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划 祈祷、祷告(Prayer, Oratio)
    《圣经》上关于祈祷的记载,可说处处皆是。这也不必奇怪,因为《圣经》本身就是一本天书,它的主要宗旨,是阐述人与天主彼此往来的关系,使人阅读之下而获裨益;而祈祷正是人与天主亲切往来,密切联合的主要方式。为了使读者更易瞭解《圣经》论祈祷的道理起见,我们将它有系统地简介如下:

    一、「祈祷」的字意:

    在《旧约》原文上共有两个名词来代表「祈祷」:其一是指公开作礼仪时的或私人的祈祷,诵念的或歌咏的祷词,诸如咏17;86;90;102-142各篇的标题字句即是;其二是以「烧的香烟」(则8:11)的借意来表示人的「祈祷」的名词,意谓着祈祷犹如祭祀的香烟上达于主。在《新约》中的希腊文用以指示祈祷的名词来自「许愿」一词。但是除上述三个名词之外,《圣经》上间接表示祈祷的名词或动词却非常之多,诸如祈求、恳求、哀祷、呼求及呼唤(上主的名字),涕泣、叹息、赞美、祝福、称赞、欢呼、歌颂等皆是。

    二、祈祷的性质:

    以民所敬礼的是唯一的真神天主,故他们祈祷的对象也是唯一的。祇就这一点以民的祈祷已与其他多神教的敬礼大异其趣。以民自知己身的渺小无能,以及上主天主的伟大全能、全知、及全善,故此由心灵的深处,自觉需要上主的保护及照顾,于是祈求祷告之情油然而生。同时,基于他们是天主特选的民族,是同天主立有特殊盟约的民族,故此他们的祈祷是坚信不移的。恐怕历史上向来没有任何民族的祈祷,能如他们的祈祷,具有如此大的信心(咏23:4;27:10;46:2-4等)。《圣经》上虽然自初就记载了亚当与天主的往来,厄诺士的呼号上主的名字(创4:26),加音、亚伯尔及诺厄的祭献(创4:2-4;8:20),这些虽然可以被视为祈祷,但真正祈祷的实例,却始自亚巴郎代索多玛及哈摩辣二城的祈祷(创18:16-32)。后来在《圣经》上这种为人的代祷及为自己的祈求,连续不断直至耶稣亲自来临,以他的善言及美表,训导我们切实作祈祷的途径及问路。

    三、祈祷的种类:

    教会中最崇高的祭献及最完善的祈祷是弥撒大礼,弥撒中的祈祷含有四种意向:即钦崇,感谢,忏悔,求恩;而这四种意向的祈祷方式或种类,我们都可以清楚地见于《圣经》中:

    a. 钦崇的祈祷:它是祇可以向天主举行的敬礼(见条文)。这种祈祷格外见于圣咏,如咏24,93,95,97等。它是天上朝拜的回声(依6:3),也是我们将来在天上举行朝拜敬礼的预演(默7:12;11:17-19;15:3,4;16:5-7;19:1-8)。

    b. 感谢的祈诪:这种向天主表示知恩的祈祷,在新《旧约》中屡见不鲜,比如梅瑟(出15:1-18),亚纳(撒上2:1-10),达味(撒下22),多俾亚(多13:1-13),友弟德(友16:2-21),圣咏的作者(咏18;21;65-68;107;118;124等篇),圣母玛利亚(路1:45-56)及匝加利亚(路1:68-79)等的祈祷就是。

    c. 忏悔的祈祷:是向天主表示谦诚认罪的祈祷,以求天主赦免己罪,比如达味(咏51),一些圣咏的作者(咏6;32;38;102;143)以及税吏(路18:13)等人的祈祷就是。

    d. 求恩的祈祷:是向天主祈求恩宠的祈祷,《圣经》上这类祈祷的实例典型,多过其他任何方式的祈祷(见创18:16-33;32:10-13;出32:11-14,31,32;户14:13-19;申9:26-29;33:7-11;约5:8;8:5;11:13-19;19:7等;耶10:23-25;14:7-9,19-22等)。不可否认的是《旧约》时代的以民,在他们对于神性生命的事实还没有真切的瞭解,及对来世的生命,还没有清楚的认识的时代,他们所求的恩典,大都偏重于现世物质的范围,比如长寿,子女众多,财产丰富以及免除痛苦疾病,灾祸不幸等。相反的,在《新约》时代,基于耶稣的教训及美表,祈求的对象则渐渐重于神性的恩惠(见玛6:9-13;路11:2-4)。

