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天主教
《认识基督宗教》第四章 天主教
作者:彭鉴道神父


      天主教是以罗马教宗为首的基督教会在中国的称谓,其实天主教就是基督宗教正统信仰的保持者,它保持了基督教会的原始信仰,是基督完整信仰的标记。天主教自始至终认为自己的教会是基督建立的唯一真教会。因为基督在世时亲自给天主教第一任教宗,也是他选立的宗徒之长伯铎说过:“你是磐石,在这磐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会,阴间的势力决不能战胜她。我要将天国的钥匙交给你:凡你在世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在世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玛?十六?18—19)耶稣说的这句话就是说明他把教会的管理权交给了伯铎。这端经文的意思很明显是耶稣在此时特别立伯铎为圣教会的元首,赋予伯铎立法、司法及行政的大权,这就是教会神权的来源。本来人应该有人权,可是怎么有了神权呢?是因为耶稣是神,是他将神权交给了教会,所以,天主教会才开始有了神权。神权起什么效用呢?就是要继承和发扬基督的事业,在真理和正义的道路上,带领天主的子民,稳妥地走天国的道路。耶稣给伯铎所说的“天国的钥匙”,实际上就是圣教会的管理权。在圣经当中,“天国”有两层意义,一层意义是指来世的天堂,一层意义就是指圣教会。耶稣在这个地方所说的“天国”,明显的是指圣教会。“钥匙”就是权柄的象征,也就是说,在耶稣升天之后,教会将继续存在,那么,这项神圣的职责就由耶稣的宗徒及宗徒的继任者来执行和完成。耶稣是神,他建立的教会一定是完备的,一定会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所以,耶稣复活后,曾再次嘱托伯铎要照顾好他的羊群。耶稣对伯铎说:“你喂养我的羊群。”(若?二十一?17)

      在教会发展过程当中,因zheng_zhi、社会、历史、人为的诸多原因,曾发生过两次重大分裂,这是教会史上的重大不幸和遗憾。因为耶稣选立的大弟子伯铎把自己的座位设在了罗马,所以他的继承人,就理所当然地享有了教会最高元首的权利。可是到了第五世纪,西罗马受到野蛮民族的侵扰而灭亡,zheng_zhi势力东移,东罗马首都君士坦丁堡宗主教的地位跟着也重要起来,因着东罗马帝王的撑腰,君士坦丁堡宗主教跟罗马教宗时常发生争执;第九世纪末叶双方的关系紧张,一零五四年东罗马教会与西罗马教会正式分裂。东罗马教会自称“正教会”也称“希腊正教”,我们中国一般翻译为“东正教”。西罗马教会自称“公教会”,也称“罗马公教”。正教会与公教会有同样的信条,那都是教会历史上前七次大公会议所定断的。道理并没有多大分歧,主要的分歧是正教会的牧首拒绝接受罗马教宗为教会的最高首领的地位。

      到了十六世纪罗马天主教会的上层神职人员生活奢侈腐化,普通教士却因贫困而情绪不佳,当时的文艺复兴运动,又极力主张浮华和享受,这一切都为宗教革命铺设了温床。德国社会本身也充满了矛盾,新生的资本主义使市民阶级日富,平民的生活却日趋不幸,工人被剥削,小商店倒闭,农民被赋税拖垮,人人都希望一场彻底的革命,可是教会当局一味在追求人间的享受,万万没有想到教会下层潜在地蛰伏着一场危机。当时的教宗利奥十世,为了建设伯铎大殿,又别出心裁地想出了一个该死的“赎罪券”,引起了德国神父马丁?路德博士的极力反对,使得一场轰动欧洲的革命在教会爆发了。

      马丁?路德神父生于德国萨克森省的一个矿工家庭,家境贫寒,得到一位贵妇的接济完成了学业。22岁时,受暴风雨的袭击,许愿去做隐修士;十五天后加入圣奥斯定会。这种未成熟的圣召成了他终生之累。24岁晋升神甫,25岁任神学教授。1511年,马丁?路德神甫曾经有过一次罗马之行,教廷的奢侈生活使他深受刺激,教宗利奥十世的两个糟糕侄子(时为枢机主教),更令他深恶痛绝,但当时马丁?路德依附教会并服从教宗的心情并未因此动摇。
  
      1517年10月30日,路德在一次激烈演讲之后,在威登堡教堂门前张贴了九十五条“论纲”,其中包括反对“赎罪券“,争辩于是开始,先在德意志,后来扩展到整个教会,同情他的不少,反对他的也很多。当时路德尚且自视为教会驯顺的子弟,他起初立志改革也确实是善意的。可是他的九十五条”论纲“,没有被当时的教会当局所接纳,一些神学家们也群起反对。罗马教宗于是也召马丁路德到罗马答辩,马丁?路德惟恐到罗马受到审判,他拒绝前往。1520年6月15日,教宗利奥十世颁发诏谕,正式宣判马丁?路德所讲的道理是错误的,但限他在六十天内悔过,否则将被开除教籍。作为日尔曼民族后裔的马丁?路德受到诏谕后,为表示轻视,公开在威登堡大学全体学生面前将诏谕焚毁。于是教宗利奥十世在1521年1月3日将马丁?路德开除教籍。马丁?路德虽然被开除教籍,可是他的思想并没有受到禁锢。德国的五个王公大臣和十四座城市代表,拥护马丁?路德的思想,他们誓死抗议罗马教宗的诏谕。因此,拥护马丁?路德的教会,自称誓反教。马丁?路德的改革运动,后来逐渐变成了改教运动,英国国王亨利第八,也因为婚姻问题与罗马教宗本笃十二世决裂,自立为英国教会元首,虽然外在上保持天主教会的一部分礼仪,可是已经脱离了罗马天主教会的大家庭,自称一派,即圣公会。法国的加尔文也自创一派,即长老会。新的基督教派应运而生,这是基督宗教历史上的第二次大分裂。因此,基督宗教已经自然地形成了三大派,即:天主教、东正教、新教。新教在中国定名为基督教,因此,给普世基督教的称谓造成混淆。新教在中国民间又被称为“耶稣教”。

