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卷 (1992-93年) 使命神学的二路
作者:张春申

应用中文想写这篇文章,首先遭到的是用词上的困难。「使命」究竟是否固定用来翻译西文的Mission吗?或者Mission是否固定地翻译为「使命」吗?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的通谕Redemptoris Missio。果然译为「救主的使命」,但梵二的Decretum De Activitate Missionali Ecclesiae却译为,「教会传教工作」。同一Missio, Missionali中文却有两个译名「使命」与「传教」。

但更加令人混淆的,是中文「传教」一词,却又用来翻译别的西名:如Evangelization过去一再译为「传教」,至今有人仍旧延用。梵二另一法令De Apostolatu Laicorum,译为「教友传教法令」,可见「传教」已是西文Apostolate;其原意该是「使徒性能」。因此,每次中文「传教」一词出现,实在很难确定它究竟含有什么意义。它是中文教会的「宠物」,常常出现而难以端定内含。

主教团秘书处出版的「救主的使命」通谕译本的「绪言」,在仅有三号中,「传教」一词使用来翻译了三个西名Mission, Missionary, Apostolate,同时将Missionary Evangelization 翻译为「传播福音」。而且在通谕的译文中尚有「传教使命」出现(第23号第二、三节),令读者相当困扰。

为此,本文即使应用有关译本,一律不用「传教」,同时固定三个译名:「使命」Mission:「福传」或「传福音」Evangelization;「使徒性」Apostolate。三个名词彼此相连,但也有自身的涵意。如此,过去的传教神学将是使命神学。

本文题目是使命神学的二路,即「天主的使命」神学与「教会的使命」神学,以下简称天主使命学与教会使命学。分为四部分来研讨:

一.二路使命学的简介

二.教会使命学的意义

三.天主使命学的意义

四.二路使命学的平议

二路使命学可由教宗若望保禄二世「救主的使命」通谕绪言中的一段话作为出发点:「梵二大公会议根据现代世局的需要,探求革新教会的生活和行动。大公会议强调教会的『使命本质』,将它以动态方式建基于『圣三性使命』自身之上」。(第1号第二节)。所谓圣三性使命(Trinitarian Mission) 即本文所指天主的使命,具体而论,即为基督的使命。可见教会的使命与天主的使命密切相关,问题便是对此关系有不同说法。

一.二路使命学的简介

天主使命学是由圣三的内在关系,说明人类历史救恩旨意的完成。圣父是救恩根源,派遣圣言与圣神实践救恩。圣父是使命的根源,圣言与圣神被派遣,即领受使命。圣言成为血肉居住人间,无限量地拥有圣神,十字架上天主的使命业已完成,但尚未全然实现人间,因为人类历史继续进行。所以复活的基督与祂由父派遣来的圣神,继续实践救恩使命于宇宙及人类历史中间。至于教会则是救恩的标志与工具,基本上只是参与圣三性的使命。这是天主使命学的要点;也是本文所指使命学的一路,虽然并不否认教会的使命。

教会使命学强调教会的生活与行动,建基于圣三性的使命,但耶稣升天与圣神降临之后,从此救恩使命落在教会身上。是它由耶路撒冷开始,直到天涯地角,今世终结,实现救恩使命而运筹一切。基督藉圣神的天天同在,仅似一般性的照顾,虽然偶有特殊功能。这是使命学的第二路。

二路使命学具有彼此相连的关系,但表达使命之于历史中的实践却有不同,有关教会的角色显然有别。

二.教会使命学的意义

笼统地说,梵二大公会议持的是教会使命学路线。鉴于大公会议的主题是教会,不难了解其使命学的倾向。这里仅自梵二「教会的使命工作」法令来探讨,而且集中于第一章论教理原则。

1. 教会的使命与圣三性使命

表面来看,这一章以三号(2,3,4) 论圣三性使命,以五号(5,6,7,8,9) 论教会的使命。资料的多寡显出大公会议的路线。而且圣三性使命似乎仅是前导或基础,教会的使命始是教理原则的重点。第5号有一段话相当清楚表达二者之间的衔接:

「……祂也派遣了宗徒们到天下去,……从此传播信仰及基督的救恩,就成了教会的责任,……」(第一节)

这段引证的话前面是叙述基督召叫宗徒建立教会,后面便是肯定圣统性的教会继承来自基督的使命。教会自己是使命主题,处于「从此」以后的阶段。予人感觉教会是在继续使命;至于圣三性的使命以已「结束」,若有作为,可说偶有的事。