    四、祈祷的重要:

    虽然天主是创造及掌管万物的主宰,他自会照顾世间一切生灵,赐给他们当需之恩;但是《圣经》上,格外在《新约》上,仍然孜孜不倦劝勉人,提醒人祈祷的重要(智8:21)。为获得天主的恩赐祇有祈求一途:「你们求,必要给你们:你们找,必要找着;你们敲,必要给你们开」(路11:9-13);「醒寤祈祷吧,免陷于诱惑」(玛26:41);「人应当时常祈祷,不要灰心」(路18:1,21,36)。在宗徒们中,尤其圣保禄,追随耶稣的教训,力劝当时的信友要恒心不懈地祈祷(斐4:6;哥4:2;罗12:12),并谓这是耶稣基督的意旨(得前5:16-18)。

    五、祈祷的效果:

    世界上恐怕没有任何民族比以民对祈祷更有信心,他们深知他们的上主天主是有求必应的(耶29:12-14),他们的祈祷直接上达于天(编下30:27;多3:16),犹如焚烧的香烟(咏88:3;141:2)。耶稣自己也不断地这样教训了他同时代的犹太人(玛7:7-8;路11:1-13;玛18:19,21:22);尤以耶稣的圣名所作的祈祷更是特别有效(若14:13,14;15:7,16;16:23-26等)。但有时祈祷却能因人的过失(见《耶》7:16;11:14;14:11-12),或因天主特别的措施(玛26:39-44等)而没有获得其应有的效果。

    六、祈祷的条件:

    为使我们的祈祷获得效果,首先应具有信德,因为「没有信德,是不可能中悦天主的」,故此应「切信他(天主)对寻求他的人是赏报者」(希11:6),祇要有信德就可获得一切所求(玛21:22;创32:10-13;48:15;咏23:4-5等)。谦逊的心情及态度也是绝对重要的(箴8:34;雅4:6;伯前5:5),更要意向纯正,心地正直,行为良善,因为「上主远离恶人,却俯听义人的祈祷」(箴15:29;参见《箴》28:9;依1:15;若9:31);同时也要具有顺承天意的心情,这一祈祷的条件格外见于耶稣的教训及美表(玛26:39,46;路10:21,22;若1:51;4:34;8:29;希5:7-8);最后要恒心不懈地祈祷,才可获得上主的恩惠。《圣经》上这样祈祷的表率不胜枚举(创16:6;撒上7:8;厄下1:6;友8:12-17);《新约》的劝告更比比皆是(玛7:7-11;15:21-28;路11:1-18;弗6:18;得前5:17等)。

    耶稣更教训我们祈祷时不可多言:「唠唠叨叨,如同外邦人一样」(玛6:7;谷12:40;路20:47);更不要效法假善人的虔诚,立在十字街口祈祷示众;却要在暗处祈祷(玛6:5)。税吏的简单、忏悔及谦卑的祈祷态度,应是我们的表样(路18:10-14)。

    七、祈祷的时间及地方:

    以民惯于祈祷的时间可说是黄昏、清晨及中午(咏55:18;达6:11)。《圣经》上亦清楚地提及到第六时辰及第九时辰(约下午三点)的祈祷以及早祷(宗10:9;3:1;咏88:14;友12:5;智16:28等)。圣教会根据「我一日要赞美你七次」(咏119:164)的说法,曾将司铎的大日课分为七个时辰。

    祈祷的地方,虽然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祈祷,因为天主原无所不在;但是按照以民的传统,则是圣祖时代的宗教盛地,以及后来的圣幕所在地,尤其后来的撒罗满圣殿,是祈祷的理想处所,因为它们是天主特别亲临的地方(列上8:12-13;依56:7;加上7:37)。耶稣也强调「我的殿宇,应称为祈祷之所」(玛21:13;谷11:17;路19:46),是大家聚集祈祷的地方(路1:10;8:10;宗2:46;3:1)。除了圣殿之外,楼顶凉台,或楼上房间,为更适宜(列上17:19-23;达6:11;宗10:9等),因为比较清静。耶稣也说:「当你祈祷时,要进入你的内室,关上门,向你在暗中之父祈祷」(玛6:5-6;格前7:5)。

    最后,若能以守斋、补赎(友4:8-15;9:1;巴1:5;厄下1:4;玛17:21;谷9:29;宗14:23)及哀矜(多12:8;宗10:4)作祈祷的陪衬,就更能中悦天主的心,而获得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