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在基督内的生活 第三十七章B  天主十诫的第七诫及第十诫
    [3]天主教关于社会的教导

    教会训导当局指出:“基督的启示真理…促进对社会生活法则更深入的理解”(梵二文献GS23.1)基督命令他亲建的教会向人类宣讲天主的救恩福音,向人类启示关于人的真理,包括人与天主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人生在世的根本目的。因此,在天主教会向世界宣布基督福音时,它实际上是以天主耶稣基督的名字和权威,向人类作证和宣讲人的尊严和人与人之间共融的天主圣召;向人类教导应该遵循天主上智来满足正义(或称义德)与和平的要求。所以天主教会虽然是天主救恩的圣事或工具,它的固有使命是光荣天主和救人灵魂,但由于在天主所启示的救恩真理中包括着关于人的真理,因此,必然也包括关于人的社会生活的真理,和关于人应遵守的社会生活的道德的准则。因此,“当人的基本权利和救人灵魂要求时”,天主教会有天主所赋的权威和责任,按照基督福音的真理和原则,对有关经济和社会事物的问题,作出道德上的判断。(参阅:梵二文献GS76.5)。这就是说:天主教会对人类社会中出现或面临的违反天主启示真理的种种经济和社会现象和现实,有天主所赋的权威和责任,作出道德上的判断,指导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遵循符合天主旨意和人的尊严与人际共融的方向前进。这并不是说天主教会变成一个经济性或政治性的社会团体;不,不是的。天主教会只是在道德范畴内执行非政治性的救灵使命。教会所关心的是人类现世的公义,因为这公义导向天主,导向人生的最高和最终目的。教会所努力启发的只是在于使人类要有尊重世上财富和社会经济关系的正确态度。

    天主教会关于社会的教导,是一套理论或一套道理;这套道理,是教会训导当局在天主圣神辅助下,在吾主耶稣基督全部启示真理的光照下,对历史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有关事件所作的评述。(参阅:《神会事务》1;41).这套道理,只有在更多的信友以它来指导自己的经济和社会生活,才能使广大善意的人们更易于接受。因为这套道理不是任何国家和社会经济团体的行政法律,正如基督福音不是任何国家的行政法律一样。

    [4]经济活动与社会正义

    经济活动和发展和生产的增长,旨在为人类的需要提供用品。经济生产不是单以扩大商品的生产和增加利润与权利为唯一目标;而是首先导向为人服务,为完整之人(包括灵魂肉体)服务,以及为整个人类大家庭服务,正确按照经济固有法则执行的经济活动,应是在道德范畴内执行的,应是符合社会正义的,以求符合天主为人类所定的计划。(参阅;梵二文献GS64)。

    人的工作,直接来自按天主形象所造的人,并且是人按照造物主天主所定道德准则和自然规律,参与天主创造和发展世界的工程,治理大地,彼此合作,彼此服务。(参阅:创世纪1:28;GS34;CA31)。所以工作乃是造物主天主给人类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责任。圣保禄宗徒以这句名言来说明工作的责任:“不愿工作的人,就不该吃饭”(得撒洛尼后书3:10;参阅得撒洛尼前书4:11)。工作,不仅光荣造物主的恩赐和天主所赋的才能;而且更重要的是,工作有赎罪和救灵的功能与价值,这就是说,只要我们把工作中的辛苦与艰难归结于耶稣的救赎功劳,结合于耶稣在纳匝肋木匠作坊里所做的辛苦工作和他在加尔瓦略山被定十字架的救赎功劳,那么我们的微薄工作便带上了基督救赎工程的赎罪救灵功能与价值,就不仅能生产工作的成果,而且救赎人们的灵魂,给人带来永生,包括给我们自己带来永生。凡是每天努力完成应做的工作,以此作为背好自己十字架的人,就是基督的门徒(参阅:创世纪3:14—19;工作27)。工作可以成为圣化的途径,可以成为以基督的圣神赋予现世生命的道路。