      天主教因为是以罗马教宗为首的基督教会,所以又被称为罗马公教会。在欧洲有时被称之为“旧教”,以区别于“新教”。公教会在明朝万历年间由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神父传入中国后,因当时社会对基督这个名词相当陌生。利玛窦神父利用中国故有名词“天主”(取自《史记?封禅书》),来称呼所信仰的神,因此,公教会在中国就正式定名为“天主教”。

第一节 天主教的经典  
  
      每个宗教都有自己的经典,天主教也不例外,天主教的经典,就是著名的《圣经》。《圣经》是神的启示,是一部天书,它不仅启示人怎么样去恭敬唯一真天主,也启示人怎么样做一个好人、义人和圣人。《圣经》包括旧约和新约,因此,又被称之为《新旧约全书》。

1、旧约全书

    圣经的前半部分称之为旧约,那是公元前犹太人留下来的宝贵经典,犹太人在天主的救恩计划中担当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为了保持一神信仰,受尽了颠沛之苦,亡国之痛,给人类留下了一部真理及正义的宝书。

    犹太教的圣经,基督徒称它为“旧约”或“古经”。根据天主教的信仰,它是为耶稣降生救世的一种奇特准备。它是受天主圣神默感而写成的,虽然旧约的每卷都有它的作者,但是真正的作者乃是天主。因为没有天主的启示,人间再聪明、再智慧的人,也无法预知未来,更无法揭示灵性世界的奥秘。

    圣经中记载的都是最重要的真理,圣经是天主为世人寄来的一部家书或天书。在这部天书内,天主先将自己启示给世人,并告知世人,天地万物的来历和目的,告诉我们天主怎样给人类备下了幸福,现今的痛苦、患难和死亡又是怎样来的;天主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怎样逐步实现了他救赎人类的计划。旧约所载,就是天主为以色列民族所行的大事,所定的法律,所发的劝言和警告。这一切都是他为完成救赎人类工程的奇特准备,甚至以色列子民的被选,也是为准备万民获得救恩。所以,旧约是为耶稣降生救赎铺平了道路,也是为印证耶稣基督是天主圣子的神圣启示。

旧约的内容可分为法律、历史、智慧、预言四大类,共四十六卷。

(1)法律类五卷,记载了犹太民族的来源,以及关于宗教、行政、民俗的种种法律;其中重要资料,是由摩西而来,因为他是犹太教的缔造者,故也称摩西五书。

(2)历史类十六卷,记载了犹太民族和国家的兴衰,以及几位名人的事迹。有的严格说来与其说是史书,倒不如说是以史事编写的文学作品,像《卢德传》。但是因为卢德与大卫圣王有血亲关系,此书在犹太人中非常富有影响。

(3)智慧类七卷,包括在宗教仪式中采用的圣咏(诗篇),以及犹太圣人哲士指导人生的哲理和智慧的箴言。

(4)预言类十八卷,其中包括大先知四人,小先知十二人,预言犹太民族的遭遇和救世主(弥塞亚亦译默西亚)的来临。

    旧约中数卷晚出的书(公元前一、二世纪),因不是用希伯来文写的,而是用希腊文写的,犹太教和耶稣教没有把它们列入圣经数目;但是天主教经过大公会议认定这些希腊文本的所谓“次经”,也是圣经。
旧约的历史价值,比同时代其他的书籍,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中关于宗教、行政、民俗的法律,自然都随着犹太教的废弃而废弃了,可是有关宗教信仰和人生道德的教训,尤其关于救主的预言,常是耶稣启示的参证。

2、新约全书

    圣经的后半部分称之为新约。是耶稣的宗徒和弟子在天主圣神的默感与引导之下,所写成的经典汇集。耶稣的门徒亲身受到耶稣的栽培,在宣讲耶稣的启示时,自然更有权威。他们的著作就是新约。
新约共二十七卷,内容包括历史、训诲、先知三大类

(1)        历史书五卷:其中包括四部福音和宗徒大事录。四福音是两位宗徒和两位门徒先后将耶稣的言行汇集出版的,他们记述了耶稣传教生活的重大事迹。不但包含了有关信仰绝对重要的道理,而且也给世人提示了诸德的完美模范,基督徒成全的最高理想:即为我们降生成人的天主圣子。《宗徒大事录》,记载了初期教会的生活,见证教会在圣神指引下蓬勃的发展。因此,本书卷又被称之为“圣神的福音”。

