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1982年) 救恩的「圣事标记」--卡.拉内论基督的死
作者:黄克镳 年份:1982

导言

圣事与标记是现代天主教神学的重要词汇,梵二称教会为救恩的「圣事」、「与天主亲密结合、以及全人类彼此团结的标记和工具」(教会宪章1)。在梵二前后,不少天主教神学家都以圣事一词解释教会的性质。(1)

圣事一词除应用于教会的奥迹外,也被用来诠解基督的奥迹。如薛理碧(E. Schillebeeckx)的一部早期名着便题名为「基督 与天主际遇的圣事」,(2)主旨说明人必须透过基督的奥迹才能与天主会晤。在今日的基督学中往往看到圣事、标记、肖像、面貌、比喻……等词语,(3)这些名词虽然不是同义词,但有着基本上相同的地方,它们都指出在基督身上,我们可以找到天主及人的真正面目。

圣事与标记也是拉内神学的重要名词,格外见用于他的教会学及基督学。他称教会为救恩的「基本圣事」(Grundsakrament),却称基督为「原始圣事」(Ursakrament),(4)即指基督不但是教会及七件圣事的根源,祂本身便是一切使天人际遇的圣事原型。拉内格外以圣事标记来描述基督的死与救恩的关系,这是他对救恩学的特殊贡献。本文分三部份研究拉内论基督的死与圣事标记:首先介绍拉内所创的「真实标记」(real symbol)一词,然后解释拉内论基督死亡的「圣事标记因」(Sacramental-symbolic causality),最后对这「圣事标记因」加以详述。

一、拉内论「真实标记」(Real Symbol)

为了明白拉内所说的圣事或标记,必须了解他所创的词语「真实标记」(real symbol)。(5)他把标记分为「主要」及「次要」两种,次要标记即一般由人制定的标志或记号,如天秤象征公义,国旗代表国家……等。主要标记也称为「真实标记」,即那些非由人制定,本身具有象征作用的。理由是「真实标记」本身已蕴藏了所象征的事物,使所象征的事物真实地临现。最好的例子要算人的身体,(6)身体是人的「真实标记」,是一个人在世界上具体临在与表现的方式。教会的七件圣事也是很好的例子,圣事虽然是基督所制定,但它们所象征的恩宠奥迹,藉着圣事的标记真的临在及实现。比如圣洗的水象征赦罪与新生命,而圣洗圣事也实在赦免罪过以及赋与圣宠的新生命。拉内的「真实标记」最能表达天主教圣事神学的观念,圣事的意义即是以象征的方式产生所表明的奥迹与恩宠;所以拉内往往把圣事及「真实标记」两词互相混用。

拉内格外把「真实标记」一词应用于基督学,称基督的人性为天主的「真实标记」,(7)他的用意在于强调基督的人性与天主性的内在关系。这人性并非圣言的外衣或工具,只是为了使圣言给世人看见及进行救赎工程,但并不真正的揭示天主圣言。(8)反之,基督的人性便是祂的天主性在世界上的真实临现与真正的「自我表达」(self-expression);(9)正如人的身体是灵魂的真标记一般。拉内的理论在于彰明基督人性的重要,这人性真的把基督的天主性映射出来,因此基督在世的仪表、举止、言行、以及整个的临在都成了天主子的自我启示,因而也启示了祂的天父。

二、基督之死的「圣事标记因」

拉内认为基督为天主的圣事及标记,最清楚地表现于基督的死。依照教会的训导,基督的死是人类得救的原因。传统的道理称这是「主动因」(efficient cause)。(10)中世纪圣安瑟莫的补偿理论一直是传统救恩学说的主流,补偿理论指出人类的罪冒犯了天主无限的尊威,因此需要一位人而天主的救主代表人类,同天主作相称的补赎。基督的死便是对于天主无上尊荣所受凌辱的相称赔偿,它赔补了天主的公义,平息了祂的义怒,把人欠下的债一笔勾销,使人与天主重归于好。由此可见,基督的死是人类获得赦免及救恩的「主动因」。

