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 章婚庆与丧吊

  基督徒与亲友难免有婚嫁、丧吊方面的往来,应当本着“与喜乐的人要同乐,与哀哭的人要同哭”的教训去做。

  有三条原则不可忽略:一、无论做什么,都应把光荣天主放在第一位;二、无论做什么,都应想到对别人有好处;三、无论做什么,都应想到自己的信仰与善行,处处为自己的信仰作证。

  到人家去贺喜,不可使人感到不快,或使人扫兴,要做到“与喜乐的人同乐”。

  到人家去吊丧,不可说嬉笑的话或做出叫人嬉笑的举动,免得有幸灾乐祸之嫌。

  喜庆应酬,应根据对方的需要和自己的财力量力而行。礼品或礼金应用红纸书写。

  上款写受礼者的姓名××(男)××(女)新婚之喜,

  下款写送礼者的姓名×××敬贺。

  如送现金,上下款如上,中间写“贺仪”,下面可注明金钱的数量。红纸将钱包好,外面写字。

  遇有丧事,社会上流行送花圈以示吊唁,可以说这是一种陋习,有的丧家收的花圈上百个之多,收的花圈越多,证明这家交际越广,人缘好,以此为荣。此举虽无迷信色彩,到火葬场以火焚之,既浪费又污染环境,此风不可长。

  基督徒不应照此办理,我们提倡为亡者祈祷,献弥撒,行哀矜,求天主因这善工早赐亡者升天,其实这种做法更有意义。

  各地风俗不一,民间有送挽联,也有送帐子的,所谓帐子即一块深色的布料,一般供做一件、或一身衣服之用。

  如送现金应用白纸封套上写“奠仪”,不必写上款,下款署自己的名字,下面可注明钱数。

  参与吊丧或追悼会,不可穿颜色鲜艳的衣服,不可嬉笑。

  我国民间丧事有不少迷信色彩,基督徒参加教外亲朋的丧事,从前教会禁止向死者或死者的遗像叩首或鞠躬致哀,认为这是参加迷信活动,并明令禁止,这给教友们参加社交活动,带来很大的困惑,感到无所适从。

  现在圣教会对此事有了重新估价,认为这是“敬祖”活动,只是孝道的传统和尊重的表示,尤其对亡者家属的尊重并富有人情味。因此,向死者遗体或其遗像鞠躬不再禁止。但遇有所谓接三、送库、祭奠等迷信活动绝对不可参加。

  有许多不信主的人到人家去吊丧,为表示对亡者有感情,哭不出来却假装哭,这是虚伪可恶的表演,我们基督徒断不可这佯做。

  亲友如有婚嫁、丧事,自己如有能力应竭力帮忙,这才是符合爱德的事。主人操办往往忙乱、疲乏,我们应见机行事,能留则留,或早点告辞,免得给主人添麻烦。如有招待不周之处,实在是难免的事,我们应体量主人的难处,多加原谅,不可说长论短,这样有失爱德。

  基督徒如患重病,信友们都有替他请神父,为患者终傅(又叫傅油圣事)的义务。

  患者如病危,信友们有义务到他床前送临终,为患者代祷,这是一种精神安尉和鼓励,是“神哀矜”。

  应该使患者坚信天主是至仁慈的,劝他发“上等痛悔”,即为了爱天主,求天主宽赦他一生的罪过,询问他有否不公道财物或仇人,求得妥善解决,不断提醒他向“耶稣”“圣母娘”“大圣若瑟”呼救,以战胜三仇诱惑。

  为亡者祈祷——这是圣教会的一个优良传统,充分表示我们相信:在主内,无论生者或死者都是我们的兄弟姊妹,都值得我们纪念和关怀。所以,该为他们祈祷和献弥撒,求天主赏赐他们脱免炼苦早升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