    在工作中,人可以发挥和实现天主赋给他本性的部分潜能(potential),使人更充分的发展成天主期望于他的“完人”。劳动的最根本性的价值,来自劳动的人本身——即劳动的作者兼受惠者。工作是为人服务的,而不是人为工作服务的。(参阅:《工作》6)。把工作或劳动偶像化或神化,喊出“劳动创造世界”的似是而非的口号,实在是本末倒置。劳动只是人的一种活动。人劳动所需的智慧和体力是从天主来的,因为人是天主按自己形象所创造的。人不能从“虚无”中创造任何东西;人只能利用天主所创造的既有的草料“制造”东西。只有天主是宇宙世界万物的创造者或第一原因;人只是受造物之一,是天主用来发展世界的次级原因;而劳动只是人的一种活动而已。

    人应该能从工作中取得养活自己和他家庭的生活资料,并且能取得为人类团体服务的途径。人应有经济上的创业和权利;这就是说,人人应能合法地使用自己的才能,为造福大家的富裕作出贡献,同时,为自己的劳动收获符合正义的果实。人应当努力遵守合法权威当局为公益而制定的法律规则。(参阅:CA32;341)

    经济活动往往涉及不同的利益方面,这些不同方面的利益是彼此冲突的,例如:在劳工和资方的经济活动中,在卖方和买方的商业交易活动中,他们各自的利益是相互矛盾的:资方和买方总是倾向少花钱,劳方和卖方则总是倾向多挣钱。所以,在经济活动中蕴藏着冲突的内在因素。因此,一切涉及经济活动的不同方面,例如负责企业经济的人与企业的雇员或劳工(或工会),以及政府有关的官员,应该共同努力,尊重社会经济活动各方面的权利与责任,以社会和人类公益为重,协商合理的解决矛盾的途径。(参阅:《工作》11)。

    国家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有他应尽的责任。教会训导当局指出:“经济活动,特别是市场经济的活动,不可能在一个制度、司法、和政治的真空状态中进行;相反,必须有个人自由、私有财产、币制的稳定和有效地公共服务等稳定的保障。因此,国家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保证这安全的保障,以使从事工作和生产的人们,能够享受他们劳动的果实,并且受到鼓励有效和诚实的工作……国家政府另一方面任务是:在经济方面监督和指导尊重人权的实施。然而,在这方面应当负首要责任的,并不是国家政府,而是有关的个人、各种社会团体和协会”(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百年》通谕48)。

    负责企业经济的人,因为他们企业的生产活动给社会造成的经济和生态方面影响后果负责(参阅:《百年》37)。他们有责任为民众个人的福利考虑,而不是只为增加利润考虑。然而利润不是不要考虑,因为利润能使确保企业将来的投资成为可能,并保证就业机会。(参阅:《百年》37-11)。

    就业和从事专业工作的机会,应毫无歧视地向所有的人开放:男人和女人,健康人和残障者,本地人和外来移民,都应一视同仁,机会均等。(参阅:《工作》19:22-23)。在社会方面,有关当局应根据实际状况,帮助公民寻找工作和就业。(参阅:《百年》48)。

    公道的薪酬,是工作的合法果实。拒绝发给或扣发公道的薪酬,可以构成严重的不公道和不义。(参阅:肋未纪,19:13;申命纪,24:14-15;雅各伯书,5:4)。在决定每个人的公道薪酬时,应把他的需要及贡献都考虑在内。“工作的薪酬,应报证工作的人有条件在物质、社会、文化和精神等方面,为他自己及他家庭提供一个符合人格尊严的生活,同时应把每个工作者所担任的职务及生产效率,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公益等因素考虑进去。”(梵二文献GS67,2)。天主教会训导当局指出:单凭劳资双方或订约双方所订的协议本身,又不能在道德上是实际发给的薪酬金额合法化,而是应该从上述各项客观的标准来衡量决定(参阅:梵二《天主教教理》2434)。又指出:为了取得公道和相应的福利,在无法避免,或至少在必要时,劳资和雇员举行罢工是道德上合法。但是,如果罢工使用暴力、和提出与工作条件没有直接关系的目标,或违反公益的目标,那么这样的罢工则是道德上不能接受的。(参阅:梵二《天主教教理》2435)。

