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基督徒对于上帝的关系 第八节   誓愿

    誓愿是与宣誓密切相关的。誓愿乃是向上帝,或凭着上帝,立下郑重的应许。照福音派的基督教讲,誓愿要当着上帝,经过慎重考虑,下决心之后,才可成立。在受洗或受坚振礼时,所立誓愿,是属乎这一类的。受洗时所立誓愿,乃人心向着那救赎的呼声所作的回应,要立志奉献自己或自己一切才能服事上帝。受坚振礼所立誓愿,无非是将洗礼誓愿重新坚立。属于这一类的誓愿,还有教会各种就职的誓愿。
    有时人在上帝面前立下严重的誓愿,与维护道德和社会的安宁是很有关系的。婚姻誓愿以及政治的就职誓愿。都属于这一类。以上所提各种誓愿,有关于基督徒自愿肩负的义务。还有一类的誓愿。是不必视为与人生义务有关的。修道士所立下的贫穷、独身和顺服的誓愿,即属于这一类,这样的誓愿并非必要,亦非上帝所命令,假如说这样的誓愿,能引领人得到更大的奖赏,或产生特殊优越的善功,那么只有用罗马教二元的道德眼光来看,才有可能。这样特殊的誓愿并非必要,就是在特殊情形之下,也最好少用,或完全不用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