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信仰的宣认 导 论 神或天主的存在
    [1]神或天主的存在

    (1)信神敬神是人类生活最普通的社会现象

    人类的历史和文化,自古以来,一直充满着信神敬神的现象。宗教与祭祀神祗的活动,贯穿和遍布于人类历史、文化、社会及生活中,成为全世界所有不同种族、民族、文化、国度、和地区共同的通性。哲学家给人类所下的定义是:“人是有理性或有灵的动物”。因为,在动物中,只有人是有理性思维的动物。我们同样也可以称人类为“有敬神性或宗教性的动物”,因为人尖普遍共有的信神和敬神的天性,把人与其他一切动物区别开来,成为世上唯一有敬神观念或宗教信仰的动物。这是一个有着人类史与文化史为依据的事实,不容否认。然而,这并不是说世上绝对不信和不敬神的人。但这种持无神主义观点的人,在人类总人口中只是不到百分之一的少数。在历史上,曾出现过反宗教的无神主义者执政的社会或时代,但无神主义从来没有在人类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口中扎过根,连不少口上主张“无神论”的人,也根除不了他自己心中信神敬神的天性。这也是一个历史事实及现实。

    但是“神”或“天主”究竟是什么呢?神或天主究竟是否客观存在呢?人究竟能不能面对面直接认识天主和与他建立来往关系呢?不同的宗教和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见解。那末究竟哪一种才是正确的呢?这引起问题若不加以正确解决,就等于没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往往把精力化在研究身外之物上;研究怎样认识蚂蚁和蜜蜂的群居生活;研究怎样把原子、核子等物质微粒中的巨大能理解放出来为人服务;可是却没有或很少把精力用在研究一下人生的目的与意义,以及为何有类有信神敬神的天性。若不正确认识神或天主,就谈不到正确认识“人”或“我”究竟是什么,也不能正确认识究竟有何目的意义。我们应当对这个大问题多下一些功夫,力求找到一个正确的答案,才不致虚度此生。这比研究蚂蚁或原子要重要得多。

    (2)怎么认识天主?

    虽然人类绝大多数信神敬神,但极少有人当面认识天主。一般人认为神是超越于我们物质世界的“精神实体”或“精神性的存在”,我们无法直接认识或接触。也有人,尤其是古代的人,相信某些物质性的东西或泥塑木雕的偶像,甚至于相信某些活的或死的人,是应该崇拜的“神”。它们所崇拜的东西或个人,虽然都不是神,但他们却称之为“神”,相信这些东西或个人似乎有什么“神通广大”的本事,所以也带上了宗教色彩,成为一种“拜物教”或“拜人教”。即使比较正规的宗教,对神的认识,也莫衷一是,各持一说。假定神或天主确实存在,那未人究竟怎样才能正确和如实地认识天主呢?

    [2]认识天主的途径

    正确认识天主的途径,不外乎有两种合理的可能性:第一种途径是理“理性认识”的途径;第二种是“信仰”的途径,也可称为“信德”的途径。在下面,我们分别作一个扼要的论述。

    (1)简接认识天主存在及天主某些属性的理性认识途径

    人是有理性的动物,有理性认识的能力,不懂能认识客观现实中具体的东西,而且能认识客观现实中各种东西的本质、性能、规律、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人的认识能力包括两种:一是感性认积的能力:人通过自己本性的感觉器官,能接触、感觉、和认识客观存在的东西,各有什么形状,颜色、重量、气味等等,而取得感性知识或感性认识。人的感性知识或感性认识,是外界事物个别的“写照”,因此也是孤立、个别、具体、和不成系统的知识或认识。它本身不是反映外界事物本质、性能、和规律的系统理论,故不能形成理论、学术、文化和文明;而只是构成理论、学术、和文化和文明的素材兴基础。所以,感性知识或认识,是人的初级认识能力感性认识能力的结果。人的第二种认识能力,也是高级的认识能力,叫做理性认识能力。人通过自己本性的理智及其理性思维,从客观现实出发,并在其感性知识的基础上,经过比较、综合、分析、演绎、推理、抽象等理性思维,可从已知和感性知识素材中提炼出理性知识或理性认识。理性知识或认训,不再停留在个别和具体事物的水平上,而成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和反映事物本质、性能、规律及相互关系有系统性的理论,倒比哲学和科学。它是人的高级认识能力所得出的结果。感性认识能力及感性知识,以及理性认识能力及理性知识,都属于人的本性认识能力及本性知识。它们都只以物质宇宙世界落物为认识对象,不可能超越物质范畴。这说明:人本性的认识能力与对象,都是有限的,而河能是无限的。但理性认识比感性认识要前进一大步。例如,感性认识只能说:张三是胖子,李四是瘦子,王二是矮子;但理性认识只能说:张三、李四、和王二都是“人”,而“人”则是世上唯一的“有理性和有灵魂的动物。”

