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第 卅 三 章 
第 卅 三 章 

 

  论意志能安放自己喜乐的第六种福祉—精神福祉的性质—它们的区分。

  一、我们在前面,对本书所具有的目的,已经说过:乃是要用精神福祉的方法,引导人灵到与天主的合一上。现在,我们要讨论的,乃是最使我们能达到这个目的的福祉。读者与我,我们应该特别的使用明智与放大眼力。

  因为,这是一个很准确与很常见的事实,即有很多灵魂,由於缺少知识,他们多将精神的事物,用来为满足自己的感觉,而让自己的精神,成为完全空虚的。实在,满足感觉的趣味,绝少有不损害精神福祉的最好部分的,并且在圣宠之水,达到灵魂之前,便被吸收净尽,而使灵魂生活枯乾之中。

  二、现在我们且讨论我们的主题:我们说的精神福祉,凡对我们乃是一种助力,高举我们到天主的事物那里,并且也提拔我们的灵魂,与天主亲密来往,和到达天主与灵魂交通境界中的恩典。

  三、我们且由最高的等级开始,我说精神的福祉,一共有两种:一种是甘甜的,另一种是苦涩的。

  它们这两种,又各分为两种,甘甜的福祉,或者伸张到不同而又清楚为人看见的事物上,或者伸张到人们看不清与分不明的事物上。同样,痛苦的福祉,也是有的伸张到清楚可见与分别的事物上,有的则伸张到晦暗与不明的事物上。

  四、我们暂且将痛苦的福祉,放置在一边,因为它们是属於被动的暗夜,我们在讨论这个题目时,再予以讨论。我们在这里,不去讨论那伸张到晦暗与不明的事物上—我们以後再讨论它们,因为它们是属于爱情,普遍与不明的认知——在这里通外国欠要说的乃是灵魂与天主的合一,为此我们在这里也不去论它们,我们在第二卷里,也未能说出并计数:悟力不同的各种认知,我们以后(在黑暗之夜中)再对它们加以讨论。

  我们在这里要说的,乃是有关清楚与明白事物的精神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