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弥撒礼仪 12、什么是共祭弥撒
    “共祭”即共同祭献,是由两位以上的司祭共同举行的弥撒。参礼的神父、主教多时可达几十位、上百位。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举行共祭弥撒:①、圣周星期四的“祝圣圣油”弥撒和“主的晚餐”弥撒;②、大公会议、主教会议和教区会议期间的弥撒;③、教区司铎或修会司铎开会期间的弥撒。另外,圣堂或小堂内的主要弥撒,和修会团体弥撒,为了信友的神益,不需要每位在场司铎个别举行弥撒时,可以举行共祭弥撒。

    举行共祭弥撒时,不能在同一圣堂内同时举行个别弥撒。共祭弥撒已经开始,任何司铎不得再加入共祭。

    在参加共祭的神父、主教中,除一位神父或主教为主祭外,其余的皆为共祭者。准备就绪,进堂时,共祭者走在主祭前面;到达圣所,主祭与共祭者向祭台致敬,主祭亲祭台,然后分别到为各自准备的座位处。主祭领划十字、致候、邀请大家认罪等如平常弥撒。圣道礼仪时,共祭者在座位处,如主祭或起或坐。圣祭礼仪奉献礼由主祭实行,共祭者留于原位。奉献礼后,共祭者走近祭台半环绕而立。在感恩经中,一齐诵念经文时,共祭者低声,主祭的声音应较响亮,能使人清晰听见。弥撒结束时,由主祭,或主祭请一位共祭主教降福信众。离开时,共祭者向祭台致敬,只有主祭口亲祭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