2. 教会的使命与基督的使命

如果我们把教会的使命与基督的使命的关系说明,问题将更清楚。

教会的使命,遵照基督的命令与在圣神的鼓励下,实现于各民各族。它将继续下去,在历史中发挥基督自己完成的使命。(第5号第一节) 可说二个使命相连而非合一。此又可从天主圣神的角色来澄清。梵二法令并不直接指出天主圣神在耶稣被遣降世以及公开福传时的行动。(第3号第二节) 反而提出天主圣神由复活基督遣派,作为教会的同工。祂把整个教会「团结在共融和服务精神内,用圣统阶级和各种奇能伸恩,建设教会」。(教会第4号) 祂又把基督自己的使命精神,投入信友心中。(第4号) 因此,基督完成自己的使命;圣神与教会实现基督完成了的救恩于人类历史之中。基督是完成者,教会是实现者;二者的使命不同,但互相连结。

梵二并未将圣三性使命单独发挥,只是为了阐释教会的使命之来源或基础而提及的。

3. 教会使命的主体与工作

说明了教会的使命与天主的使命的关系之后,可将梵二法令对教会的使命之内涵加以理清。

3.1 使命的主体

教会按照基督的命令领受属于自己的使命,(第5号第一节) 因此旅途的教会本质上使命性的。(第2号第一节) 虽然如此,大公会议特别强调实现使命的责任是「司铎所辅助的主教团,和伯铎的继承人,教会的最高司牧,共同由宗徒们继承下来的」。(第5号第一节;参阅第4号;第6号第一节) 使命的教会性因此更为显着,面对天主的使命,甚至显出「分段」与「延续」的张力。

3.2 实现使命的工作

有关实现使命工作,「教会的使命工作」法令,说明得相当周到,因此需要分别介绍。

3.2.1 属于使命特性的工作

「这种使命的本旨,就是在教会尚未生根的民族或人群中宣讲福音,培植教会」。(第6号第三节)「教会派遣的福音宣传者,走遍全世界,以宣讲福音,在尚未信仰基督的民族及人群中,以培植教会为职责,这种特殊工作普通即称为『使命』」。(同上) 在以上引证的法令第6号第三节中,三次指出用于使命的特性工作是宣讲福音与培植教会。

3.2.2 间接属于使命的工作

「暂时无法直接立即宣传福音,这时奉使者至少可以也应该耐心地、明智地、有信心提供基督仁爱慈善的证据,这样为主作铺路工作」。(第6号第五节) 这便是传统所说的信仰作证。由此可了解为什么有直接传福音与间接传福音之分。生活见证并非使命工作本身。

3.2.3 与属于使命工作有关的工作

「所以在外教人中的使命工作,和在信友之间的牧灵工作;以及促成基督徒之间的合一运动,有所不同,可是两种工作却与教会的使命工作有着密切关系……好能在外教人前对吾主基督作出一致的证据。」(第6号第六节) 合一运动也是信仰作证,但与使命工作不同。

对于上面所说三种工作,尤其第一与第二种工作,「教会使命工作」法令第二章论使命的事业本身,更加详细发挥,重点在于宣讲福音以及集合与形成教友团体。由此也可以见出教会使命论的偏向「教会中心主义」,它的使命特性是宣讲福音而建立教会自身。至于使命有关的其它工作,也都以此为归向。因此便无法见出使命有任何人类与宇宙向度。

4. 教会使命的存在理由与其需要

教会的使命是为了天主的救恩意愿。(第2号第一节) 耶稣基督是天人之间惟一中保,除祂之外没有救恩,所以接受教会的宣讲必须归附祂,藉着圣洗和称为基督身体的教会连结在一起。教会是得救必经之路。「虽然天主有其独自知道的方法,能够引导那些非因自己过失而不认识基督的人,得到为悦乐天主无可或缺的信德」。(同上)

以上四段可说是梵二教会使命学的基本意义,其重点在于教会似乎「掌握」使命,虽然「有时圣神还明显地走在宗徒们的前面,同时又不断地以各种方式伴随指挥宗徒的工作。」,(第4号) 但使命是教会在实践的,圣神「有时」,或者不断地「伴随」而已。

三.天主使命学的意义

梵二「教会的使命工作」法令颁布二十五年之后,教宗若望保禄二世重申教会的使命承诺,发表「救主的使命」通谕。为我们的研讨而论,是要指出通谕代表的使命神学第二路。其实梵二之后的简短神学历史,已由教会学转向基督学,那么使命神学随着同样方向而转受,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我们愿意扼要自通谕抽出天主使命学的要点。

1. 天主的使命与教会

首先,「救主的使命」通谕的首三章,其每章命名和内容已显出使命神学的转向。第一章:耶稣基督?唯一救主;第二章:天主之国;第三章:圣神?使命的首要行动者。这三章可谓天主使命学的教理基础。标题不说教会,因为它不是使命的首要行动者。

