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
    耶稣不可能的要求

    「你们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玛5:17)

    在旧约里,上主告诉我们要遵守612条诫命。在新约里,耶稣没有废除这些诫命,即使是最少部分的任何字母(玛5:18)。事实上,耶稣还加入数百条其它诫命,那是我们现在要负责去遵守。此外,我们必须遵守这些诫命的文字和它们的精神(格后3:6);我们必须遵守不仅是因为恐惧,而且也因为爱。

    要我们以耶稣期望的精神去遵守所有这些诫命,是没有办法。我们要成为一个新人以达到耶稣的标准,只有天主能做耶稣所期望的。因此,天主成为人。□死而复活过来,带给我们一个新的本质和使我们成为一个新的创造(见格后5:17)。□住在我们内,赐给我们□至圣的能力。

    只因为如此,我们可以服从和履行所有旧约和新约的诫命。只有在基督内,是「无罪可定」(见罗8:1)。只有在基督内,□的诫命是「不沉重」(若一5:3)。只有在基督内,才有服从和完满。

    祷告:天父,愿我能悔改,进行修和及深入领受圣神;请赐我恩宠去服从、实行和生活在不可能中。

    承诺:「他……祝福你的子女在你中间。」(咏147:13)

    赞颂:玛沙曾认为自己需要成圣以祈祷,现在她祈求成为更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