    此外,除上述两种认识能力外,人还能通过“信仰”或“相信”的途径来认识客观现实,来认识和积累感性及理性知识。在认识过程中,“信仰”或“相信”的途径,那未认识客观现实及积累感性与理性知识,更成为不可能的事。例如,世界最高峰是希玛拉山的朱穆拉玛峰。我们不可能有这个认识或知识,因为我们自己不可能走遍全世界去测量每一座高峰,来取得这一知识。但老师告诉我们这一知识后,我们通过“信仰”或“相信”,便可把这一知识接受为自己的知认,无须亲自去测量了。得是,合理的“信仰”或“相信”必须区别于“迷信”。构成合理“信仰”有两个同时必须俱备的必要条件:第一,所信仰的内容,必须符合客观现实的实际,必须是真理;第二,信仰的来源(例如老师),必须是实际,必须是真实无误和真实无欺。这两条中只要有任何一条缺少,那未所信的就不是合理的信仰,而是不合理的迷信。

    我们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感性认识,理性认训、及信仰认识等途径,在认识客观现实和追求真理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与关系,科学家牛顿看到一支苹果从树上自由落到地面,他便从这个感性知识出发,根据“因果对称律”原理,通过理性思维,发现了物理学的一个定律,继续又设计了从地球轨道飞向月球轨道的宇宙是看不见的、摸不到、和从来无人走过的轨道。但科学家们相信它在客观上必然存在,而且可以把掌航员引向月球,再从月球上引回地球。他们的这个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不怕冒生命危险,作了实际的艇行。结果,他们成功了,这件事说明两个问题:第一,感性认识能力无法认识的客观现实和真理,可以通过理性认识来取得;第二,若是没有科学家们对真理的信仰,人类星际航行的新科学就不可能建立和证实。

    那末,假定神或天主确实存在,我们能不能单纯依靠自己本性的认识能力(包括感性及理性的认识能力)来直接和如实地认识天主呢?回答是:不能。理由很明显:因为神或天主是超越物质范畴的客观存在,或超性存在;而我们人类本性的认识能力及其对象,只是局限于物质范畴之内的,所以,我们不可能以本性的认识能力直接和如实地认识超性的天主。然而,如果神或天主确实存在,那末他必是一个实际存在的“客观现实”即使是超性的客观现实,我们不能用感觉器官直接觉察天主的存在,但并不等于他不存在,如同那条登月航行和飞行轨道那样,看不见、摸不到,但在客观上确实是存在的。因此,我们不妨用理性认识的途径来探索一番,看看是否可以简接和比拟性地证实神或天主的存在。

    <1>试从认识物质的局限性,论证必有造物者天主的存在

    科学告诉我们,物质宇宙世界及其中的一切东西,都是由物质构成的。物质本身是由物质元素的微粒分子、原子、电子、中子等组合而成的,并且处于不断运动和变化的过程或状态中。凡是组合性的物质及物体,它们的存在,必然不是无始无终和自有永在的。它们的存在,开始于物质元素微粒按某种特定的形式组合起来的时候。所以物质是有始点的,由于物质处于不断运动和变化的状态,它们的组合形式会发生改变或分解。当某一物质或物体的组合结构改变或分解时,它就不再以原有的形态存在,或者说,宏观世界便停止存在或死灭了。所以物质也是有终点的。这说明,物质或物体本身并没有它们自己固有的“存在”或“生命”。它们不可能是使自己存在或生存的“原因”,因为物质是由物质元素微粒组合而成的,在尚未组合时,它本身还不存在,所以必须要有一个超越于该物质的外界原因,按照某种特定的设计规划,用先于该物质而存在的元素微粒组合成一定的结构之时,该物质方才会开始形成和存在。这就是说,一个物质或物体的“存在”,是来自于另一个超越该物质或物体并且先于该物质或物体而存在的“外在原因”。例如,一个蛋的存在,是来处于另一个超越于蛋,并且是先于蛋而存在的鸡。这鸡便是蛋的外在原因,蛋则是鸡的结果。蛋本身没有“存在”或“生命”。只有在鸡把“存在”或“生命”传达给蛋时,蛋方才开始存在。因此,物质及物质性和东西,都是“依附性存在”或“相对性存在”,它们只能依附或相对于它们各自的“外在原因”而存在或生存。若是没有它们各自的外在原因把“存在”或“生命”传达给它们,那末它们就不可能从“不存在”变成“存在”;它们就不过是“虚无”而已。当一个物质或物体开始存在后,它又把上一代传达给它的“存在”或“生命”,传达给下一代,使下一代开始从“不存在”变成“存在”。然而它传达给下一代的并不是它自己固有的“存在”或“生命”,而是它的上一代传达给它的,它只是传达一下而已。所以,物质的上一代并不是它的下一代的“创造原因”,或“第一原因”,而只是,“次级原因”而已。整个宇宙世界中一切物质性的东西,如此便形成一条,“因果锁链”,它的一个环节都是“依附性存在”。不管这条锁链有多么长,环环相扣,把存在或生命传达下去,永远不会变出一个“绝对存在”或“必然性存在”;而且这条因果锁链必然有一个存在的始点和终点,因为由依附性存在组成的因果锁链本身,必然也是依附性存在。它的存在是依附于一个超越于宇宙世界万物、并先于宇宙世界万物而存在的“创造原因”或“第一原因”的。只有在这“第一原因”把“存在”或“生命”赋给这“因果锁链”的第一代或第一代环节时,它方才会开始存在、并环环相扣代代传达下去,形成宇宙世界成万物的整体。这个物质世界及其中一切东西的“第一原因”或“创造原因”,这是神或天主,若是说天主就存在,那种物质的宇宙世界万物就不会存在。然而在现实中,物质的宇宙世界万物已经实际存在,所以依据“因果对称律”有果必先有其因,不可能有无因之查的原理,天主必然客观存在。因此,我们虽然不能在感性方面直接认识天主本身,但是我们可以用理性认识的推理简接地论证天主必然客观存在。