    不向社会安全机构缴付合法当局所规定的费用,是不公道的行为。失业几乎总是伤害失业者的尊严,和威胁他生活的安宁;不仅给他本人,而且给他家庭造成许多危害。(参阅:梵二《天主教教理》2436;《工作》18)。

    【5】国际间的正义与连带责任

    天主教会训导当局指出:

    “在国际方面,资源和经济实力的差距或不平等,是国与国之间出现了一个真正的‘鸿沟’。(参阅:《社会事务》14)。再一方面,是拥有和发展与增长手段和工具的国家;在另一方面,则是那些债台高筑的国家。家教、政治、经济、和金融性质的各种不同原因,使‘社会问题带上了全球性特色的问题’(参阅:《社会事务》9)。国与国之间在政治上早已相互依赖,因此彼此应负起连带责任(solidarity)特别是在废除阻碍后进国家发展的“不合理制度”方面,更为重要。(参阅:《社会事务》17;45)。国际间应共同努力,重新制定价值观念及其轻重缓急的秩序,动员各种资源,争取道德、文化、和经济发展的目标,来取代欺压性和剥削性的金融体系、不公平的国际贸易关系和军备竞赛。”(参阅:《百年》28,35)

    “富有的国家有严重的道德上的责任,帮助那些自己没有发展条件,或由于历史条件原因而被阻止发展国家。这就是连带关系和爱德的责任。如果富国的繁荣是从不公道取得的资源而来的,那么他们帮助后进国家就更是一个实行公道的义务。”

    “直接援助,是应付自然灾害、疾病和诸如此类的临时和紧急需要的适当措施;但是他不足以弥补的贫困状况所造成的严重破坏,也不足以对一个国家提供持久有效的解决办法。还有必要改革国际经济和金融体制,以使这些体制能更好地促进后进国家建立平等的关系。(参阅:《社会事务》16)。对于贫穷国家所做的争取增长和解放的工作,应该予以支持。(参阅:《百年》26)。这个理论特别应该用于农业劳动的地区:农民,尤其是第三世界的农民,形成世界上最大多数的穷人。”

    “增长对天主的认识和意识,以及增长对人类本身的认识和意识,乃是任何充分发展人类社会的根本条件。人类社会的充分发展,旨在扩大物质财富,使之为人及其自由而服务;消除赤贫状况和经济上的剥削;促进对文化本色的尊重;以及面向超性的现实开放(参阅:《社会事务》32;《百年》51))。”

    “天主教会的牧者(即圣职人员主教和司铎)的职责,不是直接干预社会生活的政治结构和组织的事物。这方面的事务属于平信徒(即在俗教友)的圣召和职责,是在俗教友按自己的主动性与同胞公民们一起进行的行动。社会行动可以采取多种具体形式和形态;然而他们必须总是以公益为重,并与必须符合基督福音的讯息和天主教的教导。在俗教友的职责在于“以基督信徒的责任感和忠忱,给今世现实带来生命力;在这样做时,他们以身作则,表现出乃是和平与正义的见证者与倡导者。(参阅:《社会事务》47,6,42)。”