(2)        训诲书二十一卷:它包括圣保禄宗徒书信十四封,若望宗徒书信三封,伯铎宗徒书信两封,雅格和犹大书信各一封。
    
    凡读过保禄宗徒书信的,无不感到宗徒思想的卓越,对基督的赤诚,以及对拯救人灵的满腔热火。

    其他宗徒的书信,又被称之为“公函”。公函的内容极富浓厚的训导意味;除有几点涉及教义外,几乎全属有关伦理道德的书。从历史观点来看,公函的内容有极大的价值,从中可以窥见宗徒时代信友生活的状况,当时发生了什么异端邪说,宗徒们又怎样以他们锐敏的眼光作及时的遏止,以保全基督教义的纯洁完整。

(3)        先知书一卷:即若望《默示录》又称之为《启示录》。是新约书中唯一的先知书。历来讲解本书的人都感觉十分困难,所载预言是可信而真实的,但在未实现之前,定难明了。虽然如此,本书既是为了信友的神益,当然人人要读,只是阅读时应怀着信德和诚心敬意,如此其中的奥义方可彰明显著。

    新约全书就宗教方面来说,远远超过旧约全书,因为上帝在旧约时代只是“多次并以多种方式,借着先知对祖先说过话”;然而在新约时代却是“借着子对我们说了话”(希?一?1)。如此,旧约的启示在新约内才得以圆满;旧约的预许在新约内才得以实现。所以,吾人除非认识新约,决不能完全明了旧约。为此,可以说新约全书是世界上最重要和最宝贵的作品。
第二节、天主教的信仰

      天主教的信仰来源于教会的传承和圣经,最主要的信条就是“信经”。天主教的信条是不可改变的,是信德的道理,是绝对的真理。但是它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表达方式。这就形成了“宗徒信经”、“尼西信经”、“天主子民信经”。

1、        宗徒信经

      宗徒信经,顾名思义,是宗徒时代产生和表达的教会信仰真理,它完全来源于耶稣的训诲。因此是不会错误的,也是不可更改的。即使后来产生的尼西信经和天主子民信经,也是来源于宗徒信经,并且天主教的教理也都在围绕宗徒信经给予阐述,也就是说,“天主教信理永远是不可改变的,但它在各个时代会有不同的表达方式。”
宗徒信经又被称为“十二信经”,即:“我信全能的天主父,天地万物的创造者;我信父的唯一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我信他因圣神降孕,由童贞玛利亚诞生;我信他在般雀比拉多执政时蒙难,被钉在十字架上,死而安葬;我信他下降阴府,第三日从死者中复活;我信他升了天,坐在全能天主父的右边;我信他要从天降来,审判生者死者;我信圣神;我信圣而公教会,诸圣的相通;我信罪过的赦免;我信肉身的复活;我信永恒的生命。”

     谁愿意加入天主教会便该信仰这些真理,皈依基督在于相信天主启示的真理。启示的真理有时会超出我们人的理智,但它不相反理智。任何宗教之中都有属于神秘的真理,那是属于玄奥的真理,是有限的人性无法透彻了解的。老子在论“道”时,曾曰:“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一章)因此,教会的大师们也给我们说:“相信吧!然后你自会明白!”

2、        尼西信经(尼西亚信经)

      天主教信仰的真理,它不是一下子就是象我们今天这个样子的。有现成的信理神学,伦理神学,牧灵神学,圣经神学等等。在两千年的发展过程当中,自然会有人涉足探究宗教内属于奥秘的真理,甚至有的人特别有兴趣。于是,在教会内自然就产生了无休止的争辩,教会的最高牧者,因为从耶稣那里领受了“天国的钥匙”,为了捍卫真理,匡扶正义,也是为了信仰的统一,所以,一旦教会内出现“异端”,或者无休止的争辩,就要召开大公会议,以教会牧者的权威,遏止“异端”的扩散,制定当信之端。“尼西信经”就是在这样的情形下产生的。

      当时,在亚历山大里亚有位神父,名叫亚略。在一个堂区任本堂,他已有相当年纪,品行端方,且有一副庄严的外表,聪明敏捷,能言善辩,具有吸引人的各种优点,听众都趋之若骛。可是他也有自己的本性,骄傲自负,而且固执己见。然而他所讲的道理和教会的传统信仰是不符合的。

亚略所倡导的异端道理可撮要如下:

      天主是唯一的,他是唯一不受生的,唯一永远的,唯一真天主。降孕在耶稣基督内的圣言,是由圣父从无中造的。以前圣言并不存在,是由永远的天主自由造的。圣言创造了世界;天主预先见到他将来的功劳,就收他为义子。所以他不是和圣父平等的,也非和圣父有同一的性体。

      结论是相当严重的。假如基督不是真天主,而只是一个受造物,无论他怎么伟大,整个天主教便要坍台了。因为既然天主从来就没有降生,基督的救赎也就没有无限的价值了。
虽然亚略的理论不合天主教的传统教义,可是亚略有本领使民众对他的道理发生兴趣。他把他的学说谱入歌曲中,这样使水手、旅客、商人,在甲板上、路上,反复歌唱,至于家喻户晓。使教友几乎有一半的人拥护他,这给教会的信仰带来挑战,也使得教友之间的争论演变成分裂。于是教会在公元325年,召开了大公会议,地点即小亚细亚的尼西城。与会的主教达318位之多。他们中有些在大教难中,为信仰受过刑,人们惊讶地瞻仰他们的伤痕。有些主教来自罗马帝国以外的地域,如波斯、亚美尼亚和哥德人的地方。教宗圣西尔物斯德肋因年事已高,未能前来,乃派两位代表出席。

