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划 厄色尼(Essenes, Esseni)
    在死海附近的谷木兰废址出土之前,我们对于厄色尼人的认识,大都取材于古作家淮罗(Philo)、欧色彼(Eusebius)、若瑟夫(F.Josephus)、普林尼(Plinius)等人。但在一九四七年谷木兰的文件被发现,经过考古学者研究、公布之后,我们对于这批人有了更深刻,更清楚的认识。目前学者一致公认谷木兰就是当时这一派人的中心地点。

    他们是一种宗教社团,起源于玛加伯时代,是犹太「虔诚者」的后裔,亦称哈息待党人。当时他们为了逃避希腊帝国主义者的为难,遁入旷野中生活(加上2:29等;7:13-17)。他们的极盛时代,竟有人数四千之多,分为司祭及平民,有的亦住于乡村或城市。耶京就有厄色尼城门一座,足为此证。

    这个社团的组织颇为严格周密,团员皆着白色服装,连后备员亦不例外。想要加入这一团体的新生,应先受一年的试验,其后再受二年的训练,合格者始有权入社。他们信灵魂不死,但不信复活;应忠心尊敬天主及严守梅瑟的法律。对于取洁法律特别重视,放弃结婚的权利,而过独身的团体生活。个人均无私产,诸凡衣服、房屋、财产、用具,皆归公有;甚重个人的贫苦生活,在团体内一切人均享有平等的待遇,连长上亦不例外。年老病弱的团员,应受特别的照顾。团体生活的内幕,不应向外人揭露。

    他们的日常生活,以工作及祈祷为主,日出之前即开始劳动,其后有晨祷。第五时辰(即上午十一点),全体社员沐浴之后,共进午餐。饭后继续工作,至日落再进每日的第二餐。伙食由身为司祭的专人预备,外人不得参与。饭食十分简单清淡,工作以农作耕耘为主,其次有养花、雕石及研究植物、药材等工作。但这一切只是为了实际的用途,而不是为了聚积财物。

    对安息日则格外的严格遵守,甚至连养身护体的最基本的动作都在禁止之例。多注重祈祷及讲解《圣经》的神圣工作。他们的宗教理想是:

    1. 爱天主,故此严守梅瑟法律。

    2. 爱人,人皆平等,禁止奴隶制,格外照顾病老之人。

    3. 爱德行,格外是贫穷、清苦、节制、禁欲、知足、忍耐、苦痛,放弃一切高位及荣禄。犯重过者,由一百人员来审问,其惩罚是开除社籍;犯亵圣罪者,则处以死刑。

    由此可见,这一宗教团体的伦理观念是十分高尚的,但可惜太过重视取洁的礼仪,而使之十分繁多复杂;又多迷信,故未被耶京圣殿所重视及悦纳,但他们的许多习俗及高尚的理想,却是后期的修会所效法的。

    见谷木兰死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