拉内对这种有关基督死亡的传统解释感到不满,他认为天父才是救恩的「主动因」,基督的死对救恩来说是「目的因」(final cause)及「圣事标记因」(Sacramental-symbolic cause)。(11)拉内的理论基于他对天主普遍性救恩计划的观点,他相信天主愿意拯救一总人,认为天主圣父是人类救恩的发起人,祂的永恒决策才是救恩的最后「主动因」。基督的死显示了天父的救恩计划并使这计划在历史中具体实现。祂的死就像一件圣事一般,表明并实现救恩的奥迹。因此这死具有圣事标记因。

依照拉内的看法,由于圣父的普遍救恩计划,祂自创世之始便以两种不同的方式把自己通传给人类,即「超越的自我通传」(transcendental self-communication)及「历史中的自我通传」(historical self-communication)。前者指天父藉着圣神无时或息地把自己通传给人,后者是藉着降生的圣言在历史中完成。(12)拉内认为人对于无限、永恒、及神的无止境开放与向往,实际上便是对于恩宠的开放与向往;这种对于恩宠的倾向本身便是恩宠的效果。拉内主张人类一受造便被提升到超性的恩宠境界,纯粹的本性境界并未真实存在过,拉内称这种恩宠境界为人内在的「超性境遇」(Super natural existential),在人作出自由抉择前已影响了人。(13)即使在人类堕落后,由于基督的救赎,这种恩宠境遇仍然保留,使人同时存在于罪及恩宠的双重境遇下;(14)可是人必须靠基督的救赎,才能对恩宠的呼唤作适当的回应。

这种恩宠的超性境遇或天主超越的自我通传是不断指向历史的自我通传的。只有在基督身上,天主的自我赐予才达到完满的地步,祂把自己完全赏赐给人,同时又从人一方面取得绝对的回应。因此,基督便是天主对人不断自我通傅以及人不断向天主开放的巅峰,在基督身上天人际遇的双方进程得获最高的显示与实现。(15)但这天人际遇的高峰要在基督的死才充份表现出来,因为拉内视死亡为人生命的最后抉择,死亡不但是被动的事,更是足以影响及注定人一生的行动。(16)基督的一生也以祂的死亡为最后结局,祂的死正式谛结了天人合一的永久盟约。由此可见,基督的死没有改变天父永恒的救恩计划,但把一种常在进展中的天人际遇的事实揭示出来,并把它带到完满及永无反悔的境地。因此,对天父赐予人类的救恩来说,基督的死不是「主动因」,而是「目的因」及「圣事标记因」。

基督的死既然是救恩的实效标记,那么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分析,这死亡究竟怎样具体地象征及实现救恩。照拉内的看法,基督的死充份启示了罪的性质及后果。今日人类的死亡,除了肉体的痛苦外,还带着焦虑、恐惧的心情,这样的死亡是人类罪的惩罚。(17)基督的死也不例外,除了是罪的惩罚外也把罪的性质表露出来。(18)罪是人对天主的抗拒,人在天主台前愿意自主自足,不肯服属于天主;但结果是与天主隔绝、及沦于无能为力的状态中。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遭受天父及世人的遗弃,并且悬在架上,不能动弹,无法自救,这种被拋弃以及软弱无能的情况,正好表现出罪的性质。但基督本来无罪,祂所承担的是我们的罪案,祂为了我们的罪受死亡的痛苦。

从另一方面看,基督的死也带来了罪的翻案。罪便是违抗背叛天主,基督的死却是祂对天父的爱心与服从的最高表现。基督一主不断回归天父,向天父事事服从,以承行天父的旨意作每天的食粮,祂的死便是这种不断向天父自我交付的极点。祂以爱及服从承担了罪的后果 死亡,这样便把罪的标记变作服从的标记;(19)正因此基督战胜了罪恶与死亡的势力,建立了一种新的救恩境遇(saving situation)。所以垃内称基督为救恩的「原始圣事」,祂使那些跟随祂的人也能克胜罪恶与死亡,进入恩宠的新生命。(20)今后死亡获得新的意义,但凡以爱心及委顺的态度接受死亡的,便是参与基督的死,能给自己及世界带来救赎。拉内认为基督徒应从领洗时便开始参与基督的死,以后一生延绩,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这样才算是死在主怀中的幸福者。(21)