      亚略虽尽力施展他的辩才,但终属徒劳,因为他的那些学说显然与天主教的教义相抵触;所以终于被屏弃。为确定教会的道理,大会的教长们编辑了一篇信经,就是直到现在仍在主日的感恩祭中所常诵念的信经,清楚地确定了关于耶稣基督的信条。
我们称之为“尼西信经“,也称”尼西亚信经“。

尼西信经

      我信唯一的天主,全能的圣父,天地万物,无论有形无形,都是他所创造的。
      我信唯一的主、耶稣基督、天主的独生子。他在万世之前,由圣父所生。他是出自天主的天主,出自光明的光明,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他是圣父所生,而非圣父所造,与圣父同性同体,万物是借着他而造成的。他为了我们人类,并为了我们的得救,从天降下。他因圣神由童贞玛利亚取得肉躯,而成为人。他在般雀?比拉多执政时,为我们被钉在十字架上,受难而被埋葬。他正如圣经所载,第三日复活了。他升了天,坐在圣父的右边。他还要光荣地降来,审判生者死者,他的神国万世无疆。
      我信圣神,他是主及赋予生命者,由圣父圣子所共发。他和圣父圣子,同受钦崇,同享光荣,他曾借先知们发言。
      我信唯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
      我承认赦罪的圣洗,只有一个。
      我期待死人的复活,及来世的生命。阿们!

3、        天主子民的信经

      教宗保录六世于梵蒂冈二次大公会议结束以后的第三年,一九六八年六月三十日信德年的闭幕中,宣布了“天主子民的信经”。历代教会所流传的“信经”不多,保录六世教宗根据时代的变迁和推移,毅然在梵二大会议以后,编撰了一个适应时代需要的“信经”,意义的不寻常,不言可喻。

天主子民的信经

      一个天主—万物的造物主
      我们信唯一的天主,父、子及圣神,有形事物——如我们现世生活的这个世界——和无形之物——如纯精神体,我们也称之为天使——的造物主,他也是我们每个人内精神和不死的灵魂的造物主。

      我们信这唯一的天主,在他至圣的性体和其完美性中:在他的全能、无穷知识、上智、意志和爱德上是绝对的一个。他是梅瑟所启示的“自有者”(出:三:14),若望使徒所告诉我们他是“爱”(若:一四:8)。因此“自有”与“爱”两个名称都可用来表示天主性的同一真理;他把自己显示给我们,他居住在难能到达的光明中(参阅弟前:六:16),他超越一切的名字及一切受造的事物和智能。只有天主能给我们对他的正确,而完整的知识。他启示自己是父、子及圣神,我们借圣宠被召,今世在信德的隐晦中,死后在永光中分享他永恒的生命。三位所组成的互相关系都永恒具有同一的天主性,成了至圣天主荣福的内在生命,他无限地超越我们人所能了解的。因此我们感谢天主的善心,因为许多信者虽则不认识至圣圣三的奥义,却能与我们一起作证有一个天主。

天主圣三

      所以我们信天主在永恒生子;我们信子,天主的圣言,在永恒受生;我们信圣神,是发自父及子的永恒之爱,而非受造的一位,因此在彼此永恒而相同的天主三位中,充满唯一天主的生命和真福,自有而非受造者所特有的尊敬和光荣。为此必须“在三位中钦崇唯一的天主,在天主唯一的性体中,钦崇天主的三位。”

      我们信我主耶稣基督,他是天主子。他是永恒的圣言,在万世之前由父所生,与父同性体,万物是借他而造成的。他因圣神由童贞玛利亚取得肉躯,而成为人:依天主性与父相等,依人性则小于父,不是因天主性和人性的混合(那是不可能的),乃是因“位”的唯一而成一个。

      他居住在我们中间,充满恩宠和真理。他宣扬并建立了天主的国,为使我们由他而认识父。他给了我们新的诫命,要我们彼此相爱,像他爱了我们一样。他教给我们福音真福的道路:要我们神贫、温良、忍受痛苦、渴慕正义、怜悯他人、心地清洁、缔造和平、为义而受迫害。他在般雀比拉多执政时受苦受难,成为承担世罪的天主羔羊,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借救赎的血带给了我们救恩。在被埋葬之后,第三日他靠自己的能力而复活了,因他的复活,我们能分享天主的生命,就是圣宠的生命。他升了天,还要光荣地降来,依各人的功过审判生者死者:凡答复了天主的爱和仁慈的人,去享永生,凡至死拒绝者,将入永不熄灭的火中。
而他的王国万世无疆。

      我们信圣神,主及赋予生命者,他和父及子,同受钦崇,同享光荣。他曾借先知们发言;他是由基督在复活和升到父那里以后,派遣给我们的;他光照、圣化、保护并管理教会,只要教会的成员不远离圣宠,他净化他们。他深入内心的工作,使人能适合回答基督的召唤:“你们应当是成全的,如同你们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样。”
(玛?五?48)