    <2>试从宇宙世界万物的奇妙结构和设计,论证天主的存在

    整个物质的宇宙世界及其中一切东西,包括人尖,不谨各有特定的性能和结构,而且形成一个谐调、严谨、壮观、和奇妙的有机整体。部分与部分之间、部分与整体之间,都保持着努力作及平衡状态,犹如一部精密的仪器。我们故且不谈其他,只须看一下我们人类自己的身体,便能得出结论:这样奇妙的人体,必然要有一个无限智慧和全能的设计者,把它的结构设计出来;再根据设计方案把它的构成部件(或零件)一个个从虚无中创造出来,并按特定的规划组合起来,形成人体;最后按设计的生理自然规律,赋予人体各部件各自特有的生理功能及生命力,使它们谐调地运转、生长、和活动,成为一个有生命的活人,成为有生殖力的“次级原因”,传种接代,繁殖人类。我们人的身体,不可以是我们自己设计和创造的,这是自明的真理,无须解释和争辩;也不可能是我们的父母设计和创造的,这也是自明的真理,我们的父母根本不知道他们怎么会设计和创造出儿女;更不可能是古人猿或红细胞、白细胞等把人体设计和创造出来的。按因果对称律,人体必有一个形成的原因,而且这形成原因或“第一原因”必然是一个无限智慧和全能的设计者兼创造者,维持者兼宰制者。离开这“第一原因”,就不可能会有人体;而且人体也不可能成长活动。和繁殖生育。因为人体的生命力、生理功能、和生育繁殖的功能,都是“第一原因”设计和赋给人体的,使人体本身具备这此潜能。当人体生育出下一代的时,人体只是形成其下一代的“次级原因”,而不是“创造原因”,因为人体只是把“第一原因”所赋的“生命”传达给它的下一代而已,唯有“第一原因”才是一切人体的唯一真正创造原因。这“第一原因”就是神或天主。如果说科学证实人类确实是从古人猿进化而变成的,那末人类的设计者和创造者也不可能是古人猿,而依然是开主。因为只有在天主把从猿进化到人的潜能或因素,赋给古人猿的条件之下,古人猿方长会变成人。人与猿之间的分水领是:人有理性或理智;猿没有理智,只有本能。在猿未变成人时,猿不可能设计,因为猿没有理智,不能作思性思维,所以不可能设计。若要使猿有理智,必须要有一个外界原因或“第一原因”把“理智”赋给猿。只有这样,猿才能变成人。因此,使猿进化成人的形成原因,不是猿本身,而是赋给猿“理智”的天主。猿有了天主所给的“理智”,便自然变成人,无须猿自己再去设计和创造“人”了。所以,进化论与天主创造人类的信仰是并不矛盾的。但到今天为止,从猿进化到人的理论,还没有被科学证实,只停留在“假设性理论或学说的水平上,并不是科学定律。

