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划 淮罗(Philo)
    淮罗,(Philo)乃犹太侨民,约于公元前二○年前后,生于亚历山大里亚,是以又称他为犹太人淮罗,或亚历山大里亚淮罗(PhiloIudaeusvelPhiloAlexandrinus),约在公元四○--五○年间死于该城。他的家庭相当富有,尤其他有一弟弟,名叫亚历山大里亚犹里约(IuliusAlexandrinus),相传为当时最富有的人,曾作过黑落德阿格黎帕王的司库。他有一个儿子名叫亚历山大里亚提庇留(TiberiusAlexandrinus),他曾背弃了犹太教,作过罗马人驻犹太及埃及的总督(见若瑟夫古犹太史十八卷六章三节,十九卷五章一节及二十卷五章二节)。

    淮罗既为亚历山大里亚的犹太侨民,且家庭富裕,是以他自幼除饱受犹太文化教育外,又兼受希腊文化教育,而且对希腊文造诣极深,他的着述,也都是以希腊文写成。他曾在一段不短的时期退居旷野,为度一沉思静观的生活。当他晚年时,约在公元四○年间,曾率领犹太使团出使罗马,抗议罗马皇帝加里古拉迫害犹太人,及在各地会堂设置皇帝态像。他的抗议当然无效,不过因加里古拉在位不久即为人所刺杀,因而在会堂里设置皇帝态像事,不了了之。

    淮罗的着述,相当丰富,要之可分以下数类:

    1. 对《创》1-4及《出谷纪》的解答。

    2. 以喻意解释《创》内的某些史事,如论革鲁宾与火剑、论加音与亚伯尔祭祀、论加音的后裔等。

    3. 梅瑟法律释义在该书内有论亚巴郎、论若瑟、论十诫、论勇德爱德忏悔三德、论赏罚等。

    4. 其他着述:梅瑟言行、驳弗拉雇(AdversusFlaccum)论出使加约(即加里古拉皇帝),论犹太人及静观生活等。

    由淮罗的着述,可知淮罗乃一极虔诚的犹太教徒,同时又是希腊哲学的爱好者,他甚至以柏拉图(Plato)、赫拉颉利图斯(Heraclitus)及斯多噶派等哲人为梅瑟的崇拜者。他着述的用意即以希腊哲学思想来诠释梅瑟法律,是以淮罗堪称为犹太人中的第一位神学家。

    关于天主,淮罗完全相信,如《圣经》所述「是一位格的天主,是全宇宙的天主,不只是犹太人的天主」。至于世界为天主所造,看得见的世界一如梅瑟法律内所述,而天使以及「罗格斯」Logos属精神世界,天使尤其「罗格斯」是使人认识天主,与天主发生关系的媒介,人只凭自己是无法认识天主的。而且淮罗强调「罗格斯」为天主创造宇宙用的工具,是天主的肖像,天主的长子,世界的模型,天主的启示者。不过「罗格斯」绝非天主,否则整个神学系统便无法成立了。纵然以天主之名加于「罗格斯」,那也只是为解释《圣经》的需要,而且只是借意或喻意。是以「罗格斯」不是一有位格者,而只是一近乎有位格者,一个单纯的抽象名词而已。

    由上述有关「罗格斯」的意义,虽有数点近乎若望《福音》内的「罗格斯」,但毕竟有天壤之别,是以不能说圣若望写《福音》所用「罗格斯」,是采用淮罗所说的「罗格斯」,或受了淮罗的影响,因圣若望所说的「罗格斯」乃天主第二位圣子,是一有位格者,而且就是天主。而这位「罗格斯」降生成了人,这为淮罗是绝不可想像的。如果强调初期教会受了淮罗的影响,那只是较后教会的护教学者,尤其亚历山大里亚的学者在诠释《新约》神学时,受了淮罗有关「罗格斯」诠释的影响,又由于对《新约》的曲解和误解,才发生了四世纪有关基督学和天主圣三道理的异端。至于所谓圣保禄的着述,或有受了淮罗的影响,不过只是指《希伯来书》。此书内或有些字句与淮罗所用字句同,但这很可能是导源于另一共同的出处,其他也毫无一有力的客观证据。因而可结论说,全部《新约》毫无受淮罗着述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