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划以上 德、德行、德能(Virtue, Virtus)
    「德」字,按辞海解作「修养而有得于心也」。无疑这里所谓的「修养」,是指道德方面而言,也即言人在品格道德方面,经过长时间不断的操练而有了心得,也即能不为物欲所动,择善固执,而这样的人,也即是通常所说的一个有德行的人。如果修养非常老练到家,也可称为大德不凡之人。如在初步锻炼稍有心得,只可称为一个有修养的人,似乎尚不能称为一个有德行的人。总之,按中文「德」字,指德行或道德,殆无疑议。不过这里所要谈的「德」字,是就《圣经》里对这一字的意义作解释,因我们不能忘记中文只是译文。

    从《圣经》方面来说,中文的德字,《拉丁通行本》统称Virtus,按拉丁文之Virtus一字,可说与中文「德」字,不分轩轾,无多大差异,但若再推至最早,以希腊文译的《旧约》,就有了问题。若再推至以希伯来文写的《旧约》,就更有了问题,因在《希伯来文《圣经》里,根本没有这一抽象名词的德字,而拉丁文Virtus则多译自希腊文的Dynamis或ischys而这两个希腊字的意思,是能或能力,威能、作为、价值等意义,毫无道德之德字意义。按希腊文,道德之「德」字,称为arete。在《旧约》里虽也曾用了这一字,但毕竟用这一字的时候,少之又少。

    全《旧约》用了十三次,《新约》里用了四次;在《旧约》里的十三次,四次见于依42:8,12;43:21;63:7,一次见于哈3:3,一次见于匝6:13,其余则是以希腊文为原文的《智》三次,和《加下》四次。在以希伯来文内所用的六次又都是「光荣」或「荣耀」,「尊威」或「威严」,再或「可赞颂的作为」(依63:7),但清一色是从天主方面来说,而非指人,更全没有道德的意义。至于在《智》和《加下》两书内,也是指「武力」或「意志坚强」,对道德的意义也甚为模糊不清。

    至于在《新约》里,尤其圣保禄的书信,一再劝人行善避恶,但只有斐4:8提及一次,其他《伯前》一次(2:9),《伯后》两次(1:3,5)。真正论及道德之德,也即斐4:8那一次。伯前2:9也指天主的「荣耀」,而伯后1:3,5也只是广意地劝人修德之意。思高本译作「毅力」。是以从狭义的字面来说,在全部《圣经》里,不易找到抽象名词的「德」字。

    不过《圣经》里,没有或很少提及这抽象名词「德」字是一回事,而劝人修德行善是另一回事。正因犹太人着重具体事实,而少理抽象理论,是以在《旧约》里,直接了当要人成为义人。是以可说,按《旧约》的说法,是以「义」代德。尤其在智慧书里,可一目了然。全部智慧书的中心思想,即是畅谈义人与恶人之别,而以义人即有智慧的人。而获得智慧之道,也即使人所以能成为义人,则在于敬畏上主,因而经上说:「敬畏上主是智慧的开始」(德1:16;箴1:7;9:10),又说:「敬畏上主,就是憎恨邪恶、傲慢、骄横」(箴8:13),「敬畏上主,驱除罪恶」(德1:23)。「敬畏上主,是智识的虔敬,这虔敬使人得到义德」。由以上所述,可清楚看出,智慧与义德互为因果,欲有义德,必须有智慧;有了智慧,也即有了义德;但真正的智慧,并非一空洞的抽象名词,而是具体且实际的行动:「敬畏上主」,换句话说,《旧约》里义德也即全德之真谛,即是敬畏上主。

    及至《新约》里,从耶稣对问他行善之道的答复(玛19:16-19),以及耶稣对试探他的法学士的答复(玛22:37-39),可知全德即在乎守天主的诫命,这和《旧约》里以敬畏上主为义德,不祇是前后互相辉映,而实是名不同而实同,二而一的一回事。

    至于有关德行较详细的分析,在《福音》里不易找到,在《福音》里耶稣只指出了德行的实质与总纲。较详细的分析,是耶稣升天后,在他的门徒传教时,为了信友易于修德行善,才作出了较有系统的详细分析,今分述于后。

    首先直接以天主为物件的有信、望、爱、三德,其中最大的是爱(格前13:13)。此外,为教会内各级人士相应修练的德,如为《福音》的使者,或在教会内充当牧者的人士,(如主教,执事等),默2:19列有四种:爱德、信德、服务和坚忍;格后6:4-6列有六种:坚忍、清廉、明智、容忍、慈惠、爱情;弟前6:11也列有六种:正义、虔敬、信德、爱德、坚忍、和良善;为一切信友所应修的德行,伯后1:5-7以递进法列出了八种:即信仰、毅力、知识、节制、忍耐、虔敬、兄弟友爱、爱德。迦5:22,23圣保禄认为由圣神所产生的果为:仁爱、喜乐、平安、忍耐、良善、温和、忠信、柔和、节制九种。《拉丁通行本》更多加了大方,端庄、洁德三种。总之,从以上所述各系统中,可知每次都提到信德,尤其爱德,是以可说,信德乃诸德之根源,而爱德则是诸德的冠冕,是以仍不出耶稣所说: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爱天主爱人两条诫命(玛22:40)。至于散见于上述各系统而惯称为四枢德:智德、义德、节德、勇德,则早见于《旧约》,《智慧篇》8:7。

    谈过了道德之德外,如在本文一开始已提及拉丁文之Virtus或复数Virtutes,是译自希腊文之Dynamis而Dynamis之意思是力、能力等,因而《新约》里便本着犹太人一贯以具体事物来代抽象名词的传统思想,来指我们今日所惯称的天使,而且将天使分为率领者、掌权者、大能者(格前15:24),或掌权者、异能者、宰制者(弗1:21;伯前3:22)数级,其用意与导源,无非以上述诸不同等级的天使,来表示天主在与人接触时,所表现的不同的作用,也即本着这一意义,连西满术士,也被撒玛黎雅人称为:「这人就是那称为神的大能者」(宗8:10)。

    因而从上述一切可知,文拉丁Virtus,希腊文Dynamis,原意是指天主的大能,《思高译本》多次译德能,具体化指天使,然后引伸才论及道德之德。是以读者,尤其以《拉丁通行本》作蓝本的,不得不对Virtus这一字,有所识别。

    见旧约的伦理学[伦理学]、正义、天使[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