    猿也好,人也好,都没有“创造”的能力。“创造”表示从虚无中直接造出一样存在的东西,不用原料,也不用工具。人只能“制造”;制造不同于创造,两者之间有着无限的差距:制造必须有原料、材料、和工具,方才能造出一样东西。我们平时说人有创造才能,只是一种比拟性和修辞性的说法。若按字面的词义,人不能创造,只能制造,只有天主才能创造。人有理智,可以设计,并按设计而制造一样新产品,但人必须使用天主所创造的原料或材料来制造,因为人自己没有创造原料的能力;而且人的智能本身,就是天主所赋的;天主若没有给人智能,人就不可能设计和制造产品。当然,猿比人更差,猿根本没有理智,既不能设计也不能创造;离开了天主,猿不可能进化成人。从理性分析来看,从猿进化到人的学说,只有在有神的前提下,才能成为合理的假定学说。事实上,连这个合理的假定学说,迄今还没有被科学证据所证实,还只是一种假定。最近科学家在非洲后得新发现一种古人猿化石,它的结构很接近人,但它的年代则很早,远远早于科学界所公认的从猿进化到人的理论所排列的进化阶段。这一新发现,把到目前为止还被人所公认的进化论学说,从根本上推翻了。科学家必须重新予以估计和修正,必须另起炉灶。

    人体是一部奇妙的“机器”。今天科学虽然发展到如此惊人的程度,能够把人送上月球,但仍然不能制造一个有生命力的人体细胞。人体的皮肤,是一层奇妙的保护膜;它能防止外界气体、液体、和微粒侵入体内,但却能将体内的废气、液体、和微粒排泄到体外;它有防寒保温作用,维持人体恒定的体温,保持在摄氏32度左右。今天任何工厂都造不出能与皮媲美的材料。人体内不同器官组织的细胞,各自执行不同的工作,发挥不同的功能,绝不相互干扰,也不相互混淆,全部为一个超越于它们本身整体目标服务,似乎不约而同地按照一个总计划而共同协作,殊途同归,旨在维持人体生命与健康。神经系统遍布全身,把人体各部受到外界侵犯的信息,报告给中枢神经,转告大脑做出防御反应。消化系统,将食物从口中吃下去,到胃中去消化和处理,再送到肠中去吸收食物的营养,并将废料从肛门排出体外。食物营养成分又被肝脏加工成血液,在心脏推动下,经过动脉输往全身,又把肺吸入的氧一起输到全身,作为细胞新陈代谢所需的“燃料”。然后,静脉血管又将废气二氧化碳输到肺部及呼吸道排出鼻孔之外。如此循环不已,整个系统,把吃入的食物青菜豆腐制造成各种复杂的化合物,例如各种维生素等等,没有一根烟卤、一部机床、一只马达、或一个工人。试想一下,这个人体“工厂”难道是古人猿或人体的细胞设计和创造出来的吗?不可能!有果必先有其因:人体必有一个超越于人,而且先于人而存在的外界原因或“第一原因”予以设计和创造出来的。这“第一原因”就是神或天主。

    一个完整的人,不止于他的身体:人的身体是由物质组成的,物质的人体不可能产生精神性和功能;但一个完整的人还有着精神功能,例如人的思想、智力、意志、理性、良心、自我意识、自我反省、记忆力、想象力等等。这些精神功能的活动虽然与人体的大脑和神经系统有密切的关系,但并不是大脑和神经系统的功能或产物。人的脑细胞新陈代谢,可以在很短时间内,使整个大脑的全部细胞被新一代的脑细胞所取代,但是人的记忆力仍旧能记忆多年以前的事情,人的记忆并没有随脑细胞的更迭而消失。脑细胞的成分是物质元素组合而成的。这些物质性的脑细胞受生理学、物理学、和化学的自然规律制的;但是人的精神活动则是超越物质范畴和不受自然规律制约的。记忆力没有重量、颜色、体积;也没有化学变化和物理变化;更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依据“因果对称律”原理,因果是相应对称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瓜不会得豆,种豆不会得瓜。若要使瓜有豆味,那就必须从外把豆的因素赋予瓜,方才能使瓜中产生豆味,否则就不可能有豆味。这个原理,是一切科学及科学实验的基本法则。如果不承认这条因果对称律,就等于否定科学的基础。根据这条因果对称律,人的精神功能,必有一个精神性的来源,这精神性的来源不可能是物质性的人体,而必然是一个“精神弃体”,我们称之为人的“灵魂”或“人灵”(soul)。因此,一个完整的人及是灵魂与肉体合一而形成的。同样道理,我们由此可以推论而知道:设计和创造人类的“第一原因”天主本身,必然也应是一个“精神实体”,是一个“神”,是一个超越物质范畴、物质本性自然规律、和时间空间的“超性存在”或“超性现实”;绝对不会是一个物质性的东西。