这种「圣事标记因」也可以从天父一方面看;前已说过,今日人类带有焦虑与恐惧的死亡本是加给罪的惩罚,但天父既然没有怜惜自己的儿子,竟为了我们把祂交付于死亡,这无异是把一个罪与罚的标记化成爱的标记。(22)

三、圣事标记因的评价

以上简要地介绍了拉内论基督之死的圣事标记因,现在略加评论。拉内提出的圣事标记因也受到某些神学家的批评,如巴达沙(H. U. Von Balthasar) 在最近出版的一书中对这圣事标记因加以评击。(23)他指责拉内忽略了基督的死对救恩的重要性,说他把基督「为我们」而死的事实归功于天父,结果不是基督,而是天父「为了我们」而牺牲,基督的死只揭示了天父永恒的救世计划。

的确,拉内把救恩的重点归于天父的永恒决策,视天父为整个救恩史的发动人及主要角色,这与圣保禄的救恩学相符合,按照宗徒的思想,基督死亡的意义并非为了平息一位忿怒的天主,却是表明那位富于宽恕的「天主在基督内使世界与自己和好」(格后五:19)。(24)圣保禄深明基督「为我们」而死的道理,但也指出天主没有怜惜自己的儿子,反而「为了我们」众人把祂交付了(参阅罗八:32)。同样,拉内也没有否认基督「为我们」而死,只是强调首先是天父「为了我们」把基督交付出来。

拉内虽然不以基督的死为救恩的主动因,但他所提出的目的因及圣事标记因并不减少基督的死对人类救恩的绝对需要。假如我们依从圣多玛斯的见解,说基督主要是为了人类的罪才到世界上来,那么基督的死对我们的罪赦与救恩似乎该具有主动因,可是,拉内跟随思高学派的主张,认为基督主要不是为了补救人类的罪才到世上来。基督一开始便在天父的救恩计划中,是天人际遇的高峰与最终目标。这目标不但指引救恩史的导向,更发挥吸引及推动的力量,这才是目的因的真义。再者,祂的死不但显示了天父的救恩计划,更使这计划在人类历史中完满地、永无反悔地实现。假如没有基督的死,那么天人际遇的进程仍是模棱两可,未达一成不返的巅峰状态。现在祂的死把救恩史引入最后(末世)阶段,成为天人合一的永久盟约与最高标记。其实拉内的圣事标记因也包含了主动因,可是比后者更丰富;圣事标记因说明基督的死像圣事般以象征的方式实现救恩。拉内所反对的主动因是以基督的死为救恩的最后根由,或以为这死改变了天父的永恒计划。

进一步来说,假如有人认为救恩的主要意义在于赎罪,那么圣事标记的解释也远胜于圣安瑟莫的补偿理论。补偿理论所提供的是一种外在、法律性的救恩解释,即基督的死偿还了我们的罪债,使我们成了自由人及与天主重归于好。补偿学说未能指出基督的死本身的意义,拉内的圣事标记解释却能阐明基督死亡的内在意义。这死亡一面表征罪的性质,同时又表明爱克胜了罪的恶势力,把反叛的标记化成爱与服从的标记,因此建立了一种新的救恩秩序,使人类能进入这秩序,分享恩宠的新生命。在这种解释下,人类的死亡也获得了新的意义,只要与基督的死联合起来,死亡便能产生救恩与圣化的价值。所以这圣事标记的解释超越外在、法律的范畴,是一种内在化及与人的存在和境遇有密切关系的救恩解释。而且,这种圣事标记的救恩解释也着重个人的参与,基督的死建立了一种客观的救恩境遇,但人仍需要作出自由的抉择,才能进入这救恩境遇。(25)这好比礼仪中的圣事,为了收到圣事的实效,领受者的信心是先决条件。这种个人参予的因素,在那基督替我们赎罪还债的补偿学说中很容易受到忽视。

