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伦理再反省 2、易地而处
    伦理再反省(2)

    易地而处

    香港教友总会慕道函授课程香港西湾河大石街一号(25603800)

    伦理和道德是教人学习如何与人交往。

    伦理方向

    伦理不单与人某个或「某些」行为有关,而且与「整个人」有关;它不单要教人做「某些」善事,躲避某些恶事,而且要教人度一种基于善的生活,向着善的「方向」走去。因此,伦理的最重要问题,不是一些「德目」(如孝敬父母等)的灌输,而是要帮助人掌握伦理的原则,选择正确的人生观,建立对人和对世界的全面而正确的看法。

    在这角度下,我们认为上一课所说的「服从自我」、「服从别人」和「考虑自我」的人生观都不合理,只有「考虑别人」的人生观才是合理。

    (1)「服从自我」的人生观不合理

    因为:主观、直觉、感觉、情绪,甚至「良知」等,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中,并不可靠,而一切偏见的发生,通常都是因为主观和情在作怪。若每人都按自己的感觉去待人处事,一定会使人际关系乱七八糟。又如果我们翻查历史,我们也会发现,那些侵略中国的日本人或沉迷于「邪教」的人士,他们多数都认为自己是按着良知去行事,但他们都犯了很大的错误。

    (2)「服从别人」的人生观不合理

    因为:

    第一,人是理性的动物,必须思考,而不能盲从。人在购物、读书、工作及生活的许多环节上,都知道要运用理性,绝不可能单在伦理问题上,反要服从别人。

    第二,服从极其量只能达到某个限度,在行为特殊、具体、迫切的情况中,当老师、父母或任何权威人士都不在场时,人根本不可能靠服从去行事和生活。

    第三,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没有任何别的人可以替他负起他自己行为的责任。

    第四,权威可能出错,古往今来也曾出现过许多荒唐的领袖;朋友、潮流、明星等更可能错。所以盲目地跟风,人云亦云,实际上就是把自己的前途和人格,卖给了别人。

    (3)「考虑自我」的人生观也不合理

    因为:

    第一,「考虑自我」如果是一个准则的话,它无法可以成就一个普通的准则,也无法可以同时适合当事人双方的要求。例如:如果我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背信弃约,和我立约的人一定会蒙受损失。

    第二,考虑自我极易演变为损人利己,例如:如果我不顾一切地争上巴士,我便会把一些比我早候车的人,挤下车去。所以「考虑自我」的结果,许多时是﹒一方得利,另一方受害,它不能成为适用于双方的原则,它欠缺普遍性。

    「考虑别人」是唯一合理的人生观

    (1)「考虑别人」是普遍而公平的原则

    用「考虑别人」这原则(人生观)去处世待人,不单适用于任何时间和情况,也适用于交往的双方。举例来说:如果「飢饿」是获得食物的理由,那么任何一个飢饿的人,都应获得食物,这个人可以是我,也可以是张三或李四。但假如我说:「我飢饿,『所以』我要获得食物。」这句话的「理由」便不明显。因为若我是以「飢饿」为理由,我的理由便是充分的;若我以「我」为理由,我的理由便不够充分。为什么?因为假设在现场还有两位「飢饿者」,若我以「飢饿」为理由,我便会和这两人平分食物,因为他们和我也有同等的权利,他们和我一样是「飢饿者」。若我以「我」为理由,我便会不顾其他人的死活,一于把食物抢来塞满自己的肚子再算。

    很明显的,若以「我」为出发点,我的人生观或是基于「服从自我」(因为我无法抵受得住飢饿),或是基于「考虑自我」(因为我只是为自己的利益想,罔顾其他人的存在)。在这两个情况中,我的人生观都不是基于一个普遍的原则,因为它只能适用于「我一个人」,只是对我一个人有利;而且这也是不公平的,因为完全无法可以「充分解释」,为甚么只有我一个人才有权利获得所有食物。

    相反地,若以「飢饿」为出发点,我的人生观便是基于「考虑别人」。我会清楚知道和承认,在相同的情况中,别人和我有同等的权利;若他们和我是同样地飢饿,他们也和我同样地有权利去分享这些食物。「考虑别人」的人生观之所以合理,是因为它是基于一些合理而普遍的原则,(在上例中的原则是:「飢饿的人有权分享食物」),这些原则不单适合所有的人,也是客观公平的。

    (2)「考虑别人」是各大宗教和人类智慧的精华

    「考虑别人」其实就是我们习惯说的博爱、仁爱、慈悲、或爱人如己等等;而「爱」的真谛其实就是「考虑人」,也只有「考虑别人」的爱,才是真爱。真正的爱是为被爱者的好处和需要而施予的。如果我爱一位朋友,我不会只基于我自己的好恶,便去强迫他吃他不喜欢吃的东西,或做他不愿意做的事情,因为我要爱的是「他」,而不是「我自己」。

    在这角度下,「考虑别人」正是各大宗教教义的精华,也是古今中外,许多大智大慧的人的共同主张。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耶稣的「爱仇」,和他的「怀着天父慈悲之心去爱所有的人」(玛.5:43-48)的道理,都是典型的「考虑别人」的主张。佛陀甚至用「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这句名言,去表明佛教弟子应有的舍己为人和舍身救人的决心。

