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情感的本质以及其在基督信仰中的重要性 3 真实信仰主要在乎情感
  谁能否认真实信仰主要在乎情感--旺盛热切的意志行动呢?上帝说要的信仰不是在软弱、沉闷而毫无生气的愿望中所形成的,仅能使我们从冷淡中稍得振作;在他的话语中,上帝非常坚持我们应是认真的、属灵上积极有力的,而且我们的心在基督信仰中应该是活泼而旺盛的。我们应该「心里火热,常常服事主」(罗十二:11);「以色列啊,现在耶和华你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遵行他的道,爱他,尽心尽性事奉他」(申十:12);「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六:4-5)。

这种内心活泼有力地投入真信仰,正是属灵割礼或重生的结果,也就是生命应许之所属,「耶和华你神必将你心里和你后裔心里的污秽除掉,好叫你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申三十:6)。

如果我们对基督信仰不认真,而我们的意志也不是旺盛地活动,那么我们就什么都不是。属灵的实际是那么的伟大,以至我们的心若不是活泼有力地行动,就不能适当反应。对我们的意志来说,没有什么比对灵命尽心竭力更必要的,也没有什么比不冷不热更可恶的。真宗教是有能力的,其能力首先就出现在心中。因此,圣经称真宗教是「敬虔的能力」,不同于只有外在表现的形式:「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提后三:5)。圣灵是在真基督徒里面那有能力、神圣情感的灵,这就是为什么圣经说上帝已经赐给我们一颗「刚强、仁爱、谨守的心」(提后一:7)。当我们接受圣灵的时候,圣经说我们是受了「圣灵与火」(太三:11)的洗,这「火」就代表圣灵在我们心中产生的神圣情感,以至我们的心中「火热」(路廿四:32)。

有时圣经会把我们与属灵事物的关系,拿来和世界一些充满活力的活动来互相比较。比如象赛跑(林前九:24)、摔跤(弗六:12)、争取奖赏(启二:10)、与强敌争战(彼前五:8-9)以及全力应战(提前一:18)。恩典当然有不同的程度,所以比起来,有些软弱的基督徒,在意志上向着属灵事务的动作就较微弱了。然而,每一个真基督徒对上帝的情感都比他天然或有罪的情感要强。每一个基督真正的门徒都爱他胜过「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生命」(路十四:26)。

创造我们的上帝不只给我们情感,也让情感引起我们的行动。除非我们受到爱、恨、欲望、希望、惧怕或某些其它情感的影响,否则是不会有所决定或行动。这同样可以应用在属世和属灵的事上。这也是为什么有很多人听到上帝告诉他们非常重要的事--关乎上帝与基督、罪与救恩、天堂与地狱--但却对他们的态度或行为毫无改变。理由很简单:他们所听的没有影响到他们,没有触到他们的情感。确实,我要大胆的宣告:属灵的真理若非激起他的情感,便不能改变他的态度与行为。从来没有一个罪人曾经渴望救恩,也从来没有一个基督徒会从属灵冷淡中苏醒过来,除非真理打动了他的心。情感就是这么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