1.1 救恩与教会的使命

值得在此先提出的,通谕对于教会的使命具有一个层次:首先是全面性的使命(Universal Mission),其中含有向万民的使命(Missio ad gentes)。下面将更多讨论。不过使命整体出于天主救恩的旨意。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面对今日教会神学界的不同言论,强力地肯定基督救恩的必需性(教会:第一章),但此非本文所愿处理的。

1.2 救恩与基督的使命以及教会的使命

基督的普世救恩源于祂恩宠、真理与启示的使命(救主:第5号第三节)。通谕的整整第二章,以「天主之国」来落实救恩,而耶稣基督的「蒙召」便是为了这个目的,所以祂的使命便在于此:「因为我被派遣,正是为了这事。」(路4:43) 通谕之所以详细说明「天主之国」的全面,也是为了说明教会使命的全面目标。(救主:第20号第四、五节) 不过,「救恩的最先受益者是教会。基督以自己流血的代价为自己赢得了教会,使教会成为他在世界救恩中的同工。当然,基督住在教会内。她是他的新娘,他使她成长,他藉着她贾践他的使命。」(救主:第9号第一节)

1.3 救恩与天主圣神的使命以及故会的使命

通谕第三章并不注意圣神的被遣派或使命,但丰富地详述圣神在使命中的临在与行动:在耶稣基督的使命中;在宗徒的使命以及教会的使命中。

「圣神的确是教会使命的全面之主要行动者。祂的行动在向万民的使命中(Missio ad gentes) 是杰出显明的……」,(救主:第21号第二节) 教宗相当清楚地注意使命的层面。我们毋庸仔细地随着通谕长篇大论天主圣神在宗徒与教会使命中的各种行动;但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圣神临在和活跃于每一时空的事实,(救主:第25号第一节) 以及它与教会的关系。按照通论的思想,天主圣神一方面的普遍活动(不仅影响个人,而且也影响社会、历史、人民、文化和宗教的活动),和另一方面的个别活动,即在教会中的活动是不能分开的。原来,「当祂在一切个人和民族身上灌输和扩展祂的恩典时,祂引导教会去发现这些恩典,透过交谈去培育和接纳这些恩典。」(救主:第29号第三节) 这里可见教会的使命附属于天主的使命。(参阅救主:第20号第三节)

1.4 圣三性使命与教会的使命

「救主的使命」通谕指出「大公会议强调教会的『使命本质』,以活跃方式建基于圣三性使命自身之上」,(救主:1号) 但它以三章篇幅发挥天主的救恩和圣三性使命,同时将教会的使命附属其上;处处显出天主使命的主动性,教会使命仅是回应而已。教会使命或者可说是天主使命的标志和圣事。这也是我们认为「救主的使命」通谕倾向于天主使命学的缘由。

2. 使命的途经

教会以工作或行动来实践使命,所谓使命的途径便是不同方法、道路,为了达到天国来临之目的。通谕第五章论使命的途径,与第二章论教会为天国服务(第20号) 应该互相比较,因此再次见出教会的使命与基督的使命之间的连系。

2.1 不同途径

使命途径可以归为三类:传报(Kerygma)、共融(Koinonia) 与服务(Diakonia)。通谕相当详细举出不同的工作。

1.传报:见证(福传的最初形式)、初期宣讲、归依和洗礼。

2.共融:形成地方教会与合一运动、教会基层团体(福传的动力)、福音降入民族文化(本地化)。

3.服务:宗教交谈(与其他宗教的兄弟姊妹交谈),以塑造良知来促进发展(学校、医院、出版社、大学与实验农场等)。

2.2 不同途径与教会使命

我们已经二次表示通谕所指的教会使命之层次:全面性使命与向万民的使命。事实上,教宗相当重视此一区分,一方面在今日世界中,他强调向万民的使命有其特殊重要性,另一方面在他广阔的视野中,教会使命该是圣三性使命的标志。因此有关向万民的使命,教宗通谕应用了整个第四章。他保持它的特殊价值,也如同梵二「教会的使命工作法令」一段,承认「它的特性是宣扬基督及其福音,建立地方教会和提倡天国价值。向万民的使命的特质在于对『非基督徒』。」(救主:第34号第一节) 这即是途径中的传报与形成教会团体。

不过教宗也知道今日神学界,「有人提出质问,谈论特定的使命活动或特别谈到『使命地区』是否适当,或者我们应该谈论单一使命环境下的单一的使命,各地皆然。」(救主:第32号第二节) 这段话的上文是有关今日世界的流动性,以致虽能规定传统所说的只有「非基督徒」的「传教区」,但无法不能不容纳天主使命学的观点(参阅32号第三节),可能也因此使通谕第五章,将所有使命途径与其工作:传报、共融、服务平置一起;同时放宽向万民的使命之视野,这将在下文中解释。

