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心肺复苏和放弃心肺复苏
    在开始讨论之前,先要说明什么是心肺复苏。

    简单来说,心肺复苏就是在心跳和(或)呼吸停止之后使其恢复的过程。首先是通过按压胸廓建立人工心跳,并通过从病人的口腔通入气体的方法来尝试恢复呼吸。然后,医务人员会将一根导管经口腔插入呼吸道内,使人工呼吸更为有效。有时还会对心脏进行电击,并经过静脉注入各种药物。必要时还会打开胸腔对心脏进行直接按摩。有效的心肺复苏手法,要求将胸的中部向下按压1-1.5英寸,每分钟80-100次。电击和气管插管都是较为粗暴的操作方法,这会引起创伤、疼痛、甚至导致肋骨骨折、肝脏损伤或造成其他严重问题。

    毫无疑问,心肺复苏在某些情况下是挽救生命的极其有效的方法。比如在心脏病发作或原本健康的人遭遇意外事故的时候。但是,对于患有严重进行性疾病的患者,心肺复苏的成功率很小。因为心跳和呼吸最终还是会因为疾病的进展而衰竭。也就是说,心肺复苏即使暂时成功也无法达到挽救生命的目的,因为患者虚弱的身体状况将很快使心跳和呼吸再次衰竭。另外一种可能是心肺复苏只取得部分成功。比如病人心跳恢复了,但依旧很虚弱而不能维持自主呼吸,那就需要连续几天、几星期、几个月或更长时间使用呼吸机。此外,当心跳或呼吸衰竭时,大脑会迅速缺氧。结果在几秒钟内大脑功能就会衰竭(病人意识消失),并在几分钟内对大脑造成永久性损伤。大脑损伤意味着从某种程度的意识障碍、记忆力丧失,直到完全、永久的意识消失,以及对呼吸机和复杂的医学生命支持系统的依赖。

    当一个人心跳呼吸停止,无论在医院还是在家,抑或在车水马龙的街上,赶到的医务人员会在第一时间开始对其施行心肺复苏,这是不需要征得任何人同意的正常、规范的医疗行为。但是,对于那些签署了“生前预嘱”,并选择在生命尽头不使用心肺复苏的人来说,则是另一种情况。

    目前所有国家和地区的“生前预嘱”文件(有时也被叫做“预前指示”“预先嘱咐”等等),都有在生命尽头是否使用心肺复苏的选择。当某人的病情越来越严重时,虽然医生可能采取各种治疗措施来阻止疾病的发展,尽管这些措施会使病人感到舒适,甚或部分控制病情,但最终仍然无法阻止病人逐渐衰竭并走向死亡。从这个意义上讲,心肺复苏只是延长了死亡的进程。在这些情况下,许多人会认为在临终时刻没有理由再尝试心肺复苏了。

    在疾病的终末期,选择还是放弃心肺复苏是非常个人化的决定,严格说来并没有对错之分。但是,尽早开始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尽可能弄清楚各种细节以及各种选择带来的实质性后果,并能通过正式明确的表达以实现自己的意愿,这是一件人道的事情。而且,在做出关键性选择之前,与家人和专业工作者对问题讨论得越深入,就越容易做出选择。

    请记住,讨论和签署“生前预嘱”的最好时间不是在危机发生之后,最好的地点也不是在医院抢救室或者加强病房。所以,事先的从容的讨论和研究最好现在就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