    我们已经讨论过,物质是组合性的,所以会分解和死灭。但精神是单一性的,精神不是由物质元素微粒组合而成的,所发它不会分解和不会死灭;它既已存在,就永恒存在下去。人们说“精神不死”这句话,确实是有道理的。所以精神实体有着天赋的生命力。但物质本身没有生命力。人的物质性身体,与人的精神性灵魂合一的状态,使灵魂与肉体如此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以致两者合成一体,从而使人体的每一个细胞都与人的完整而不可分解的灵魂合而为一。这样,人的身体更从灵魂取得了生命力,变成有生命力的人体,变成活的人体。当人体的物质性组成部分分解而死亡时,人的灵魂便与肉体分离。人的精神性灵魂继续存在下去,但人的肉体便开始腐朽。由于精神性的灵魂是超越物质的本性与范畴的,所以我们无法用人本性的感觉感官觉察灵魂的去向。灵魂将继续存在于超性现实或超性世界中;而人的失去生命力的肉体,便被埋葬,终于变成尘埃。

    人是灵魂与肉体合一而成的现实,还可从人的精神活动证实。人的灵魂有多种精神功能,例如理智、自由意志、和良心等。理智使人能作理性思维,从客观事物中推理而得出理性的知识和理性认识,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性能、和规律,取得与客观不是冤家不聚头相符合的主观认识,即取得“真理”。真理,就是人的主观认识与客观现实相一致。在这种一致的条件下,人的主观认识便是真理。因为它如实地反映客观事物的真实情况。除人之外,世上没有其他运动能作理性思维而取得理性认识或真理。其他运动不按真理行动,只按“本能”而行动。这说明他们没有“精神性的灵魂”。

    此外,人灵魂的另一重要精神功能是“自由意志”。这就是说,人可以按照他个人意志的愿望、决定、或抉择来做出行动,或做出自由、自愿、自主、和自发的行为。这种人使用自由意志而做出的抉择与行为,称为人的“自由抉择与行为”,或者称为“人性行为”,因为在世上一切运动中,只有人能做出这种行为。其他一切运动只凭“本能”来抉择他们的一切行动,他们不能跳出本能的制约而做出“自由抉择与行为”。一条狗,饿了就吃。但一个人,能够使用他的理智所认识的真理,来指导他的自由意志,做出一个为真理作见证的自由抉择,并用这自由抉择来指导他的行为——纵然很饿,但为了正义和真理宁愿绝食或守齐。这种行为,是人的灵魂精神功能自由意志所做出的,而且不受“本能”(即饥饿)的支配,甚至与本能的倾向相背悖,表现出人不是“本能”或“欲望”的奴隶,而是它的有自由自主权的主人;表现出人的灵魂是指导其肉体行动的“主体”,而肉体则是灵魂的“合作者”。人所作的“人性行为”是塑造和范畴其“人格”品质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人若善用自由意志做出行善戒恶的自由抉择与行为,便能把他自己人格塑造成善良的品质;人若妄用自由意志做出犯罪作恶的自由抉择与行为,便把他自己人格塑造成恶劣的品质。人的自由意志及其所作的人性行为,把人与世上其他运动区别开来,并且把人与物质世界区别开来,使人成为身在物质世界中,但又不属于物质世界的本性和本能,而具有精神世界的品质与倾向。

    人还有其他运动所没有的“自我意识”。它是人灵魂的一个中心精神功能,它使人意识到“我”或“自我”。这个中心“我”构成每一个人的“位格”(Person)或“人格”,把“我”与其他人和东西区别开来,而形成一个独立自主的中心或主体。它既独立于客观现实,但又与客观现实有着千丝而万缕的关系。凡是属于“我”的,就是“主观”的东西;凡是在“我”以外的东西,就是“客观”的现实。每一个人使用他自己的自由意志所做出的自由抉择与行为,便是他自己的人性行为,也叫做“我”的我行为。所以,人的自由抉择与行为,或人的人性行为,便是他的“人格”品质塑造素材,也是他的人格品质的具体表现,而且,每个人的“我”应对他的自由抉择与行为,(即人性行为)的后果承当责任,因为这是他使用自我的自由意志作出的自由抉择与行为,只能由他自负其责,责无旁贷。这种人特有的人性行为的“德道性”或“道德价值”,是其他运动和物体所没有的;它把人与纯物质性的东西和其他运动严格地划分开来,显出人在本质上与世上其他一切东西截然不同的特性。人是一个有灵魂的运动;人是物质宇宙世界中(或物质范畴中)唯一仅有的兼有精神实体灵魂及特等实体肉体的动物。人高于和超越于物质。人是一个有道德性或道德价值的运动,或者说,人的“人格”是有道德性或道德价值的;形成人格道德品质的一个因素,就是人自己的人性行为或自由抉择与行为。然而,人是一个有限的“依附性存在”。人没有自己固有的“存在”或“生命”。只有在一个超越物质范畴、超越物质本性自然规律、和超越时空空间的“超性最高存在”或“第一原因”或“天主”,从外界把“存在”或“生命”赋予人时,人方才开始从“不存在”变成“存在”。故人像世上其他一切东西一样,并不是自有的“必然性存在”,人本身没有自己固有的“存在”或“生命”;人的存在或生命是属于“第一原因”或天主的;是天主赋予人代管和代理的。人原来只是“虚无”。只有在依附于天主的条件下,人方才有生命,方才能正常地存在。因此,正常地发展和发挥“人性”,具体就是服从及依附于天主。

