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自号为万物之灵的人类,该是这样的么?
无论谁杀谁,总是不该有的事,却是世人就有几样不同的看法。杀,有人杀人,人杀禽兽,和禽兽杀人三种的分别。人们看得第一种的人杀人,确是凶暴的。但以为第二种的人杀禽兽,却视为当然的。至于第三种的禽兽杀人,便觉得是大可骇怪的了。我倒要请大家把自己的良心彻底审问一下,且看是否应该有如此三种不同的分别。说句良心话,以人杀禽兽,实在比以人杀人的罪恶还要大,比猛兽杀人还要凶得多咧!为什么呢?因为人之相杀,或是为了法律的抵偿,或是为了战斗而自卫,也许还有相当的理由。至于禽兽相残,则虎之害不及空飞,鱼之害不及陆走,也有相当的限度。独是人之杀物,上至天空,下至海底,中至山林田野,无不设法搜取。大而牛羊犬豕之属,小而虾蟹鱼鳖之微,都一律杀却,来供人们的口腹:使鸟失侣而惊飞。兽离群而孤绝,真的是无生不嗜,舌底撩天的了!这非特法律不会来干涉,而且同类反为羡慕他,赞叹他呢!可见得世间一切的害处都有个分限,而人类杀生的害处实无底止!这样看来,以人杀物,不是比人杀人的罪恶还要重大么?不是比禽兽杀人还要凶暴么?自号为万物之灵的人类,该是这样卑劣残忍的么?



  可叹世人在这一生的过程之中,自少至壮,自壮至老,实在无往而不造杀业的!当初才出娘胎的时候,既因称庆而杀生;不久满月了,再杀生;不久满岁了,又杀生;不久入学读书了,因膳师而杀生;不久议婚了,因纳吉而杀生,因请期而杀生,因成婚而杀生。况子又生子,子的子再满月,满岁,入学,议婚,辗转无非杀生!至于有女的,出嫁时要杀生;信神的,祠神时要杀生;好客的,宴客时要杀生;那贪味的,多病的,又为口腹而杀生。加以步履杀,故意杀、随喜杀、赞叹杀…….积之一生,被自己杀死的生命,真不止百千万数!这还罢了,独不解当为疾病祈祷的时候,本欲求生,倒反伤生。献寿称觞的时候,本欲长命,倒反戕命。婚姻原是团圆之始,偏去烹雌宰雄。生子原是续嗣之祥,却来杀母及雏,到底是什么道理呢?照常情讲,人们逢到喜庆的日子上,应该取个吉利的兆头才是:如贺生日,总要说句龟龄鹤寿。如贺生子,总要说句螽期衍庆。偏是在这自己想好的时候,却大杀特杀起来,把长命的弄得他不能长命,多子的叫他死亡灭绝?一间房子里头,前面是个喜地,后面是个杀场。一边在这里恭喜祝福,一边厨房里宛转哀鸣,真令人难以索解了!更可怪者,有以生命为嬉戏而杀的,有以生命快意气而杀的,有以生命逞威风而杀的!嘻,真奇怪啊!



  况且世人只因吃的一餐,便每每不止杀一命了!如鸠鸽鹑雀,须得十几条命才够一餐。如蚌蛤虾蚬,就非得百余命不够一餐。又有一种好美味,贪适意的,还要千方造作,百计烹煎,什么生蟹投糟咧,刺血生吞咧,什么开腹取胎咧,剥皮剖壳咧,……花样真多!那些阔气的,还要远致珍异,备物候烹,吃饱了便扬扬得意,稍迟了就怒骂庖人,怎不思量盘中之物,都是从砧几怨号中来的?以他极苦,为我极欢,也亏他们食得下咽!还有养金鱼的,虮虾之属万计,养白鹤的,细鱼之类百千,姑无论报应如何,试一细想,何得残忍狠毒一至于此?因为世人口腹的要求如此其甚,所以在这世界上,一到天亮时候,即有无量无数的狠心屠户,手拿利刃,霎时间,全世界上几万万万万生灵身首异处,积其尸当堆过万山之顶,收其血可染赤江水之流,观其状惨过屠洗城池,听其声急似雷霆震烈,——从朝一直到晚,只见利刃剖腹,尖刀刺心,剥皮刮鳞,断喉劈壳,或滚汤活煮鳖鳝,或盐酒生腌蟹虾:……天啊!可怜大痛难伸,极苦难忍!造此弥天大恶,结成万世深仇!这口腹造作的罪孽,可真不小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