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自由意志
我们有分别善恶并且加以选择的资格,这也是我们这些存在物可以习在限制内保有自由的证明,若非如此,则我们对于善恶所拥有的识别能力就毫无意义了。天生的味觉是所以能分辨食物甘、甜的关键,而若我们无法自由地使用我们所选择的食物,则味觉就毫无意义。我们之所以享有自由,并非是为了要做出错误的行为,而是为了要做出正当的事业。

譬如说,我们若要拥有提携百斤之物的力量,则无论我们发挥所有力量或是一部份力量都是可能的。但如果该物超过百斤的话,就是在我们的能力之外,并且也超过我们的责任,这时我们就没有必须提携该物品的责任了。因为了解我们力量的人,不会要求超过我们能力之外的工作,因此我们凡事都是自由的。但是若我们不能尽自己的力量去做工,那就有了缺点,且没有克尽自己的责任,因为我们误用了祂所赐给我们的能力。

处罚罪人并不能抹去他的罪恶,若是能够,则所有的监狱早就关闭了。要知道无论对恶人施以多么可怕的刑罚,都无法使他产生任何的变化。除非各人借着自由意志在能力范围内除去罪恶,否则人类绝不可能从地球表面上把罪恶抹去。别人的强迫也无法产生什么效果,神不会抓住杀人者的手,或是封闭虚谎者的唇,因为神对人类的自由意志毫不干涉。若神要如此干涉的话,则人类就好像机器一样了,那时人类绝对不会尊重真理,并且亦无法因遵行真理而获得喜乐。因为喜乐乃是在自由意志下的行为所产生的结果。

这个背逆神的世界,把顺服基督者当做奴隶,但是当他门靠着神的恩宠从世界,把顺服基督者当做奴隶,但是当他们靠着神的恩宠从世界的束缚与支配中被释放出来,并且得以进入天家时,世界就成为他们的奴隶,因为世界承认创造者的力量,也承认创造者与基督徒已经进入亲密的关系。那时不是战败,而是战胜了,神对于那些在自由意志下拥有爱,并且去服事祂的人是永远给予完全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