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天 羅五~八 吳素賢
    第17天羅五~八吳素賢

    【每日讀經】Day17

    聖經章節:羅五~八

    釋義:參閱《伴你讀「保祿」》黃懷秋著

    綜觀:因信成義的基督徒,實以基督為長兄,同為天主的子女。身為基督徒的恩寵在於:不再死亡、不作罪惡的奴隸、脫離法律的束縛,從內心喜悅天主的法律、由於聖神的內居。由於經驗天主子女的生命,所以與基督一同受苦,一同受光榮,效果是成聖,結局是永生。

    因信成義的效果(五1-八39):

    因信成義的基督徒的恩寵境界(五1-11):因信成義的基督徒分享天主的光榮,甚至在磨難中也歡躍!藉著耶穌基督,也歡悅於天主。

    因信成義的效果(五12-八39):

    1.在人類歷史上,除去罪惡不再死亡(五12-21):因原祖亞當厄娃所犯的罪帶來的原罪,與基督帶來的恩寵不可相比,因基督豐厚的恩寵大過這罪。

    2.在個人生命中,離棄自我,不作罪惡的奴隸(六1-23):受過洗禮的基督徒,已死於舊我,並且活於基督,因此不再將肢體獻給罪惡作奴隸,至於獻給天主作奴隸,效果是成聖,結局是永生。

    3.脫離法律的束縛,從內心喜悅天主的法律(七1-25):論及法律、死亡與罪惡的關係,法律與罪的關係:法律引誘人內心蠢蠢欲動的犯罪傾向,犯罪導致生命死亡。基督徒已死於罪惡,脫離法律的束縛,但是以新的心神侍奉天主,從內心喜悅天主的法律。

    4.由於聖神的內居,經驗天主子女的生命(八1-39):在基督內的人脫離死亡,擁有聖神的生命,成為天主的子女。聖神在基督徒內以嘆息代為轉求天主,其福份在於與主一同受苦,一同分享光榮。

    與主交談:

    我認為自己的罪大過基督的愛?或基督的愛大過我的罪,可完全得赦免?

    我能意識到個人現世信仰生活的品質,密切地關係到永生的結局?

    我願享受基督的光榮嗎?那我是否願如同基督背起生活中的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