玛利亚天主之母

      我们信终身童贞的真福玛利亚,她是降生的圣言,天主,我们的救世者,耶稣基督的母亲,因她的子的功劳而蒙特选,她卓越地受到救援,她不染原罪的任何污点,因圣宠的特恩,她远远高出其他所有的受造物。无玷而极有福的童贞玛利亚,与降生救赎的奥迹有密切而不可分的关系,她在结束了世上的生命后,灵魂和肉身被举享天上的光荣,她和从死者中复活的子一样,预先领受了所有义人们的命运;我们信天主的至圣之母,新的厄娃,教会的母亲,在天仍继续对基督的肢体尽母亲的职务,在被救的人心灵中,产生和发展天主生命的工作。

原罪

      我们信众人都因亚当而犯罪;就是,众人都共有的人性,因他所犯的原罪,遭到承担原罪后果的境地。不再是我们的始祖先前有圣德和义德,而且不知罪恶和死亡的境地。所以,堕落后的人性,也就失去了先前备有宠恩,本性的能力也受到损伤并受死亡统治的人性,传给了众人。在这种意义下,众人都生在罪恶中。
因此我们与特利腾公会议确认,原罪是和人性一起,“由传生不是由仿效”传下的,因此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罪。

      我们信我等主耶稣基督,借十字架的祭献,把我们自原罪和每一个人所犯的一切本罪中救赎出来,为此保录使徒的话确是真的:罪恶在那里越多,恩宠在那里格外丰富(罗:五:20)

      我们信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为赦免罪过而制定了一个洗礼。对还没有能犯本罪的婴孩也该授洗,使他们在生来缺乏超性的恩宠,得以“因水及圣神”在耶稣基督的生命中再生。

基督奥体

      我们信唯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而由耶稣基督建立在伯多禄即磐石上的教会。它是基督的奥体,可见的社团,由圣统所组成,又是精神的团体。它是人间的教会,在此世旅行的天主子民,也是富有天上恩宠的教会。天主国的幼苗和开始,通过救赎的工程和痛苦在人类历史中延续,在时间的过程中,主耶稣以自己丰富的恩宠所流传的圣事来巩固他的教会。用这些圣事,在有生命和活力的圣神恩宠中,使教会内部虽然有罪人,教会还是圣的。因为它除了圣宠的生命以外,不享有其他的生命。假如培养这一生命,它的成员就成圣,如果脱离这一生命,心灵就招致罪恶和污秽,阻止教会圣德的照耀。教会为这些罪恶受苦作补赎,因基督的血和圣神的恩宠,教会也有赦免自己子女们的权利。-

教会是启示的保存者

      教会是天主许诺的继承者,也是亚巴郎精神上的儿女,热诚维护以色列人保存的圣经并尊敬圣祖和先知们。它建立在使徒们的基础上,世世代代用口传或由伯铎的继承者和与之相联的主教们的权能忠信地传授下来。教会常在圣神的助佑之下,有维护、训导、解释和宣扬真理的职务,就是天主借先知们隐约所指示,由主耶稣完善地启示给人们的真理。我们信在写下的或传授下来的天主圣言中所包含的,并由教会隆重断定,或以普通而一般的训导所指出的,是天主所启示而该信的真理。我们信伯铎的继承者,在讲座上以所有基督徒牧者和导师的名义发言时,享有不能错误的权利,主教团与伯铎继承者一齐执行最高训导权时,也享有同样的权利。
教会的合一和大公主义

      我们信基督所创立并亲自为它祈祷的教会,在信仰、礼仪和圣统相通的关系上是必然至一的。在这个教会内部,无论是各种礼节不同,或是神学和神修祖业或特殊制度的异点,并不阻碍,反而显示它的至一性。

      同时我们承认在基督的教会组织以外,也有许多圣化和真理的成分,既然这些成分是基督自己教会的本有恩惠,因此趋向于公教的团结;我们相信圣神的行动,他在所有基督的弟子内,激起了这个合一的愿望,所以我们希望尚未享有唯一教会完全相通的基督徒,得联合成一个羊群,属于一个牧人。

得救的途径

      我们信教会是为得救所必需的。唯有基督是中保和救恩的途径,他借他的身体—教会,临在我们之间。
可是天主的救恩计划包括普世的人:那些无辜而不认识基督的福音和他的教会的人,只要诚心追求天主,并在圣宠的影响之下努力实行借良知所得知的他的旨意,他们也以不可见的方法,属于天主的子民,并能获得永生的救恩,他们的数目也唯有天主知道。

耶稣实在圣体内

      我们信司铎因圣秩圣事所领受的权利,代表基督而举行的圣祭,同时也是以基督和他奥体的成员们的名义所奉献的圣祭真正是加尔瓦略山上的祭献,这是我们祭坛上以圣事方式所完成的祭献。我们信犹如主在最后晚餐中所祝圣的饼和酒成了他的体和血,就是随即在十字架上为我们作了奉献的体和血,同样由司铎所祝圣的饼和酒,也成了光荣地在天上为王的基督的体和血。我们也信,在那继续如祝圣之前一般出现于我们感官之前的外形之下,主的奥秘临在是真的,实在而本质的。

      为此基督不能以别的方式临在这件圣事中,除非是整个饼的本质成了他的体,整个酒的本质成了他的血,而我们感官所觉察的饼和酒的特征还是保留着。圣教会以“变质”一词适当地称呼这种奥秘的变化。任何一种,想以某种方式了解这一奥秘的神学家的解释,如要符合公教信仰,必须坚持在祝圣后,不管我们的想法如何根据客观的事实,饼和酒已不存在;于是从这一时刻起,已是主耶稣可敬的体和血,在饼酒外形下,实在在我们之间,如主所愿一般,为将自己给我们的食物,并使我们集合在他的奥体中。