2.3 使命的不同途径与为天国的服务

第五章中,通谕已经从教会全面性的使命、一个使命来提供不同途径;其中有的显明是向万民的使命之工作,但已引入全面性使命之中。的确通谕对于宣讲福音仍旧另眼相看;(参阅救主:第44号第一节) 但我们不拟在此讨论,另有文章专为处理此一问题。(参阅:使命途径的整合,《善导周刊》81年8月23日) 无论如何,不同途径的所有工作都是为了实践同一使命;通谕在第五章中很有意思地用了「福传使命」(Evangelizing Mission) 一词,(第55号第一节) 意谓使命是为福传。至于福传,实以天主之国为对象。因此我们可说所有使命途径的工作旨在天主之国的来临,而天国来临的实现之形态是众多的,(第20号第二节) 因为使命途径的工作不同之故。比如:宣讲、归依与洗礼使人在教会团体形态中经验天国来临;至于宗教交谈的效果则在双方互信相识形态中经验天国来临。二种工作却都是教会使命的途径,(参阅救主:20号) 都为天国来临服务,然而天国来临的形态却由于途径不同而各有分别。

以上两大段是天主使命学的要点,圣三之间的派遣与使命,长存于宇宙与人类的救恩史中,其完成是逾越奥迹,其继续不断实现主要是藉基督的教会,因此而有教会的使命。然而教会的使命仅是天主的使命之「圣事」,有形可见的标志。此使教会的使命超越自己的制定界线,具有宇宙与人类向度,同时肯定使命途径的广度。至于向万民的使命仅是它全面性使命的途径之传报而已,(参阅下文第四部份) 虽然它有特殊的意义。

四.二路使命学平议

根据二、三两部分的介绍,我们认为梵二大公会议,或梵二「教会的使命工作」法令倾向于教会使命学,至于「救主的使命」通谕倾向于天主使命学,现在稍作比较。

1. 两者的差别

梵二大公会议所说的教会使命实乃通谕中的向万民的使命;它是相当以教会为中心的。不过在通谕第四章:「向万民的使命之广大幅员」中,教会一方面肯定向万民的使命保有价值,另一方面却十足显出天主使命学的倾向,提出所谓向万民的使命之变故:甲、地域界限;乙、新世界和新社会现象;丙、文化领域。(第37,38号) 于是使命活动必须加以注视的:「例如:致力于和平、发展和人民的解救,个人和民族的权利;尤其是少数人的权利;妇女和儿童的进展;维护受造的世界。这些也是需要以福音的真光照亮的领域。」(救主:第37号第14节) 这已经远远超过梵二教会使命学的远景。也可说是教宗的天主使命学对向万民的使命所具有的发展。

2. 使命的工作

梵二的教会使命的工作,严格而论只是宣讲福音与培植教会,看来好似教会来自耶稣的命令去实现自己。它是使命的主体,其圣经基础更属对照福音与宗徒大事录。圣三性使命更近若望福音,因此教会全面性使命途径与工作众多面广阔,参与了天主的使命。

由于两种不同的使命学,教会的心灵境界也有不同;一是比较以教会为中心,另一是比较以基督或以圣三为中心。一般说来,也会影响使徒工作者的胸怀。

3. 福传意义的变化

梵二「教会使命的工作」法令,将属于使命特性工作限于宣讲福音与培植教会,其他如所谓信仰见证、爱德表现只作间接福传,而牧灵与合一工作已不视为使命工作。至于通谕不但提出「福传使命」,而将上述所有一切工作视为使命途径,基本上已经不再有直接福传与间接福传之分,这是应当特别注意的。为具体接受使命而献身的人,在信仰经验上也是很有关系的。

同时也应当特别注意,「福传」这个圣经名词在现代教会中的意义,实际已具演变。梵二大公会议时代,福传或传播福音实指宣讲,传报基督的死亡与复活,以及祂的生平。一九七五年教宗保禄六世「在新世界中传福音」劝谕中,福传的内容已经兼有人性解放与发展。而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的「救主的使命」通谕中,福传与福传使命如上所述已经超过传报的界线;不过通谕偶而尚有接近梵二的表达方式。而一九九一年,万民福传圣部与宗教交谈宗座委员会共同发表的「交谈与宣讲」文件中,已经清楚分别指出「福传」的不同意义。这是研究使命学者都有所知的。

4. 结论

派遣、使命与福传是教会大众都熟悉与应用的名词,三者的具体意义根据二路使命学而有差异。本文之作企图指出差异的来源,由于应用者可能早已采取一路使命学而并不清楚意识到。

天主圣三使命学在梵二之后逐渐多为应用,这与将近三十年来神学反省的变化有关,同时也与教会的生活与行动有关。大概说来,今天教会对于使命的意识,更为自我超越,具有人类与宇宙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