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划 五脏(Bowels, Viscera)
    在《圣经》里,包括《旧约》与《新约》,多次提五内、五脏,或五脏六腑,从中文来看,五内即五脏,所谓五脏即心、肝、脾、肺、肾;所谓六腑,即胆、胃、膀胱、三焦、大小肠(见辞海五脏六腑条)。不过这是按五脏六腑就字面的狭意解释,但在实际应用上,往往则是广意地泛指人的内脏,未必将五脏,心、肝、脾、肺、肾一一包括在内,如我国惯说的「肝脑涂地」「肺腑之言」,「心肝宝贝」等。这即是所说的借意、喻意或象征意的说法。同样在希伯来文内也是如此。可译作五内或五脏的希伯来字,约有三个,即mehim,rahamim,qareb。

    按这三字在《圣经》里的用法,固然有笼统泛指五脏之意,如户5:22;出12:9;撒下20:10等处,但多次只指内脏之一,如胃,或肠,如编下21:15,或广意的指肚腹,如户5:22;纳2:1;创41:21。更多用为子宫或母胎,如创25:22;耶1:5;20:17;咏22:11;依46:3;户12:12等。有时也指动物如牛羊等的脂肪,献全燔祭时,即应将祭物的脂肪焚化(出29:13)。

    此外,按希伯来人的想法,人的情欲、爱憎、感受、痛苦,甚或魂魄与生命多是附于五脏内,尤其心或血内(见心与血条)。因《圣经》往往以五脏有同情怜悯之意,这正如中文所说的情肠,心肠,如「儿女情肠」「铭感五中」等相类似,如咏40:12「主,求你对我不要撤回你的怜悯」,按原文乃是「求你不要关闭你的五脏或情肠」。至所说五脏乃魂魄甚或生命之所系,如撒上25:37所说,「吓的魂不附体」,按原文乃魂魄离开了他的五脏;列上17:21「求你使这孩子的灵魂再回到他的身上」,按原文为再进入他内,或他的脏腑内。由此可知,上述三个希伯来字,多指五内或五中。也由此可知中文的五内或五脏,除照字而指人兽的脏腑外(如户5:22;出12:9;则11:19;撒下20:10;加下9:5;宗1:15;咏139:13等),也多取其借意指情感而言,如哀2:11「五内沸腾」,歌5:4「五内大为感动」。参阅咏22:15;103:1;耶4:19等处。至于圣保禄更以象征意,为表示他对费肋孟的爱,称他为「我的心肝」,费12按希腊文也用的是Splangna,拉丁文Viscera,即五脏或脏腑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