      主耶稣在天上光荣中存在的唯一个体,并不增多,而借圣事在全球各地举行圣体祭献的地方临在。在举行了祭献以后,还存留在圣体圣事内,他在圣龛中,成了我们每一个圣堂的活的中心。因此我们有愉快的本分,借着我们肉眼所见的圣饼,钦崇并朝拜肉眼所不能见的降生成人的圣言,他确实在我们中间,却又不离开天庭。

教会关心人类的需要

      我们也信,在人世基督教会中已经开始的天主之国,它不属于即将消逝的世界;教会的真正成长,不能与人类文明、科学和技术的进步相混,而在于日渐深刻地认识基督不可探测的富藏,恒久地将希望寄托在永恒的事物上,更热烈地反应天主的爱,最后能在人间更丰富地传播圣宠和圣德,也是这同一的爱,使教会不断地关心人们现在的真正利益。虽然教会不断敦劝她的子女,在今世没有久留的城市,却也鼓励他们,依自己的生活条件和方法,协助自己城市的发展,推动人间的公义、和平与友爱,并给予贫穷和不幸的弟兄们适当的帮助。

      所以基督的净配—教会—热诚的关切人们的需要:他们的欢乐和期望,痛苦和辛劳,就是极愿以基督的光照耀他们,使普世的人都在他们的唯一救主耶稣内,集合在一起。但教会的这种关心,总不可当作教会把自己去适合这个世界的事物,而削弱她等待主及永恒王国的热诚。

诸圣的相通

      我们信永生。我们信凡在基督的恩宠内死亡的灵魂—无论是至今还在炼狱的火中作净化的,或在与肉体脱离后,立刻象善盗一样,被耶稣接到乐园中去的人员—死后,也成为天主的子民,在复活的日子,死亡将被消灭,那时这些人灵将和他们的肉身结合起来。

      我们信无数与耶稣和玛利亚集合在天堂的人灵,组成天上的教会,在那里他们享受着永恒的真福,看到天主的本来面目。同时,虽然等级和方式不同,他们和圣天使一起执行天主的权利,这个权利是属于光荣后的基督的,他们为我们转求,并且以他们手足般的关切援助我们的软弱。

      我们信所有基督信徒的相通,就是凡是在今世作客的,已死而尚在净化自己的,以及在天上享受真福的,共同组成唯一的教会;我们也信在这个相通中,为我们妥备天主和他的圣人们的慈爱,常倾听我们的祈祷,一如耶稣向我们所保证的:你们求就会得到。 我们明认这种信仰并在这种希望中,期待死人们的复活和来世的生命。

      愿天主受称扬,圣,圣,圣,阿门!
第三节天主教的规诫

      天主教的规诫有来源于犹太教的摩西(梅瑟)法律,有来源于圣教会的制定。前者被称为“天主十诫”,后者被称为“圣教五规”。

1天主十诫

      耶稣在传教时经常提出天主的诫命,这天主的诫命就是在圣山上,天主给自己的子民所启示的“十句话”。天主教将天主的诫命归纳成十条,称之为“天主十诫”。归纳后的天主十诫是这样的:

一、        当钦崇天主,不可敬拜邪神。

二、        不可妄呼天主的圣名以发虚誓。

三、        当遵守敬拜天主的圣日和庆节。

四、        当孝敬父母。

五、        不可杀人。

六、        不可行邪淫。

七、        不可偷盗。

八、        不可妄证人,做假见证。

九、        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女。

十、        不可图谋他人的财物。

以上十诫总归为二,爱天主在万有之上,并爱人如己。首三条针对爱天主,后七条针对爱近人。

(1)        第一诫召唤人信天主,寄望于他并爱他在万有之上。“你要朝拜上主,你的天主”(玛?四?10)。朝拜天主,祈求天主,对天主行应有的敬礼,持守向他所作的许诺和誓愿,都是实践虔敬之德的行为,以及对第一条诫命的服从。第一条诫命禁止迷信,禁止多神崇拜及无神主义。迷信是敬礼神明的一种偏差,多神使人脱离万物的根源,无神主义使人否认上帝的存在,这些都是违反第一诫的罪过。

(2)        第二诫规定我们要尊重上主的名。上主的名是圣的。对上主名字的尊敬表达对天主本身的奥秘,以及他所唤起的整个神圣事实应有的尊敬。
第二诫禁止妄用天主的名字,就是不相宜地运用天主、耶稣基督、童贞玛利亚及众圣人的名字。第二诫亦禁止发虚誓。发虚誓是呼号天主为一个谎言作证。发虚誓是对常忠于自己许诺的上主,严重的失敬。“若非本于真理,急需及尊敬,不要指着造物主,或受造物宣誓。”(圣依纳爵《神操》38)

(3)        第三诫要求信徒当遵守敬拜天主的圣日和庆节。庆祝主的日子和举行主的感恩祭是教会生活的中心。“根据宗教的传统,庆祝逾越奥迹的主日,在整个教会内,应奉为当守的主要法定庆节。”在主日及当守的法定节日里,信徒有责任参与感恩祭。主日及当守的法定庆节,信友应停止那些阻碍敬礼天主,妨碍主日应有的享乐,或身心该有的休闲的工作和业务。

