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基督徒的德行和本分 第六节  职业

    罗马教把人分成两个阶级。一个阶级的人要努力研究有关宗教的事,另一阶级则从事于属世的事务。前一阶级的人,在他们看来,可能获得超过他们自己所需要的功德,这些余下来的功德,可用以帮助那些从事世俗业务的人得救。路德向这种态度提出抗议,坚决主张上帝的旨意能以往人生世俗的事业上完成。罗马教解决道德问题的方法毫无用处,因为它所讲的于这整个问题无干。把修道主义之完成看着理想境地,是由于这种见解而生的最坏结果。
    由于改教运动之提倡,人生一般的职业恢复了正当的地位。这无非是要引人回到符合圣经的基督教思想中去。保罗便这样主张,他说:「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守住这身分。」(林前七:20)人要跟随基督,不需作修道士、或牧师。耶稣说,基督徒虽不属世界,却在世界(约十七)。人也能在世俗的职业中服事上帝。路德说过这样的话:「各人守着自己的职业,便是服事上帝,无管那职业是如何的卑贱简单。」(Table Talk,translated by Hazlitt,p.437)他接着说:「只要他这样作自知是出乎上帝的吩咐,一个贫苦的女佣打扫房屋,比安东尼在旷野所作的更好,更能事奉上帝。」
    人的职业当与他天然的禀赋相合。人费时努力作一种他不能作,或作不好的事,这不是上帝的旨意。所以人生职业须当慎重的加以选择。考虑职业的收入,是否可以顾全生活,也是应当的。而且还要考虑到是否能养家活眷。然而对于选择职业,主要的考虑不当在乎物质的利益,要以能否推进最高的善到何种程度为标准。无论在何种情形下,选择一种职业使耶稣的精神无从实现,或使人的灵性得不到他所需要的,总是不和理的。拿基督徒的眼光来看,人的职业应该出乎上帝的选召。真拿这种眼光来看,即令是在人看为卑微的职务,较之一个不信上帝的帝王还要来得高贵尊荣。人作一事,如果认为可以帮助达到宇宙进程的目的,便有宗教的价值。要作圣事,并无需抛弃俗务。从事俗务,也一样可以遵行上帝的旨意。
    这也不是说。世间不要有特别的宗教活动。如果把人生职业讲得偏于一面,便成了自然主义。在人类原始社会中,整个人生无不受宗教支配。播种、收割、生、死、律法、医药、以及道德等等,都以宗教为依归。在中古时代,也有相同的情形。教会几乎掌握控制人生各部分的权利。时至今日,人生大部分的职业宣告独立了。我们今日在宗教与世俗之间划出一道鸿沟,使宗教失去了影响实际人生的效用。从一方面看来,宗教不过是人生各种功能之一。宗教要有它自己的组织,就是教会,然后才能行使它的职务,即一切于教会相连的活动,成为专门属于宗教的。个人礼拜与灵修的训练也是特别属于宗教的事。宗教是人生各种活动中之一种,但如果它是生活有力的,整个人生都要为它所与此。宗教与世俗不能有绝对的划分,因为宗教要使人生在它控制之下归于统一。人常说宗教是拿永远的眼光来看整个的人生。宗教总不能承认宗教舆世俗一直是二元论。虽说二者从表面看来,似乎有些矛盾,但其中和谐之处,可由注重圣典凡之间显著不同之点看出。凡俗的事务永不至于全然为宗教的精神所贯注,致使于凡俗之外再无需宗教。即以礼拜为例来说,礼拜是一种「人生的庆贺」。礼拜是拿宗教的眼光来看人生的放大镜。藉着礼拜,我们好像是止息脚步,为的是向前再跑,而且要跑得好些。阳光使气层焕然改观,然而太阳不能就是空气,乃是空气以外之物。同样,宗教也是人生以外之事,然而它要透过人生各部,使之焕然改观。我们一面要防备罗马教的二元论,将宗教与世俗,圣与凡并列;又要一面防备自然主义,以为世俗可以代替宗教,宗教可以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