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划 厄则克耳(书) [厄则克耳](Book of Ezekiel, Liber  Ezechielis
    《厄则克耳》是《旧约》先知书之一,作者是厄则克耳先知。故名。这本书记载的神视、神喻、象征行为、譬喻及别的奇特事迹特别多,且记载得层层有序(十四次指出事情发生的年月日),因此是先知书中最特出的一本,也是学者意见最分歧的一本。在《旧约》中,它与《撒上》、《撒下》、《约》及《欧》是经文最残缺的书本。此外,由于40-48章与梅瑟法律略有出入,它曾一度被犹太经师搁置一边,失掉了它「正经性」的地位;但是,《新约》的教会,对它的正经性,从没有发生过怀疑。

    一、作者:

    厄则克耳(Ezechiel)是第三位大先知。他的名字解说「天主给予毅力」(3:8),他大约生于公元前六二三年(1:1),即生于南国(犹大)约史雅为王时代(六三八~六○八),出自司祭家族,是步齐的儿子(1:3),自幼热心守法(4:14-17)。

    公元前五九七年,南国第一次充军时,他和耶苛尼雅(在位仅三个月零十天:编下36:8)及成群的官绅、壮丁和技工人员充军到巴比伦去(列下24:14-16;编下36:9-10;参阅则1:1;11:15),住在革巴尔河附近的特耳阿彼布(3:15;1:3),故名「充军的先知」。充军期间,他有他的房子,生活也很自由(3:24;8:1;20:1)。他有妻室(24:18),她死于充军后第九年(24:1),即公元前五八六年。

    公元前五九三年,蒙召为先知(1:3),在任二十二年,由充军后第五年(1:3)至二十七年(29:17),即公元前五九三~五七一,可分为两个阶段,以耶路撒冷的沦陷(即南国灭亡)为分界(五八七年):第一阶段为期七年(五九三~五八七),预告主的惩罚,呼吁以民回头,写警告书;第二阶段为期十五年(五八七~五七一),安慰亡国的同胞,预告王国的复兴,写安慰书。学者中,也有认为厄则克耳先知只在巴力斯坦任职,从未到过巴比伦(Smith,Torrey);也有认为他先在耶路撒冷任职,五八七年才往巴比伦(Auvray,Steinmann)。我们跟其他学者,认为他的任职地点是巴比伦。按经外的传说,他殉职而死。

    二、原着性:

    关于则的原着性,古代塔耳慕得好像加以否认。近代由Zunz(一八二二)开始,学者意见纷纭,有说全本则每句每字都是厄则克耳亲自撰写和编成的(Gautier,Cornill,Layciak),有说则不外是先知的日记摘要,因全书十四次(1:1,2;8:1;20:1;24:1;26:1;29:1,17;30:20;31:1;32:1,17;33:21;40:1)注明事情发生的日期(Herrmann),有说全书一二七三节,只有诗体的一七○节,(即十六篇神谕)是先知的作品(Holscher)Irwin则说二五○节是先知原着,May则说百分之四十出自编者的手,有说则是由一位生活在巴比伦的人,由两个底本,即由「我底本」(Ich-Rezension)和「他底本」(Er-Rezension)合编而成(Kratzschmar),也有说是由两本先知书合成的,第一章及40-48章属于另一位先知,其他部份(2-39章)则是厄则克耳先知的作品(Tkacik),更有说则是公元前第三世纪(二三○年)的作品,由一位生活在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以默示录体裁写成,后由另一编者,将它归名于厄则克耳先知(Torrey)。

    可是,今日大多数学者,都承认则大体来说(因书中有改编、重复、加插,引伸的显明迹象,特别是38,39两章),是厄则克耳先知的作品,但不是一气呵成的,而是像其他先知书一样,是日后搜集而成。至于谁是搜集人,则有说是先知自己,也有说是他的门徒、书记或另一位后期编者。

    三、内容与分析:

