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基督徒在对人的关系上应有的德行 第三节   真实

    真理是使一个观念,或一个观念的说明,符合事实。真理为叫思想与实体相吻合。智识论的实体论对于这样为真理下定义自无难处,而且真理至少要以此为界说。真理也包含有思想和谐的性质。凡不和的思想便是不合理性。一切真理必得有一个内在的统一。由于各种不同形式的思想之交换,要在我所得的概念与别人所得的概念之中相互暗合,才得算为真理。如果是真理,也必得按照我们的知识所先测定的实现出来,换言之,它必得要在人生中发生效用。照真理所有的这些特性讲,真理是要在我们的思想中调和的。真理也要我们的思想与别人的思想调和。真理也要帮助我们有预测事物要如何发生,以及如何设法去控制那些将要发生的事物之可能。
    神秘派是从另一角度来界说真理。佐恩斯(Rufus Jones)说:「真理是联系在我们逻辑判断上的那种特异的绝对性。」(Pathways to the Reality of God,p.73)在这种概念中也有值得我们考虑的,不知怎么人性就是如此组织而成,在人与真理面面相对的时候,也就自然而然的认出它来。路德也见到了真理的这一方面,所以他说:「真理的自身捉住人的心灵,便它能确实无疑的评判一切事物;但心灵不能评判真理,只是确实无疑的不能不说这是真理。例如,我们的理性确实无疑的宣告说,三加七则为十,然而也不能说出个理由来,为什么这是对的,只能说这无可否认是对的;因为它已为真理所抓住,不是它判真理,乃是它为真理所判断。」(Holman Edition ll,p.247)
    真理扎根于奇异事物之中,虽说我们不否认人格的统一性,我们还是能把真讲为理智之德,美讲为情感之德,善讲为意志之德。这在社交的人生上是连结不可分解的。任何事物之可靠性均在乎其实。一个社会总得有些其实可靠性,不然便无法活动。在社会秩序中,假如一切的人都是说谎的,这便到了不可思议之境地。所谓真实不单在乎讲述真理,更在乎以诚实去交易、工作、思想、服务,连讲求正统(orthodoxy)也得出之以诚意。真实也有尊重别人信用的意思,一切夸大、欺骗、虚伪都与它相反。一个缺少真实之德的人格,随在都要表现道德上的缺点。假装虚饰足以摧残人格之完整。在一切罪中唯有伪善的罪受耶稣无情的斥责。有人说伪善乃是恶行向善德致敬。因为假冒为善的人设法要使别人相信他是有德之士,这样便承认了善德的威权。十诫中有两条诫命是有关在言语上犯罪的。第八条诫禁止人作假见证,防备人用毁谤捏造的言语,损害邻人的名誉。
    真实固然是基督徒的一种德行,但他并非必要把我们所想到的每一件事都述说出来。隐而不发也许就是一种德行,直率粗鲁,一点不顾及别人的情绪,也不算德行。如果基督徒有时不得不宜言无讳,使人难堪,他也要设法医治这种伤痕,要说诚实话,但要用爱心说出来(弗四:15)。
    把他所见到的和盘托出,也是基督徒说话的义务。然而传道人和教师讲话的时候,也要顾到听道的人和学生领会真理的能量。正如上帝也只能按照人领受的能量启示他自己,所以耶稣并没有把一切的真理一次向门徒讲出来(约十六:12-13)。照着人所能领悟的讲述真理,这与真实之德并无妨害。但是一件不合真理的事,总不要拿来教导人,免得以后又要设法改正。
    真实的心是赤露敞开的,富于诚意。这样的心也是客观的,总不以己的私利而转移。
    这样的心运用敏捷,欢迎合乎事实的报导、坚持、无畏、富有勇气。对于一般的与情见解,它必得要加以缜密的批评。
    真理的反面便是虚谎。虚谎是一种有意的欺骗,伤害彼此交接的信用。从伦理方面说,虚谎是一种严重的破坏,在个人方面,足以毁灭人格的完整,也会发生社会方面的重大后果。在行为辩认术上,所谓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