第二部 第七章  论感动圣使徒们,与感动摩西和诸先知者是同一位

一、在开始讨论中,我们按照当时的需要,曾初步地论到了有关,父,子,和圣灵的问题。在这些初步讨论之后,我们认为有重新回到原题的必要,来说明那创造和建立世界的上帝,同我们主耶稣基督之父,原是一位。那即是说律法和先书中的上帝同福音书中的上帝原是一位。在以后我们应当说明从前被证明为上帝之道与智慧的基督,如何成了人。但现在我们必须尽量简略地重新讨论圣灵一题。
现在我们要尽力简短地论到圣灵;这圣灵就是我们的救主在约翰福音中叫做“保惠师”的那位。正如那在先知和使徒里面的,乃是同一位上帝,和同一位基督,照样也是一位圣灵;换言之,圣灵在基督降世以前那位相信上帝之人里面,也在那些藉基督以上帝为避难所之人里面。我们听见有些异端者,胆敢主张有两位上帝或两位基督,但是我们还从未听见有人宣讲有两位圣灵。这种道理。怎能以圣经的凭据来维持呢?假若他们能发现圣灵的定义或描写,他们怎能在圣灵与圣灵之间作什么区别呢?因为即使我们可以向马吉安(Marcion)或瓦伦提努(Valentinus)承认,在上帝问题上他们可能作区别。说有一位良善之上帝,又有一位公义之上帝,然而他们究竟发现什么理由来区别圣灵呢?我想他们不能发现任何理由来区别圣灵。
二、我们认为,每一个有理性的受造者,都毫无例外地分享圣灵的一部分,正如分享上帝的智慧与道一样。(他在第一部第三章第五节中说出相反的意见。)然而,按照圣经,圣灵主要的降临,是在基督升天之后,而不是在祂未降世之前。因为在基督降世之前,圣灵的恩赐是仅赐给先知们和少数其它的人,就是当时真有这样相配的人。但是在救主降世之后,圣经上说先知约珥的预言已经应验了:“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他们要说预言”(珥2:28;徒2:16,17)。这预言和另外一句著名的话意义相同:“万国都要事奉祂”(诗72:11)。
同着其它许多结果之外,有一个极荣耀的结果,靠圣灵的恩典清楚地证明出来,那就是:当时只有少数人,即先知自己和在全国中极少数其它的人,能够在先知书和摩西律法书所记的事中,发现比物质的意义更伟大或更属灵的意义;可是现在却有无数的信徒,虽不能井井有条,清楚明了地解释他们对于属灵之事了解的结果,但他们却深刻地相信,割礼,安息日,和流牲畜之血这些规矩,以及摩西对这些规矩所得的喻晓,都是不能凭字面意义来解释的。这种了解,无疑地,是圣灵的能力放进人们脑海中去的。
三、基督虽是智慧,但祂并不是在一切里面运用或操纵智慧的能力,祂仅是在那些从祂学习智慧的人心中运用或操纵智慧的。同时,祂虽然称为医生,但祂却不医治万人,仅医治那些承认自己软弱有病而投靠祂的怜悯以求得医治和健康之人。所以人领略基督,有许多不同的方法。我认为领略圣灵也是一样。祂里面有许多不同的恩赐:祂把智慧的言语赐给某些人,把知识的言语赐给另一些人,又把信心赐给另一些人;这样,凡是能够接受圣灵的人,圣灵都按照他们的需要,把自己的恩赐赐给他们。
有些人听见圣灵在福音书中被称为“保惠师”,并不明白这些恩赐分门别类的意义,也没有适当地考虑圣灵被称为“保惠师”究竟是为了何种工作。所以他们把圣灵比作什么普通的精灵,并企图藉这方法扰乱基督的众教会,又在弟兄中间挑拨极大的分争。其实福音书说明圣灵大有能力和尊严,以致使他们必须等到圣灵降临才能明白救主所教训他们的一些道理,因为圣灵来要充满他们,光照他们,使他们明白三位一体的本性和论祂的真理。
这些人,因为没有了解力,所以不但自己不能合理地说明真理,甚至也不能顾到我们所提出的解释,因而对圣灵的神性,存有鄙陋不堪的观念,把自己陷入错误与欺骗中,甘受错误之灵所败坏,而不接受圣灵明哲的教导。正如使徒所说的,这些人“听从那引诱人的邪灵和魔鬼的道理;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提前4:1—3);这样他们藉严守虚浮的规矩引诱无辜之人的灵魂。
四、所以我们必须知道,保惠师就是那以许多真理教导人的圣灵。祂所教导的真理,是不能以言语表达,无法言传,也“是人不可说的”(林后12:4)。换言之,圣灵所教导的真理,不是人类的言语所能说明的。我们认为使徒在这里用“不可”二字与用“不能”二字同义,正如他在另一处说:“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10:23)。他说凡是我们能力所及而可能作成的事,都是我们可行的。但是圣灵被称为保惠师,是因为祂所作的是安慰人心的作工。(“保惠”(Paraclesis)在拉丁文中是“安慰”(consolatio)的意思。这是因为凡配藉着圣灵那不可形容之奥秘的知识而在圣灵里有分的人,一定要得着心灵的安慰与喜乐。他既因圣灵的教训而明白了一切发生之事的原由——它们如何并为何发生的——他们的心灵绝对不会苦闷,也不会有悲伤的感觉。他也不会因任何事而惊惶,因为他依靠上帝的道和智慧,“藉着圣灵而称耶稣为主”(林前12:3)。
我们已经提到保惠师,并已尽力说明我们应当对祂有何种意见。约翰在他的书信中,也称我们的救主为“保惠师”,说:“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保惠师(中文圣经译为“中保”,在希腊文中二者是一个字),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约一2:1,2)。既是这样,让我们来研究一下,是否“保惠师”这个名词,用在救主身上有一个意义,而用在圣灵身上则有另外一种意义。当圣经以“保惠师”称救主的时候,它所描写的是“代求者”的意思,因为在希腊文中,“保惠师”有“代求者”和“安慰者”双重的意义,约翰紧接着说:“祂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根据这话,“保惠师”这个名称,用在救主身上,好像是指“代求者”而言。因为圣经上说,祂为我们的罪,在父面前为我们代求。至于以“保惠师”称圣灵,则必然指“安慰者”而言,回味凡蒙祂将属灵之知识启迪的人,都蒙祂赐与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