    人的灵魂上,天然铭刻着天主所定的“自然道德律”或称“自然律”,这天生的自然道律,被称为人的“良知”或“良心”。良心人人都与生俱有,一无例外。良心的呼声:“要做善行善事,要戒避恶行恶事”就是自然道德律。一个人做了恶行恶事,即使没有他人知道,但他自己的良心必会指责他犯了罪。良心的呼声是正义和公义的。它虽然是发自于人的内心深处,但是它完全独立于人的“自我”,以公正不阿铁面无私的客观态度来甄别和裁判人自我的思言行为,有恶必有贬、有善必有褒。凡是遵循良心做事,总是好的;凡是昧着良心做事,总是不好的。在人灵魂内的这个独产公正的良心呼声,正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证明人的灵魂是属于天主的,而不是属于人的“私我”的。天主赋予人灵魂,是要人遵循天主所定的自然道德律来善用灵魂的所有精神功能,即善用理智讚用了用主的设计和规定的真理、道德准则、和自然规律;善用自由意志做出从善戒恶,信仰和服从天主所定规律准则的抉择与行为。这样做,人就能实现天主为人类所定的人生目的。

    总之,我们善用理智的理性认识途经,从物质世界万物和人类的客观现实出发,依据因果对称律原理,通过比较、归纳、演绎、抽象、推理等理性思维,可以得出天主必然客观存在的逻辑性合理结论,证明天主的客观存在。但这个理性的认识,并不是对天主本身超性现实之直接和如实的认识,而是简接和比拟的认识。因为,人的认识能力及其认识对象,都局限于物质范畴之内,不能超越物质世界范围的限制,不能进入天主本身的超性现实,也不能容纳和理解天主无限的超性现实,正如一片贝壳,不能容纳大海那般。但是,人的理智认识能力可人天主所设计和创造的世界万物及人类的客观现实中,依据因果律简接和比拟地认识天主的客观存在,以及天主理应有的某些属性;正如人的理智认识能力可以认识科学家所发现的无形可见的星际航行轨道的客观存在一样。人虽不能用感觉器官直接接触和认识超性的最高存在天主,但人应该相信理性认识所得出的合理结论,如同科学家相信看不见、措不到的星际航行轨道确实存在那样,也相信天主确实客观存在。因为人的合理的理性认识,反映着客观现实的实际状况,因此不再是人的主观看法,而是与客观现实实际相符合的“真理”。然而,人用自己理性认识能力所取得的“真理”,不是“超性真理”,而是“本性真理”,只能如实地反映物质本性现实的状况,不能如实反映天主本身无限超性现实的实际状况,只能简接和比拟地反映天主本身局部的起性现实。

    (2)通过理性认识,人可以简接认识天主应有的某些属性

    我们通过理性认识途径,可以认识天主理应有下列属性,包括:

    <1>天主是“必然性存在”或“绝对存在”:

    天主作为物质宇宙世界万物及人类的“第一原因”,他必然是客观存在的、独一无二的“必然性存在”或“绝对存在”。这就是说,天主的本质或实质本身,就是“存在”或“生命”。天主无须由其他“外界原因”传达给他“存在”或“生命”,因为天主本身就是“存在”或“生命”这种“绝对性的存在或生命”是物质宇宙世界万物及人类之“存在”或“生命”的唯一来源或根源。在天主还没有把“存在”或“生命”赋给宇宙世界万物及人类的第一代或宇宙因果锁链的第一环时,客观现实中只有天主独自永恒存在;除天主外,其余都是虚无。由于在实际上,宇宙世界万物及人类确实已经存在,依据因果律原理,就必然要有一个独一无二的,超越物质范畴、超越物质本性自然规律、和超越时间空间的“必然性存在”或“绝对存在”,来把“存在”或“生命”赋给宇宙世界万物及人类,使它们从“不存在”变成了“存在”的现实。所以,根据有果必先有其因的因果律原理,我们认识到设计和创造宇宙世界万物及人类的“第一原因”,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必然性存在”——他被称为“神”或“天主”;他是一切的起源,也是一切的归宿。