      主日的建立是为了使所有的人都有机会“享有足够的休息和余暇,以培养其家庭、文化、社会及宗教生活。”每位基督徒如无必要,应避免强求他人作阻碍遵守主的日子的事。(天主教教理2195)

(4)        第四诫明确指出子女对父母的关系,因为这关系是最普遍的。它也涉及家庭团体成员间的亲属关系。它要求对先人和祖宗表示孝敬、亲情和知恩。最后也引申至学生对老师,雇员对雇主,属下对上司,国民对国家,对管理国家者或执政者的义务。

      按照第四诫,天主愿意我们在他以后,孝敬我们的父母,并尊敬那些为了我们的好处而赋予权威的人。

      第四诫提醒身为子女的,应对他们的父母表示尊敬、感谢、合理的服从和帮助。孝敬父母能够促进整个家庭生活的和谐。父母也有责任,在一切可能的范围内,供应子女们的圣召,他们应提醒自己并教导子女,基督徒首要的召叫是跟随耶稣。

      第四诫也要求公民拥护执政者,公民的义务是同zheng_fu合作,在真理、正义、连带责任和自由的气氛下,致力于社会的建设。如果执政当局的命令违背道德的要求,公民凭良心有责任不去顺从。“听天主的命胜过听人的命。”(宗?五?29)

(5)        第五诫禁止直接和蓄意的杀人,视之为严重的罪行。杀人者以及那些自愿的同谋杀人者,都犯了触怒天谴的罪行。不许堕胎或杀害胚胎,不可致新生婴儿于死地。“凡设法堕胎而既遂者,应受自科绝罚。”(天主教法典1398条)不许自杀,不许实行安乐死。无论是属于何种形式或何种动机,都构成犯罪,这种行为严重地违反人的尊严,是对天主、造物主的不敬,严重地违反义德、望德和爱德。

      第五诫禁止发动不正义的战争。任何故意地违背人权及其普遍原则的行动,以及指挥此行动的命令,均是罪行。盲目的服从不足使那些顺从者得以免罪。因此对歼灭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或一个少数民族的行为,应加以谴责,视为大罪。人们有道德义务反抗种族灭绝的命令。

(6)        第六诫禁止行邪淫。邪淫是错乱的欲念,或放荡不羁的取乐。每当人们排除生育和结合的目的,而只寻求肉性的快感,在道德上是错乱的。第六诫禁止行淫、手淫、卖淫、强奸、通奸、同性恋、兽奸、鸡奸以及制造或演示色情产品。

      第六诫同时也禁止借配偶以外的第三者介入(精子或卵子的赠予,子宫借用),而引发的父母与所生子女的关系不确定。诸如使用避孕套、戴环、作绝育手术、人工受精、买卖精子、借用子宫等,所谓的现代科技在伦理道德上都是不能接受的。计划生育只有在使用节欲和安全期才被教会所接受,否则都是教会不能接受的。执政当局的强权推行,公民的意识不应给予认同。

(7)        第七诫禁止偷盗、抢劫,以及不义地拿走或扣留他人的财物,给他人造成财物上的损失。第七诫命令人,以正义和爱德管理地上的财物及劳苦的成果。第七诫为了公益,要求尊重财物的普遍的用途及私有权。基督徒的生活应努力使这世界的财物,导向天主及弟兄的友爱。
第七诫也禁止故意保留借来的财物或他人遗失的财物;禁止买卖不公、欺行霸市、偷工减料、逃避税收、伪造发票、过度浪费、投机倒把、哄抬物价、收受贿赂、窝藏赃物等等。凡以不义的方法拿走或运用他人的财物,都是违反第七诫。违反正义,就要赔偿。违反交换正义,需要偿还偷窃的东西。

(8)        第八诫禁止在对别人的关系上歪曲真理。“不可作假见证,害你的近人”(出?二十?16)这项规定来自神圣子民的圣召,要作天主的见证,而天主是真理,天主要真理。违反真理的罪,就是以言语、以行动表示拒绝致力于道德的正直:是对天主根本的不忠,因此破坏盟约的基础。
第八诫禁止诽谤人、诬蔑人或破坏人的名誉和声望。因为每人都有权利享有自己的名誉、声望与尊重,所以,诽谤及诬蔑伤害正义与爱德。
第八诫禁止撒谎、谄媚、奉承。要求人诚实,保守秘密,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真理或诚实是一种德行,在于表示是就说是,非就说非,避免口是心非、假装与伪善。

(9)第九诫禁止贪恋邪淫的念头及思想。作为基督徒不仅外在的邪淫或奸淫应该禁止,甚至内心的贪恋也在禁止之列。只有这样才能够净化人心,得道成圣。基督在山中圣训中亦明确地说:“心里洁净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看见天主。”(玛?五?8)因此,身为基督徒不仅克服内心对邪淫的贪恋,也要净化社会风气。反对色情影视的传播,摆脱一切纵欲思想,排除所有引人堕落的表演。

      第九诫教人提防贪恋及自身的贪欲。抗拒肉身贪欲的战斗,涉及心灵的净化及节德的实践。(教理2530)

(10)第十诫禁止贪他人财物,是第七诫所禁止的偷窃、抢夺、欺诈之根。

      第十诫禁止贪心及对地上财富过度的占有欲;禁止对财富及其权势的无节制的贪婪。此诫命还禁止人有行不义的欲望,以致损害近人的世间财物。

      第十诫要求人不要专注于现世的财物,应该常常举心向上,渴慕正义。基督曾说:“你的财宝在那里,你的心也必在那里。”(玛?六?21)