    (3)「考虑别人」是社会存在的基础

    许多人或者觉得这个社会太自私,太多人只是为自己打算,而不顾别人的死活。但自私毕竟只是社会的表面现象。我们对社会的自私现象感受很深,是因为这些都是我们最易见到和感受到的东西。但在社会的底层、根基和深处,我们会发现到爱、公平和许许多多「考意别人」的例子;正是这些因素,支持了社会,使这社会能继续存在和繁荣。下面都是社会充满爱和「考虑别人」因素的例子:

    第一,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很明显的,家庭最主要的构成部分不是自私,而是各分子间彼此的相亲相爱和互相「考虑别人」。

    第二,社会上有很多各色各样的团体、会社,尤其还有教会的聚会和善会,他们的宗旨,至少在文字上是以互助互爱为目的;而事实上,亦有很多人肯为自己的团体而奉献,按着自己团体的宗旨而努力服务他人。他们都是「考虑别人」的人。

    第三,社会上不时出现的济贫和账灾运动,还有无数默默地为社会而作出贡献的义工,这些都在证明,在我们的社会中潜伏着巨大的爱的力量。

    第四,在各行各业之中,固然有不少人只为钱而工作,但也有很多人实在有敬业乐业之心,用自己的技能,去为社会而作出宝贵的贡献。

    第五,社会上各种分工合作现象,基本上就是人人需要互相合作,各种职业间需要彼此相辅相成的一种表现。

    上述的例子都在证明,社会所以能存在,是因为有慈悲.、博爱、爱人如己、「考虑别人」的人生观和精神作为基础。这些精神,在我们的具体经验中可能隐而不露,但它们确实好像是一棵大树的根,是一座高楼大厦的地基。只有爱和「考虑别人」,才能给「社会的存在」这现象一个充分的解释。

    伦理和道德的真正意义

    基于上述的原则,伦理和道德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教人在世界上学习如何适当地、合理地去和人交往。人要不断学习的,就是应如何按自己的身份和角色,去与人和谐地相处。他要开放自己,冲出自我,看清在他的周围有个客观的世界,确认在他的身旁,有许多和他一样地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的人。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不能罔顾别人的存在,不能否定别人的权利,不能不考虑到别人的感觉和需要(迦.5:14)。

    不同的宗教和文化,都各有许多大同小异的原则、标准、规范和诫律,这些可能都是好的,但不能够在具体的情况下,指示人应该怎样做。每一个人都必须面对自己的独特情况,合理地运用这些标准和规范。这时,他不单要考虑自己,也要考虑别人;或更好说,他要全盘地考虑整个情况,包括考虑自己和考虑别人在内。

    圣言生活

    「凡事都可以」,但不全有益;「凡事都可行」,但不全助人建树。人不要只求自己的利益,但也该求别人的利益。凡在肉市上买来的,为了良心的原故,不必查问什么,你们只管吃罢!『因为大地和其中的万物,属于上主。』若有一个无信仰的人宴请你们,你们也愿意去,凡给你们摆上的,为了良心的原故,不必查问什么,你们只管吃罢!但若有人向你们说:「这是祭过神的肉,」为了那指点的人,和为了良心的原故,你们就不可吃。我说良心不是自己的,是他人的良心,那么,我的自由为什么要受他人良心的束缚呢?我若以谢恩之心参加,为什么我要因谢恩之物而受人责骂呢?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一切都要为光荣天主而作。你们不可成为犹太人、希猎人、或天主的教会跌倒的原因,但要如我一样,在一切事上使众人喜欢,不求我自己的利益,只求大众的利益,为使他们得救。(格林多人前书.10:23-33)

    在教会的初期,有些人认为吃祭过邪神的肉,就有信奉邪神的嫌疑,所以不可吃这些「祭肉」。

    但保禄则认为,祭过神的肉和未祭过神的肉毫无分别,因为邪神并不存在,所以吃祭肉并不违反信仰。虽然如此,保禄仍认为对吃祭肉一事应小心处理,尤其若有人因他吃祭肉而跌倒,他便要为了这人的缘故而不吃祭肉。这是保禄具有「考虑别人」「替人设想」的精神的表现。

    参考资料

    探索(第九章),徐锦尧着

    伦理再反省(2)

    易地而处习作

    反省﹒判断﹒分享

    (一) 爱人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有「易地而处」及「考虑别人」的能力。在下列各例子中,请写出当事人双方的想法和感受:

    *父亲由于经济困难,拒绝给读中三的儿子买一双名贵的球鞋:

    A.父亲的想法

    

    B.儿子的想法

    

    *本堂神父拒绝给一位本堂的冷淡教友向学校写一封求学位的介绍信:

    A.本堂神父的看法

    

    B.该教友的看法

    

    *十四岁的妹妹,了四十五分钟电话粥,十六岁的哥哥大表不满:

    A.哥哥的感受

    

    B.妹妹的感受

    

    (二) 保禄宗徒在迦拉达书第五章十四节中说:「全部法律总括在这句话内:爱你的近人如你自己。」你对这话的了解怎样?

    A.谁是近人?

    

    B怎样爱?(按照「他」的需要或按照你自己的方式?)

    

    C.何谓「如你自己」?

    

    (三)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对的;但「己之所欲,亦施于人」对不对?

    口对 口不对

    理由:

    (四) 按你自己的观察和体验,世上的「好人」与「坏人」的比例如何?请以选出一项:

    好人与坏人的比例是:口9:1;或口7:3;或口5:5;或口3:7;或口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