最后,拉内的圣事标记解释,把注意集中于基督的死,没有明确指出基督的复活对救恩的标记价值,这确是一大缺憾。其实拉内也曾说过,基督的死与复活是同一奥迹的不同两面,彼此有着密切的连系;(26)可是在阐述救恩的圣事标记时,他却忽略了复活的一面。假如拉内说基督的死是救恩的圣事标记,那么他也该指出复活对救恩的象征意义;正如基督的死格外显示了罪的性质及天主宽恕的爱,复活便表明了恩宠的新生命。基督徒所领受的救恩便是在今世开始分享基督复活的新主命,并在末世新天新地中,以复活起来的「属神的身体」完满地参予基督永恒的生命。因此,拉内所说救恩的圣事标记应该包括整个踰越奥迹,即基督的死亡与复活才是救恩的实效圣事标记。

  

缩写

SM-Sacramentum Mundi: vols. 1-6

TI-Theological Investigations: vols. 1-17

附注

1.参阅: A. Dulles, Models of the Church (Dublin, Gill and Macmillan, 1976) pp. 58-70.
2.E. Schillebeeckx, Christ the Sacrament of Encounter with God ET (London, Sheed and Ward, 1963).
3.参阅:E. Schillebeeckx, Christ the Sacrament of Encounter with God; Idem, Jesus, An Experiment in Christology (New York, Seabury, 1979) pp. 626ff.; J.-J. Latour, "Imago Dei invisibilis", in Idem et H. Bouesse (eds.), Problemes actuels de christologie (Paris, Desclee,1965) pp. 227-264; J. A. T. Robinson, The Human Face of God (London, SCM, 1973); H. Kung, On Being a Christian (Garden City, Doubleday, 1976) p. 17; G.O’Collins, What are they saying about Jesus? (New York, Paulist, 1977) p. 17. 拉内有关这题目的著作见下。
4.O. Semmelroth 称教会为「原始圣事」(参阅:Die Kirche als Urakrament [Frankfurt, J. Knecht, 1953]). 拉内却称教会为「基本圣事」(Grundsakrament). 以「原始圣事」(Ursakrament) 一词来称基督本人。参阅:K. Rahner, “What is a Sacrament”, TI vol. 14, p. 142; “Aquinas’ Theology of Scaraments”, ibid., p. 160, note 24.
5.参阅:K. Rahner, "The Theology of the Symbol", TI vol. 14, pp. 221-252. 这篇文章对了解拉内的神学思想极为重要。
6.同上,pp. 245-252.
7.同上,pp. 238.
8.同上,pp. 237-239; K. Rahner, "Current Problems in Christology" TI vol. 1, pp. 156f.
9.K. Rahner, "On the Theology of the Incarnation", TI vol. 4, pp. 115f.; Idem, Foundations of Christian Faith (New York, Seabury, 1978) p. 224.
10.参阅:L. Ott, Fundamentals of Catholic Dogma (Cork, Mercier, 1966) p. 185.
11.Foundations of Christian Faith, p. 284; Idem, "The One Christ and the Universality of Salvation", TI vol.16, pp. 212-216.
12.K. Rahner, "Salvation", SM vol. 5, pp. 430f.; Idem, The Trinity (London, Burns & Oates, 1975) pp. 91-94.
13.Foundations of Christian Faith, pp. 126-133.
14.K. Rahner, "Original Sin", SM vol. 4, pp. 330f.
15.Foundations of Christian Faith, p.169.
16.K. Rahner, "Death", SM vol. 2, p. 60; Idem, On the Theology of Death (London, Burns and Oates, 1961) pp. 30f.
17."Death", SM vol. 2, p. 59.
18.On the Theology of Death, p. 61
19.同上,p. 62; "Death", SM vol. 2, p. 61.
20."Salvation", SM vol. 5, pp. 431f.
21."Death", SM vol. 2, p. 62.
22."Salvation", SM vol. 5, p. 431; Foundations of Christian Faith, p. 305.
23.H.U. von Balthasar, Theodramatik III, Die Handlung (Einsiedein, Johannes Verlag, 1980) pp. 253-262: "Exkurs: Zur Soteriologie Karl Rahners".
24.参阅:D.M. Baillie, God was in Christ, An Essay on Incarnation and Atonement (London, Faber and Faber. 1956). 作者强调圣父才是赎世工程的主要角色。
25.参阅:K. Rahner, "The One Christ and the Universality of Salvation", TI vol. 16, pp. 205-207.
26.K. Rahner, "Resurrection", SM vol. 5, pp. 332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