    <2>天主是无限的:

    由于天主本身是“绝对存在”,所以在天主内绝对没有“非存在”或“非生命”的踪影;凡是应有的存在天主都有,无论在品质、数量、程度、等方面,都是应有尽有,而且是没有限制和无穷无尽的,是永恒常机关报的,是完美完善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推陈出新、层出不穷、精益求精、永无止境。天主不受物质本性自然规律的限制。不受时间空间阻隔的限制,不受任何缺陷的限制,总之,天主是无限的。

    <3>天主是唯一的:

    天主是“第一原因”和“超性最高存在”,所以天主只有一个。不可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天主同时存在。假如有两个天主,两者之间必有区别“甲不是乙,乙不是甲;甲所有的乙没有,乙所有的甲没有。这区别表示两者都有“缺陷”,都有着应有但实际上没有的东西或品质。这就是说,两者都不是“绝对存在”或“绝对生命”;都不是“无限的”。所以,两者都不是天主。真天主只能有一个。

    <4>天主是精神,不是物质:

    天主既然是“第一原因”,把存在或生命从外界赋给一切本身没有存在或生命的物质或物质性东西,那末天主不可能在物质内,而是超越于物质范畴和非物质的“必然性存在”。我们称非物质的存在或现实为“精密”。所以,天主不可有是物质,而是精神或精神实体。精神实体不受物质本性自然规律限制;不受时间与空间限制,因为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变化的度量衡,属于物质的范畴。精神实体是单一性的,不是组合性的,所以永远不会分解或死灭,而是永恒的存在的。

    <5>天主是无所不在,处处都在的;也是永生永在的:

    由于天主超越时间和空间,所以,就时间而言,天主不受时间约束,天主没有昨天、今天、和明天的隔阂;对于天主只存在“永恒”中,处于“当前即刻”或“现在此刻”中,根本没有古今和将来的区别。天主是永生的,和永恒的;是无始无终,自有永在的。

    由于天主也超越空间,所以天主不受空间的限制“对于天主而言,在存在东、南、西、北;不存在高、低、深、浅;不存在地域之间的距离和阻隔。这就是说,天主无所不在,处处都在。天主在万有内,万有在天主内。

    <6>天主是全知的,无所不知,样样都知:

    由于天主是万有的设计者和创造者、维持者和宰制者,所以天主有无限的智能;同时由于天主不受时间空间限制,所以天主能知道一切事情和事物的发生、发展、演变、和始终。对天主而言,无论是在过去发生过、目前正在发生、和将来能可能会发生一切事情和事物,都一律展现在天主面前,一览无余,一目了然,无一或漏,无一或遗。一切事物及活动,连人心深处的隐蔽意念,都全在天主无微不至、洞察一切的目光降临之下,休想逃匿隐瞒。

    <7>天主既是超越的、也是临寓的:

    天主把存在或生命赋予万有,他本身当然不会禁锢在万有之内,所以天主是超越于万有和,是处于另一个与物质世界范畴截然迥异和毫不相通的超性世界中。所发,我们说:天主是超越的。然而,万有都是由于天主把唯独天主本身才有的“存在”或“生命”赋予它们方才从“不存在”变成了“存在”的现实,所以,我们也可以说:天主是临寓的,因为天主的“存在”或“生命”已赋给了万有,并有万有之内,似乎天主本身临寓于万月这内。这说明:天主既是至高无上和无限超越万有的造物主,但又是呕心沥血,把他自己的“存在”或“生命”无条件地授予万有与万有亲密无间的。

    <8>天主是全善的:

    天主是一切美善事物的创造者,故他本身必然是一切真理、善良、美好、和圣德的唯一根源和无限源泉。在天主内无善不备、万善皆备。天主的神性,就是无限的完美性。宇宙世界万物及人类的一切真理、善良、美好、和圣德,无一不是天主本身无限完美性的局部性反映。“恶”是“非善”,或“善的非存在”。天主是“绝对存在,”绝无任何“非存在”。所天主绝无“恶”。

    <9>天主是全能的:

    “天主是全能的”这个天主属性,可以把天主其他的属性概括起来,因为“全能”表示无所不能,样样都能。上述几项天主应有的属性,都是天主“全能”的具体表现。由于人有限的本性理智认识能力,不能直接和如实地接触和认识天主本身的无限超性现实,所以我们靠自己本性的能力,不可能直接和如实地认识天主和全能究竟是怎样伟大。但我们相信:天主有着之所不能和样样都能的“全能”。天主的全能是无限的。我们依据理性分析,也可以肯定:天主只有一种事不能做,那就是天主不能自己否定自己。因为天主无限忠信守约的;天主既许必践,绝不悔约失言。天主是全善的,他所作的一切许诺、他所设计的一切规律和准则,都是全善的,所以天主根本也没有修改或变更的必要。因此天主绝不像自相矛盾或自己否定自己。这一点,其实也正是天主全能的一种具体表现。全能的天主不请“时髦”。天主本身是永恒和全能的“时髦”。

    以上所述,都是通过人类本性的理性认识途径所得出的本性真理,但不是直接和如实反映天主超性现实的超性真理。这种本性真理只能间接和比拟地反映天主,证明天主确实客观存在,并且证明天主理应有的某些属性。可是,天主本身的超性现实究竟是怎样,人类凭自己本性的认识能力,是不可能直接和她实地予以解答,只能依靠天主亲自启示人类,人只有通过信仰天主的启示,才能获得有同天主本身直接和如实的超性认识或超性真理。天主是否向人类启示他自己呢?这个问题便是天主教教理要解答的问题,我们特在后面正文中论述。

    (2)直接和如实认识天主的信德途径

    由于天主是“超性最高存在”。超越物质宇宙世界,处于完全不同的另一种超性的世界,所以人类不可能直接接触天主,也不可能以人本性有限的智力来理解天主无限的超性现实。除非天主自己向人作出“自我启示”,把他自己的超性现实启示给人,并且给人能认识和相信天主启示真理的“超性德能”(即天主圣宠),使人凭借这超性德能(或天主圣宠)而获得有关天主的直接和如实的认识。无限的天主,只有天主自己了解。天主所启示的超性真理,一定是直接来自于天主、并如实地反映天主本身的超性现实。人靠自己本性有限的认识能力,本来是不能了解天主无限的超性现实的,但由于天主给人的超性德能或天主圣宠,把人本性的认识水平提高到超性境界,使人可以认识、接受、信仰和服从天主自己所记示的超性真理。这样,人在天主启示及天主圣宠的光照指引和帮助促成下,使可以直接和如实地认识天主。人在天主圣宠促成下,通过信仰天主启示而直接认识天主的途径,叫做“信德的途径”。在这里,“信德”一词表示两面意思:一是指天主的启示的“超性真理”,也可叫做“启示真理”或“信德真理”;二是指天主给人的“超性德能”或“天主圣宠”;人有了天主圣宠才能认识和相信启示真理。我们也可把“天主启示”统称为“信德恩宠”。因为这两者都是天主赐给人的圣宠;而且是形成我们对天主“信仰”的两个比翼的“形成原因”。所以统称为“信德恩宠”。人在天主所赐的信德圣宠促成下,善用理智赞同天主启示的超性真理,并善用自由意志作出接受、信仰和服从天主启示真理的自由抉择与行为,便形成了对天主所赐信德圣宠的回应或仰报;这种回应叫做“信德回应”,或“信德生活”、或“信仰生活。”于是人们在天主首先主动发出的邀请(不是强制)下,对天主的恩宠作出仰报和回应,当天主建立了酬酢往来友谊。形成这“信德生活”的“原因”或“形成原因”,是天主给信者的信德圣宠,即“启示”及“对宠”;形成这“信德生活”的“必要条件”则是信者的“善用理智”及“善用自由意志”,尤其以善用自由意志为主。如果人拒绝善用自由意志接受和相信天主启示,并非绝与天空圣宠的帮助和促成进行合作,那来,天主给人的信德圣宠,就等于一粒没有土壤的种子,不能在人身上结出信仰的果实。只有在人善用自己意志与天主圣宠的帮助实行主动合作,并接受、信仰和服从天主启示的条件下,天主给人的信仰圣宠之种,方才能在人善用自由意志的心田土壤中扎根、萌芽、成长、结果。所以,天主启示及天主圣宠是信德生活的种子或形成原因,而人的善用自由意志则是土壤或必要条件。人有了天主所赐的“种子”,并且配以“土壤”,便能获得信德生活的果实。两者缺一不可,必须同时俱备。信德生活是天人之间的来往关系。它始于天主采取主动,首先向人伸出友爱的手;它成于人对天主的主动邀请作出信德回应的自由抉择与行为。所以这天人友爱的关系,在本质上是双方善用自由意志各向对方献出友爱的自由抉择与行为,而不是一方强制下或强迫另一方的关系。

    最后,我们要向:天主究竟有没有向人作过自我启示呢?答复是;只有耶稣基督亲建的天主教会能够对这问题作出圆满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