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划 朝拜、叩拜 [钦崇](Adoration, Adoratio [Adore, Adorare])
    按希伯来或希腊原文,含有俯伏在地,或叩首至地之意,这是东方民族表示尊崇的最高敬礼。这种敬礼在《圣经》中含有两种意义:一种是宗教上的,一种是社交上的。这种敬礼,如果应用在宗教上,只能归于至高无上的真神,上主天主,以表示承认上主的无限尊严与无上主权(创24:26,43;出20:5;咏95:6等),绝不能归于任何人或任何受造物(出20:5;34:14;玛4:10;宗10:25;默19:10;22:8);如果应用在社交上,则多用于国王(撒下9:6-8;14:22,33),也偶而用于其他的人,以表示敬意或感恩之情,如创18:2;33:3;出18:7;撒上20:4;玛18:26等。所以在外表的礼仪上看来,二者毫无区别;但在行礼者的意向中,则有绝大的区别。在《新约》中,「朝拜」的最高敬礼,不但归于天主,亦归于耶稣基督(斐2:10;希1:6;默5:11-19;7:9-12等)。但耶稣在世时,四《福音》所记载的朝拜或叩拜耶稣之事,并非常指此种宗教上的最高敬礼,有时是认耶稣为国王或默西亚,如玛2:2,8,11;谷15:19,有时认耶稣为具有神能者,如玛8:2;9:18;14:33;15:25;20:20;谷5:6;若9:38等。当耶稣复活升天之后,当然堪受此种至高无上的敬礼了。

    见主、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