      耶稣吩咐他的门徒,要爱他胜过任何事物及任何人,并要门徒们为了福音,要勇于舍弃世间的一切事物。

      基督的所有信徒,“每人都要正确地诱导自己的情感,以免违反福音的贫穷精神,去享用世物及依恋财富,而阻止其追求完全的爱德。”(教理2544)

      这十条诫命,无一不与中国的道德理念息息相关。第一条是中国人的“敬天”意识;第二条不许假借上帝之名作伪,正如中国人对盗匪假装“替天行道”的不齿;第三条和中国人的“斋戒沐浴以祀上帝”的观点等同。

      前三条是事天,后七条是在讲事人,事人先要“孝敬父母”,第四条孝敬父母,正是中国人所说的“百善孝为先”;第五条不可杀人,正是中国人视杀人为罪大恶极的观念相同;第六条“不可行邪淫”,与中国人的“万恶淫为首”的思想完全相同;第七条“不可偷盗、抢劫”,正是中国人嫉视盗贼行为为不义;第八条“不可妄证人,做假见证”,正是中国人的诚信观念,不诚不信则为奸小之人;第九条“不可贪恋别人的妻女”,正是中国人的“正心”理念;第十条“不可图谋他人的财物”,正像儒家思想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的高尚情操。

     十诫总纲上爱天主下爱世人,就是儒家的“敬天”与“行仁”。行仁是为了达天德以敬天;正如爱人如己,也是为了遵行天主要人彼此相爱的圣意,以表敬拜天主之虔诚。

2、圣教五规

      教会的规条列于道德生活的范围,与礼仪生活相连,并自礼仪生活取得滋养,由牧职当局所颁布的成文法,有强制性,乃是为了给基督信徒,确保在祈祷的精神,伦理的努力,爱天主爱近人的成长中,一个最低而必要的限度。(天主教教理2041)

第一规条:主日及当守的法定庆节应参与圣祭。

      要求信徒参与感恩祭,这是基督徒团体在纪念主复活的日子上的聚会。(天主教教理2042条)主日及当守的法定节日,信徒有责任参与感恩庆典;并且要停止一切有碍敬礼天主,主的日子的喜乐,或心灵和肉体休闲的工作及业务。(天主教法典1247条)无论在庆节本日或前一日晚上,参与任何地方的天主教感恩祭者,即满全参与圣祭的诫命。如因缺乏圣职人员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参与感恩祭时,恳切希望参加在本堂区或在其他圣所,依教区主教规定所举行的圣道礼仪,或个人以相当的时间做祈祷,或在家祈祷,或斟酌情形,几个家庭团聚做祈祷。(天主教法典1248条)

第二规条:应至少每年一次告明你的罪。

      凡达到辨别能力年龄的信徒,皆有责任至少一年一次诚实地告明自己的重罪。(天主教法典989条)
  
      借着领受和好圣事,继续圣洗圣事的皈依和赦免的工程,为领受圣体妥作准备。(天主教教理2042)

      第三规条:应谦卑地至少在逾越庆节时领受感恩(圣体)圣事。

      保证最低限度的领受主的圣体圣血,要在逾越节期中领受,这是基督徒礼仪的原始和中心。

      所有信徒,在初领圣体后,有责任每年至少领圣体一次。(天主教法典920条)

第四规条:应圣化法定的庆节。

      借着参与主、童贞玛利亚及诸圣的主要礼仪节日,补充守主日的规条。(天主教教理2043条)

      庆祝逾越奥迹的主日,根据宗徒的传统,应在整个教会内,首先当守的法定庆节,同样当守者有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圣诞节、主显节、耶稣升天节、基督圣体圣血节、天主之母节、圣母始胎无原罪节、圣母升天节、圣若瑟节、圣伯铎圣保禄节、诸圣节。(天主教法典1246条)

第五规条:应遵守法定的大斋和小斋。

      确保灵修功夫和補赎的时期,为准备礼仪的节日,这些斋戒有助于我们获得控制本能的力量和心灵的自由。(天主教教理2043)
基督徒都应依神律,照每人的方式作补赎,但为使大家联合起来遵守共同补赎,遂规定补赎日期,在此期间基督信徒应以特别方式作补赎。实践虔诚、慈善和爱德的工作,并借更忠心的尽本身的义务,特别借遵守所规定的大小斋而弃绝自己。(天主教法典1249条)

      在普世教会内,补赎日期和时间为全年的每周星期五和四旬期。(教理1250)
全年每周五应守小斋,不食肉类,但星期五遇到节日不在此限,圣灰礼仪星期三,及吾主耶稣基督受难日星期五应守大斋及小斋。(教理1251条)

      凡满十四岁者应遵守小斋法;凡成年人而未满六十岁者应遵守大斋法,但因年龄幼小而不受大小斋法约束者,人灵的牧者及父母应设法培养他们補赎的真精神。(天主教法典1252条)

      中国教会大小斋如遇到春节(除夕至元宵)、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均获得圣部宽免。

      信徒尚有义务,各尽自己的能力。支援教会物质的需要。以使教会具备对敬礼天主、传教和慈善事业,以及职员的合理的生活费用。(天主教法典22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