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
    失去它

    「【你们】欣然忍受了你们的财产被抢掠,因为你们知道:你们已获有更高贵且常存的产业。」(希10:34)

    想像一下,有人不单偷了你的东西,而且没收它,就是说,他以权力合法地「偷」去你的财产,然后公然地据为已有。在现代的社会,人们预期你会告上法庭,控告那个侵略者,以求取回你的财产。如果不可能,人们也会预期你会以任何手段作出报复。相反,你喜乐地公开赞美上主,说:「耶稣,感谢你!我并不需要那些东西。它防碍了我和你有更深层的关系。赞美主!亚肋路亚!」不难想像为那些不明白耶稣是我们的君王,承诺必会满足我们一切需要(参见玛6:24-34;斐4:19)的人,他们充满怀疑的反应。我们的财产最终可以拥有我们(参见玛19:21-22)。因此,耶稣坦率的告诉我们:「你们中不论是谁,如不舍弃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门徒。」(路14:33)圣保禄听从这个教导,宣示说:「凡以前对我有利益的事,我如今为了基督,都看作是损失。不但如此,而且我将一切都看作损失,因为我只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为了他,我自愿损失一切,拿一切当废物,为赚得基督。」(斐3:7-8)

    每一天,为耶稣的缘故丧失性命(路9:24)。隔离自己和自己的财产以及世界的事物。少些世界的事物等于赚得更多的耶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