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本卷包括各种不同的教训,教我们利用祈祷和圣事,将灵魂提携到天人合一的境界 第二十章  勤领圣体 永保青春

传说,邦都国王米提达氏发明了一种解毒的妙药,由于他曾经服用过,药力过强,以致当他不甘被罗马人拘为奴隶,而欲服毒自尽时,竟然不得一死。
救世主建立了最尊贵的圣体圣事,将自己的血和肉交给世人,谁若吃了喝了,就得永生。因此,谁若秉着虔诚的心理,利用它来保养自己灵魂的健康,他就绝不会遭受邪情的毒害。可是,我们不能一方面用生命之粮来补养自己,另一方面却用死亡之情来玩弄自己。太初之世,天主在伊甸园中植了一棵生命树,人们因着树上的生命果之力,便可免去死亡;耶稣降生,建立了圣体圣事,人们因着这种生命树的果实之功,也可免除精神上的死亡。
有人说,新鲜易烂的水果,如樱桃、杏子、杨梅等,只要浸泡在糖汁或蜂蜜里面,便可保存一年不坏;我们的心,虽然脆弱不坚,只要将它藏入天主圣子的不朽血肉中,也可保全不受罪恶的腐蚀和败坏。费乐天啊,在世界末日,那些被定谳的我们,将受到公义判官的谴责,他建立了圣体圣事,想用自己的血肉,来养活他们的生命,增进他们的健康,他们却是弃而不用,让自己的灵魂死亡。他们听了,都觉无言相对。于是,你听这位判官问道:不幸的人呀,你手中既然捧着生命的食粮,何以要让自己饿死?
“关于每日领圣体的事,我既不称许,也不非难;至于每个主日领圣体,我却既劝勉又鼓励,不过亦应该以以灵魂没有犯罪情趣为一先决条件”。这些话是圣奥斯定的高见,我也同他一样,既不一概地叱责,也不愿笼统地赞扬,我想,这件事最好留给指导人灵的神修导师,在其斟酌个别的情形之后,再作具体的判断;因为若要多次领主,当有十分妥贴的准权所以笼统地加以劝勉,似乎有些未妥;另一方面,由于很多人有此妥贴的准备,若一概地与以劝阻,似乎也有未妥;因此,我主张应在考核了一个人的内心情况之后,再作具体的决定为宜。
如果毫无区别地劝大家多领圣体,似乎有欠明智,如果一概而论,地叱责人人多领圣体,(尤其那些遵从神师指导而多领的人),似乎更属鲁莽。塞纳圣女加蒂莲,由于她多次领圣体,而遭受人们的非议,说圣奥斯定既然不曾称许每日领主,也没非难每日领主,我们何可标奇立异?圣女答道:“好吧,圣奥斯定既然不曾非难,只要你也不作非难,我便心满意足了”。圣女答语,幽默卓越,亦足以启发我们深思了。
费乐天,你既已知道,圣奥斯定恳切劝勉人每个主日领圣体,因此在可能范围之内,我希望你如此照办。我想,在目前你已忘情天大罪,而且对小罪也无情趣可言,你是真的具备了圣奥斯定所谓的先决条件;说不定,你还有更进于此者,你不但已无犯罪的倾向,即便任何此类的情趣也没有了;那么,你的神修导师很可以考虑,在主日以外,也许你恭领圣体了。
不过,对于劝领圣事,你也可能遇到某些所谓合法的阻挡,这阻挡可能不是出于个人方面,而是来自与你一起生活的人士,你的导师为了顾忌他们,或将劝你不必多领。譬如,你生活于某人的权下,对他们具有服从的义务,而他们受过的全是保守古板的教育,他们见你勤领圣体,不免吹毛求疵,心生烦恶,那么你为了息事宁人,就合他们的软弱起见,也可改作两星期领主一次;可是,你该明白,这只是指你山穷水尽,无法克服困难的时候而言,绝对不可奉为常规,倘你遇到此类困难,总以听从神师的劝告为是。不过,我在此要作坚决的表示:一个切愿奉事天主的人,他领圣体的最长期限,总不超过一个月。
一般而论,只要你谨慎从事,父母夫妻都不会阻挡你领圣体;因为他们相信,在你领圣体的日子,一则不会忽略自己岗位上的工作,二则对他们也要较平日更大方更体贴,三则他们若有所请,你也不会推辞呢!你之勤领圣体,既然没带给他们麻烦,看来他们绝无阻挡的理由,除非顽固得不讲道理,那就无话可说了;倘或不幸,居然碰上了这种情形,你还是请教神师,听从他的定夺好了。
对已婚的男女,我应该特别交代几句:在旧约时代,天主不许债权人在礼日上讨债,然而却不禁止债务人在礼日上还债。我说,在领圣体的日子,若向对方要求行夫妇之事,虽然不是大罪,毕竟有些不合礼;谁若在领圣体的日子,答应对方的要求,行使了夫妇之道,则不仅无罪可言,而且有功可邀。因此,谁若履行了夫妇之事,而又切愿领主,应该无人剥夺他领圣体的权利。教会初兴时代,教友们每日都领圣体,虽然他们已经结婚,而且生儿育女,也都不在限制之列;为此,我曾强调,只要领圣体的人机智谨慎,勤领圣体,绝不会给父母夫妻之间带来什么不愉快。至于身体的疾病,除了时常呕吐之外,并无其他足以构成勤领圣体的合法阻挡。
每周领圣体一次的教友,必须灵魂上没有大罪,而又无犯小罪的情趣,此外还当具有切愿领圣体的期望;至于每日领圣体的教友,除了上项条件之必须已经改正了他大部份不良的嗜好,同时也当会同自己神师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