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执行使命 权威与使命
    25.这一切是说,应该承认在执行使命,忠于每个修会的神恩中,权威是一项重要的职务。这不是一项单纯的职务,不是没有困难和歧义的。过去,有权的人有着重经营工作而忽略人的危险。相反的,今日,权威有过于怕伤害别人的感受,分担权限和责任的溃散而削弱为达成共同目标的一致行动,权威的角色受阻。

    不过,有权的人不但有责任激发团体的活力,也负责协调有关团体使命的不同权限。这样,他们尊重各种角色也遵从修会内部的规则。即使有权的人不能一切都做,也不应该一切都做,不过他们对每一件事都该负最后的责任。

    今日有权的人在对用于使命的各种力量作协调时,要面对许多的挑战。在此列出权威服务的几项重要的工作:

    1)长上鼓励别人负起责任并在他们负起责任时尊重他们

    为某些人,责任会引起恐惧感。因此,长上必须给他们的合作人,以基督徒的力量和勇气,以便能克服恐惧和放弃的心态,去面对困难。

    长上将尽快地不仅分享信息,也分享职责。要承诺尊重每个人当有的自主性。这涉及到;长上方面对合作要有耐心,奉献生活者方面要真诚地、开放地合作。

    当有需要时,长上必须『临在』,在团体的成员中,促进相互依存的意识,它避免孩子气的依赖,和自负的独立。这种相互依存是内心自由的果实,它使一个人能工作及合作,代替或被代替,积极主导和贡献己力,即使是隐身幕后。

    任何行使权威服务的人,必须注意避免陷于个人自负的诱惑,以为任何事都须靠他或她,以为推行团体参与不重要也没有用;与别人一起走一步,比独自一个人走两步或更多步更好。

    2)长上邀请我们以共融精神面对多样性

    今日快速的文化变迁,不仅引起结构性的改变,对工作和使命有所影响,也能在团体中升高紧张。在团体中各种不同文化或灵修的陶成,导致成员对时代讯号有不同的了解,因而提出不同的、常不一致的计划。这种情况今日能较过去多,因为愈来愈多的团体是由来自不同种族或文化模式的人组成,使世代的差异更明显。长上蒙召要以共融的精神,为这些组合而成的团体服务,在这个有着许多分离的世界,帮助他们作出见证:虽然不同,还是可以一起生活,可以彼此相爱。因此必须坚持一些理论和实际的原则:

    一要记得在福音的精神内,理念的冲突绝不能成为人与人的冲突;

    一要记得,看法的多元,有助于深入了解问题;

    一要推动沟通,让理念自由交换,使立场更清楚,每个人的正面贡献可以浮现;

    一为了达到彼此相互了解,要帮助人从自我中心和民族优越感释放出来,『这种心态倾向于将麻烦的原因推给别人』;

    一要了解理想的团体不是没有冲突,而是一个团体愿意面对本身的紧张,而积极寻求一些解决的办法,又不忽视应该考虑的价值。

    3)长上对奉献生活的不同层面要使之保持平衡

    事实上,不同层面之间能有紧张。长上应该留意确保生活的整合;并尽其可能地使祈祷和工作的时间、个人与团体之间、工作的投入和休息之间、关心共同生活和关心世界及教会之间、个人的及团体的陶成之间保持平衡。

    最不易处理的平衡是团体和使命之间,内部生活和向外生活之间的平衡。由于通常要做的事情的急迫性,而可能导致放下那些关涉团体的事情,以及今日往往是个人被指定去做,因此遵守某些不可放弃的规定是合宜的——它们同时保证使徒性团体中兄弟或姊妹情谊的精神,以及团体生活中使徒性的敏锐感。

