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尔掌之工(咏一0一 26)
  

双眼能见舆新,能察秋毫,而不能见到自己;虽终生比邻相处,可是彼此不能相见,虽是同生同死,甚至六十年八十年,而左右也只一线之隔,可是彼此却不能顾盼一下。

最切身的真理,也即是我们最不愿思索,最难去考虑的一条。天主放在我心灵门口的真理,我们天天在这些真理前跨进退后,而绝不加以注意,但我们偏会翻山搅海、穿林越漠的去找寻。

我知道是天主造了我,我也自信我已彻底认识了这段平凡的真理。这段真理的正确性,于我是这般地熟知切近,以致当我默想这段道理时,再也不会发生丝毫疑义。我知道我是天主造的,一如我知道人们用什么名字呼唤我,可是我一想到这点,我便会想到其他问题上,归纳出种种现实的结论来。天主造我,这已是一件往事,是一件每日每时在远离着过去了的事实。我从无中来,我现在有了,这便是一切。从这种最初级的哲理里,能归纳出什么可以动人的呢?

太基本简单了,那是真的。我的受造决不是巧遇而确是久存的事实。我是受造的,换字句就是说、我现在如此的"有",其原因就是天主。"有",并不是给一个已有的主体,叫他保持,如给一笔哀矜于乞者一般;因为主体没有"有",主体就也不存在;被造,就是我所以存在的永久信条,而不只是我浮动生命的开始。并不是开始要有我,而是我需要创造着的手,单是为了有而有,故与时间原无关系。有之在我,并不可靠,数世纪之后,我的本体亦已不能因自己而存在,一如在我因天主而开始有的前夕,原是空洞无物,但一旦有了我,我便不能没有我。

人们有时想:我们的存在,是天主给我们的一种永远的赠予,单叫我们怀念感谢赠予者。人们想,偶有一天,天主把"存在"赠送给了我们,于是我们便成为受赠财产的主人,一如乞丐发了一笔横财成了富者。可是创造物实际上是永远的、是现实的隶属。我的有,隶属于天主,一如回声之属于声浪、回光之属于光体。我性体的最高法律,就是完全的顺服于我的根源——我是主的手掌之工——我永在他的手掌之中。

好比泥土之在陶匠手,针线之在女红手,花树之在花匠手,方园细长,长袄短襟,高低疏密,一任他们的意志。

可是我心灵深处常有一个与凡物不同之点,即我常能做到同意于主的全部工程。我的有,是接受的有,既然知道,自能认识。驯服顺从,正是一切德行的索引,是我超性生命的呼吸;只有拒绝臣服,才是罪恶。受造物拒绝隶属于造物,那是自我灭亡,自寻死路;如同声之与声浪间断,回光之与光体隔绝。

可惜这种单纯使我节制服从之心,于是我并不习惯,在我受造的本性上,好似山路上来了一阵土溃雪崩,堆积凌乱。我曾把我苛求的私意私欲,渗进到服事上主的唯一紧要事务里,主的手,为我觉的是太严峻太小气了,我在他面前,乱窜乱奔像野兔见了人一般;我又象从他手指缝里遗漏出来的没有用的水滴;我要取回我的自由,好像我的自由,并不该隶属于他的法律一般;又好像就是我停止了我的存在,没有了我的有,我还能自由自在;我就是这般把浑乱、混沌、不和谐、引进到我的本性里来。

那么与其按照自己浮动的成见而自我管理,毋宁采取超性生活的首要原则;即喜爱那双造我及不断改造我的那双手,任他措置,不再逃避,事实上我也不能逃避的呀!

当他上智的手,安置我于被人嘲笑玩弄之境遇;或左或右,或是黑夜,或是险地,只要我不离他创造的手,只要我意志存在,那么我的一切珍宝,一切价值,一切财富,都得妥善保险了。

我们真正足以自傲的,是在于将天主作对象;因为我们是天主的工程,只有他在我们身上的工作才是奇特的。天主的手是安全,是保险,是抚慰;他所支持保护的,死亡就不能攻击他。

主,我的天主,求你赐我所缺所需的,那就是欣勤敏慎地服从你的圣意,把我完全隶属于你;这种隶属,冠冕堂皇,坚强有力,其中没有平凡,没有微小,是一切生机能力之所由来,如树根之于泥土,树叶之于树枝。一旦树叶脱离了枝干,随风飘扬凭空飞舞时,那么这树叶已失其为树叶的本质,而人们只称之谓死叶,枯叶。罪恶使我远离了你,骄傲使我拒绝了你上智的措置,反抗了你圣宠的意愿。只要你上天一线的宠光,那么,一切脏污,一切愤恨,一切痛苦,一切狂愚,都将如噩梦般的消散。主!我求你救我,并使我懂得世上最美妙最有力最神圣的事,是在成为你全能手掌的工程。

主,勿忽尔掌之工,盖尔仁慈于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