    则全书四十八章,除序言(1-3)外,可分为三大部份(关于这点,学者也各持己见):即警告书(4-24)和安慰书(33-48),其间则像依一样,插入了论异邦的神谕(25-32)。我们可列表如下:

    序言:自述蒙召(1-3)

    Ⅰ警告书

    A.判决的象征行为(4-5)

    B.判决的神谕(6-7)

    C.指责崇拜偶像(8-11)

    D.警告以民阶层(12-24)

    Ⅱ异邦神谕

    A.判决以民邻国(25)

    B.判决提洛(26-28)

    C.判决埃及(29-32)

    Ⅲ安慰书

    A.预言以色列的复兴(33-39)

    B.描述复兴的以色列(40-48)

    四、神学:

    则的神学,可以说包括在这句话内:「他们要承认我是上主」。

    凡念过则的读者,都不难发觉则充满了这句话(五十多次),虽然有些学者(如May),站在「文体演变史」的立场上,认为这是后期的编者加上的话,不属于先知原着(但,是否真是如此,尚待证明),可是站在「《圣经》神学」的立场上,我们却认为这句话就是则的中心思想,点出「天主的尊严」,亦即《圣经》术语所说的「上主的光荣」、「上主的圣名」或「上主的神圣不可侵犯」。

    这个思想,或更好说,这个现实,在厄则克耳蒙召时所见的神视中(1),深深刻在他的心灵上,因为他在神视中所看到的一切,在在叫他体验天主的赫赫威严,神圣不可侵犯:宝座象征天主的尊威,四个活物的形状——人、狮、牛、鹰——象征天主的智慧、威力、权能和无限;可向四面进行而不必转辙的轮子,象征天主的全能、自由与无所不在;轮辋布满的眼睛,象征天主的全知;暴风、云彩、闪电、火光、光炬等,象征天主赫然可畏的临在。此外,虹霓象征天主的慈爱,光亮的穹苍,象征天主的超越性,推动轮子的神力,象征天子的德能,活物翅膀发出的相似洪水的飒飒声,象征天主的威严等。这个神视使厄则克耳先知从「天主尊严」的角度,透视以民的历史,也使他在以民历史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天主的尊严。

    事实上,以民的被召(16:1-14),并不是由于以民的什么美德,而是出自至圣天主的自由意志:以民虽然赤身裸体,没有值得眷爱的地方,天主却自动向她发了誓,与她订立了「永久的盟约」(16:60)。以民既已全属于天主(16:8),本应对他贞忠至死,可是,以民却「轻视了誓言,破坏了盟约」(16:59;17:16,19),到处行淫,对主不忠(16;20;23),因此,天主的妒爱不得不以苦难惩罚他们(5:12,13;16:38,42)。这样的惩罚,并不是妒爱的任性发泄(33:17-20),而是「为了他们的罪」(39:23,24)。可是,为了妒爱,天主惩罚他们的罪过,却又为了妒爱,天主不忍见他们受异民的欺压(36:5,6),因此,为了显示自己的光荣(39:21),使自己的大名显圣(36:20-23),他要惩罚异民的罪过(25-32),使以民得以复兴(37);他许下要由各处充军之地召集他们(11:1,7;20:34;34:13;36:24;37:21;39:27,28),给他们兴起一个牧人(34:23)、国王(37:24)和大能者(29:21)。尚且,他要亲自牧放他们(34:11-16),将自己的神倾注给他们(39:29),与他们重订盟约(16:62),重订平安(34:25;37:26)与永远的盟约(37:26),因为他要给他们兴建新圣城,新圣殿,制定新礼仪(40-48)。正是为了这个缘故,他要求他们一个新的心,和新的精神(18:31;36:26),要求他们每人为自己的言行负责(18:1-19);不但如此,他还要求他们恒心行善,不可半途而废,因为「义人的正义,在他犯罪之日,不能救他……」(33:12,13)。这一切的一切,不外要人们——异民和选民——都一致承认「他是上主」。因此,以民的蒙召、受罚和获救,都是出自天主的尊严,也归于天主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