    重要的是长上要确保这些规则,并且提醒团体中每位成员,在执行使命或是做某种使徒工作,即使单独在做,总是要以修会或团体的名义去做,尤有甚者,是藉助于团体而在做。一些人所以能够完成那特殊工作,多次是由于团体里的某些人为他们付出时间,给他们建议或通传给他们某种精神。此外,那些留在团体中的人,为在会院外工作的人做某些工作,或是为他们祈祷,或是以他或她的忠于职守而支持他们。

    那么这些使徒们不但要深深感恩,也要在他们所作的一切工作中与自己的团体密切结合。使徒不该像团体的主人而行动,而要尽力设法让团体一起行动,需要的话,要等待那动作较慢的人,重视每个人的贡献,尽量分享喜乐和努力、见地和不确定,使大家感觉每个人的使徒工作是大家的工作,没有嫉妒或猜忌。

    使徒们要知道无论他们给予团体多少,绝对无法与他们从团体己接受的和继续接受的相等。

    4)长上要有一颗慈爱的心

    在圣方济写给一位长上的感人的信中,谈及他的弟兄们可能有的个人的弱点时,作以下的指示:『我愿意你知道,假如你爱主和我——祂的仆人、也是你的仆人,假如世界上任何一个弟兄犯了罪,犯了人能犯的各样的罪,在他看你的眼神后,寻求你怜悯,你总不可不加怜悯。假如他没有要求怜悯,你要问他是否要怜悯。假如以后他在你眼前又犯了千次错,你要比爱我更爱他,为的是叫你把他带到主面前;你常要同情这样的人。』

    在位的人应该推展一种宽恕和慈悲的教育,就是作为天主爱的工具,欢迎、纠正并总是给予犯错及陷入罪恶的兄弟或姊妹再一次机会。他们尤其必须知道,没有被宽恕的希望,一个人很难回归正路,并且不可避免地错上加错,跌跌撞撞。然而慈悲的态度,确信天主能从即使有罪的情况下,引出导向善的途径。希望长上们要尽力使整个团体学习这种慈悲的风格。

    5)长上要有正义感

    如果圣方济的邀请宽恕犯罪的弟兄,能被视为宝贵的常规,必须承认在某些奉献生活团体的成员中,可能有严重伤害他们的近人的行为,他们面对团体外的人和他们所属修会内的人,都有责任。如果他们必须去了解个人的罪行,那么也必须对那些由于某些献身生活者错误的行为,可能受害的人,要怀有严格的责任感和爱德。

    希望那犯错的人要知道,他或她应该对自己的行为的后果自行负责。对同会会士的谅解不能排除正义,尤其是对那无自卫能力者和那因弊端而受伤害者。接受并承认真实的罪行,并为此和其后果负起责任,已经是走在导向慈悲的路上:就像离开上主的以色列,接受恶的后果,即『出谷』的经验,是再次走向悔改和更深切发现与上主的真实关系的第一步。

    6)长上要推动与平信徒的合作

    在由献身生活者所经营的工作和活动上与平信徒的合作与日俱增,产生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团体和权威双方的新的响应。『平信徒的参与,往往给神恩的某些方面带来意想不到的和丰富的见地。』由于平信徒被邀,能『为修会提供宝贵的贡献,即他们的(在俗世)和他们的特殊工作』。

    为了达成会士与平信徒之间的合作,宜记得:『修会团体必须要有:清楚的神恩特色,融合而生活出的神恩,它能传给别人并能分享给别人;深度灵修和传教热诚,并能将此精神和福传冲力传给别人:知道如何按照平信徒的俗世性及不同的生活方式,激励平信徒分享他们修会的神恩,邀请他们发现能使神恩和使命运作的新方式。这样,一个修会团体才能成为一个光芒四射、属灵力量、富有活力、缔造兄弟姊妹情谊,共融及教会合作的中心,在此中心每个人的不同的贡献,有助于建树基督的奥体,即教会』。

    此外,必须清楚界定平信徒和会士的职能和责任,以及中介的部门和单位(管理委员会及类似的)。在这一切事上,负责献身生活团体的人有不可替代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