    (以上各段引自梵二《天主教教理》2437-2442)。

    【6】爱护穷人

    天主是爱(参阅:若望一书,4:8,16)。天主爱护一切人,特别是爱护穷苦人,正如父母特别爱护弱小的子女一样。天主把世界上的一切受造物(包括我们所有的财富)交给我们代管,旨在使我们有条件参与天主的创世和救赎工程,并在这过程中建立和发展我们与天主的相爱关系,而获得天主的救恩。在圣经和基督的教导中,再三强调爱护和援助穷人;明确的申明:天主降幅那些援助穷人的人们,并谴责那些排斥穷人的人们。耶稣在玛窦福音中指出:“你们要给予向你们祈求的人,切莫拒绝向你们借贷的人”;“你们无条件所领受的(注:指天主吧他的恩赐无条件的给了我们,例如我们的生命和工作的能力,以及我们所有的一切精神和物质财富),你们也应该把所有的一切无条件地施舍给他人”(玛窦,5:42;10:8)。耶稣唯独把爱护和援助穷苦人和有急需的人们的爱德善行,作为审判使人是否得救的唯一标准(参阅:玛窦福音,25:31-36)。在耶稣公开传播救恩福音之初,他首先援引依撒意亚先知的预言,开宗明义的向世界宣布救主耶稣基督降临人间的各种征兆,指出其中之一就是:“穷苦人有福音向他们宣讲”(参阅:路加福音,4:16-21)。当施洗者若翰被黑落德投入监狱时,他派门徒去询问耶稣:耶稣是否就是先知们所预言的默西亚或救世主。若翰巴不能自由的为耶稣作证,他已完成了天主给他的作默西亚先驱的使命。所以,他派他的门徒到耶稣那里去,以询问是否默西亚的方式,引导人们归向世界真正的救主耶稣。耶稣回答若翰的问题时,再次援引旧约依撒意亚先知早在700多年前所做的预言,指出:“向穷苦人宣讲福音”就是救主降临人间的征兆之一。(参阅:玛窦福音,11:2-6)。因此,爱护穷人,乃是基督福音的重要标志和教导;应是基督信徒爱德行为的重要方面。

    天主教会训导当局指出:“爱护穷人乃是天主教会一脉相承永不间断的传统之一”。天主教会对穷人的爱,乃是启发于基督的真福福音,乃是启发于耶稣自己的神贫和穷苦的现实,以耶稣对穷苦人的关怀(参阅:路加福音,20:22;玛窦福音,8:20;马尔谷福音,12:41-44;《百年》57)。这种爱护穷人,不仅只是涉及关怀和援助物质方面的贫穷;而且涉及关怀和援助各种形式的文化和宗教的贫穷。(参阅:《百年》57)。这种对穷人的爱护,完全与那种唯利是图、垄断财富、自私自利、只顾自己享受的私欲偏情格格不入。圣雅各伯宗徒曾经声色俱厉地谴责那些为富不仁的富人,指出:

    注意!你们为富而不仁的人,现在哭泣哀号吧!因为你们的灾难快临头了!你们的财产行将腐烂,你们衣裳服装行将被蛀虫蚕食,你们的金银财宝必将生锈,这所生的锈必将作为控告你们罪状的证据,必将像烈火一般吞噬你们的肉。你们为自己的末日积蓄了怎样的财富呢?!看,工人们收割了你们的庄稼,你们却克扣他们的工资,这工资要向天主喊冤,连同收割工人们的呼声,已上达天庭,进入上主耳中。你们在世上奢侈宴乐,养肥了你们的私心,等候天诛地灭的日子。你们妄定了义人的罪,谋杀了义人,他(注:指耶稣基督)却没有抵抗你们(雅各伯书,5:1-6)。

    可见,无神主义妄说天主教是资产阶级压迫无产阶级的“鸦片烟”,实在是胡说八道。

    圣金口若望指出:我们的财产,并不是属于我们的,而是属于天主的;连我们自己的生命和存在都是天主无条件赐给我们的。天主赐给我们的财富,只是委托我们代管,按照天主的圣意来使用,而不是为了满足我们自己的私欲偏情。天主所赐的一切财富,是为全人类实现人生目的—即光荣天主和救人灵魂而服务的。圣金口若望用故作惊人的语调,提醒我们认识和遵守这个真理说:“不让穷人来分享我们的财富,就等于是偷窃他们的财物,就等于致他们于死命。我们所持有的财富,并不是属于我们的,而是天主赐给他们共同分享的”(圣金口若翰,《论拉匝禄》1,6)。

    天主教会训导当局指出:正义和公义,是表示应把他人应得的东西交给他们。爱德,则是向别人作出无私忘我的自我授予。显然,正义与爱德是有区别的;正义是公道和公平的表现,而爱德则是慷慨牺牲的表现。若把两者加以比较的话,正义属于低一级德行,而爱德则属于高一级的德行。因此,若是一个人不愿实行正义,那他就更谈不到实行爱德。所以,教会训导当局指出:“首先应满足正义的要求,因为正义应付给的东西,不可作为爱德的馈赠”(AA8,5)。圣大额我略教导说:

    当我们给穷人必须的物品时,我们并不是把我们自己的慷慨施予穷人,我们只是把原来就属于穷人的东西还给他们。因此,与其说我们做了一件爱德行为,倒不如说我们做了一件正义或公道的行为(圣大额我略,《牧民守则》3,21)

    现在天主要求我们应在实行正义或公道的基础上,进一步实行基督所定的爱德的诫命。爱德行为,是自我授与的爱;而不只是把自己多余的财物施舍给穷人的而已。耶稣基督的十字架祭献,为我们树立了爱德行为无限卓越的典范:他甘愿牺牲自己的生命与鲜血,为人类赢得罪赦与救恩。

    天主教会训导当局指出:爱德行为称为“哀矜神工”或“哀矜善功”。哀矜神工有两种:第一种是为别人肉体方面的需要而服务的。它也叫做“肉身的哀矜善功”或“肉身的慈悲工作”。例如:饥者给以食、裸者给以衣、无屋者给以住、患病或坐牢者予以探望关怀、死者给以埋葬(参阅:依撒意亚,58:6-7;希伯来书,13:3)。在这些行为中,施舍给穷人乃是手足般友爱的一种主要见证,也是中悦天主的正义行为。第二种是精神上或灵魂上的哀矜善功或慈悲善功。例如:教导没有信仰的人基督的福音,使之成为基督信徒;劝告没有遵守天主诫命的人,使之痛悔罪过、改正缺点、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好教友;安慰遭遇各种精神上和物质上灾祸的人,使之依赖天主的仁慈、承行天主的圣意,振作起来;鼓励行善修德的人善用天主所赐恩宠,日进于德,持之以恒,达到天主为他们所定的成圣成义境界;特别是苦身克己,守好天主诫命,克制私欲偏情,虔诚祈祷和善度信仰生活,为他人或罪人的皈依天主和得救而作出最大的牺牲,在这样做时,我们的哀矜神工就等于把基督自我授与的纯爱带给别人,从而成为基督自我授与纯爱的工具及合作者,使接受这哀矜善功的人们获得天主的圣宠救恩。

    耶稣在福音中要求我们:“有两件内衣的,要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要照样做”(路加,3:11)。“只要你们把自己拥有的都施舍给人,那么,你们的一切必然都洁净了”(路加,11:41)。耶稣看到一个穷寡妇把她唯一赖以维持生活的钱币捐献给圣殿时,他特别向门徒们指出:这位穷寡妇所捐献的,比所有人向圣殿捐献的都更多,因为别人捐献的是他们多余的而她则是把自己生活必须的全部所有都献给了天主。(参阅:路加福音,21:1-4)。圣女罗撒•利马在她家里收留穷人和病人。一天,她的母亲责备她为何这样做,她对母亲说:“在我们服侍穷人和病人时,我们所服侍的就是耶稣。我们不应该对帮助邻人感到厌倦,因为在他们身上我们服侍耶稣”(汉森,《奇妙的生命》)。这些行为便是爱德行为,便是哀矜神工:我们为了爱天主而向天主所爱的一切人,特别是穷人,作出自我授与或自我献身的爱德行为。天主第七诫禁止违反正义的罪过;鼓励实行正义和爱德的行为。教会优先爱护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