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旷野生活 第十八章 本我、自我、超我
    一、人内在的三个特性

    一、人内在的三个特性

    人的整体性包含三个部分,分别称为本我、自我、超我。这三部分,彼此相互影响和制约,使人的思、言、行为产生不同的反应。

    l•本我

    本我即是“本性我”,属于人格中的基本型态,它与生俱来,终身存于人的人格内直至老死。

    本我的内含,共有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生理上的自然需求,例如:饮食、休息、运动、睡眠和性欲等。

    第二层次是心理上的自然需求,例如:尊严、安全感、渴望被爱、渴望去爱、心理舒适感。

    第三层次是人的三司,即人的理智、感情及意志,并由这三司本质所发展出来的智力、情操及意志力。

    第四层次是人的情绪反应,例如:喜、怒、哀、乐、爱、憎、忧、惧、悔。

    第五层次是人的罪恶趋向,例如:骄傲、吝啬、迷色、忿怒、嫉妒、贪饕、懒惰、怨恨及自私等偏情。尤其第五层次,成了人的习惯性毛病,就成了人的第二本性。这第二本性本来不是本我,但是既已成了习惯性,就如人的第一本性,经常反应在人的思、言、行为上。

    除了这五个层次,本我的自然反应和基本原则,就是躲避身心的痛苦,以及寻求个人的身心快乐,这是它的不变原则。尤其人受到原罪和本罪的伤害,人的这个本我已变得容易屈服于罪恶性的享乐。

    2•超我

    人具有超我的人格,源自人是天主的肖像,所以人会向往崇高的精神生活。只不过人的超我(超性生命)自始就被原罪、本罪、恶习及私欲偏情所重重压抑,就如一个无价之宝被埋在厚土之下,以致不容易发现和挖掘它。不过,这被深深埋葬了的超我,并不因此而消灭,它仍然在人的灵魂深处不断骚动,要求他的主人能正视它的存在和价值。除非此人不断启动自我防卫机制,为了避免焦虑而否认,否则,他不得不承认,他内在的超我,仍不断希望能脱颖而出。

    超我即是“超性我”,属于人格中的超越型态。超我有两大部分:一是道德生活的追求,一是终极生命的追求。虽然超我也是与生俱来,但是人在受生以来超我功能就被原罪所伤害,并被本性的欲望压制着,人除非经过教育和训练(例如道德教育和灵修修炼),或者受到外力的刺激和推动(例如痛苦的启示及圣宠的推动),即在种种因素的推动及操练下,这个超我才有可能成为显著的人格特质。

    3•自我

    自我即是“自性我”,属于人格中的协调功能,对本我的冲动具有节制作用,又对超我的推动具有调节功能,是存于在本我与超我之间的“现在我”。而且这个自我,由于种种因素,能是“开创性的自我”,也能是“僵硬性的自我”,因此人的开放性究竟是宽是窄,心灵自由到底是大是小,可塑性究竟是多是少,皆形成了不同型态的“现在我”(自我)。

    自我不仅扮演协调者的角色,其本身也具有本我与超我的面貌:即是说,当一个人的超我已完全被压制,而本我又极活跃,那么,他的自我,即是本我性很强的自我。反之,当一个人的超我极具力量,有效的升华了本我,那么,这个人的自我即是超我性很强的自我。相对的,如果一个人能平衡他的本我与超我,那么,这是一个具平衡性的自我。

    二、超我与本我的矛盾

    本我与超我之间,永久存在着对立形态。本我的表现,往往喜爱本性生命;超我的表现,恒常向往灵性生命。这种对立,致使自我需要不断进行协调二者间的矛盾和冲突。

    如果本我能承受超我的管制,本我的生命就能得到升华。反之,本我若承受不了超我的要求而产生焦虑和抗拒,自我就会启动种种防卫机制来抵制超我,这防卫机制包括:压抑、反抗、否认、退后、逃避、取代、投射。防卫机制一旦启动,会压制超我的发展,而长久性的防卫抵制,会长久压制超我的成长。

    超我的特质,需要经过长期的培养,才能彰显显著的面貌。而本我的冲动,不需要培养就已存在;甚至可说,人一旦放任本我,本我的冲动会变本加厉,变成一种连自己也控制不了的习性,当它变成如此强有力的本我,软弱的超我当然无力节制它了。

    这是普遍的事实:本我的冲动,培养很容易,削弱却困难。反之超我的动力,培养很困难,削弱却很容易。这也是为什么:许多人的自我,乃属于本我性很强的自我;只有少数人,可以有效的平衡自我;而超我性很强的自我,更是属于极少数的人。

    三、如何面对这三种人格

    灵修人如果想要发展超我的道德生活、以及发展超我的终极生命意义,他的主要工作有三方面:一是降低本我的欲望;二是增强超我的力量;三是使自我有可塑性。

    为能削弱本我过多的欲望,需要建立克修生活;为能增强超我的能力,需要善作祈祷和善用天主的圣宠;为能使自我有更大的开创性,就要努力修炼谦逊之德。

    如前所言,本我共有五个层次:第一层次上(生理需求),灵修人要极力降低这些欲求,对之有所节制;第二层次上(心理需求),灵修人需要将它们放在适当的位置,甚至尝试去超越它们;第三层次上(人的三司),灵修人要努力将三司结合于基督内,致使人的思念是基督化思念、情操是基督化情操、意志是基督化意志;第四层次上(情绪反应),灵修人要努力使自己的情绪合乎中道,不否定人的情绪,也不因此造成灵性成长上的阻碍;第五层次上(罪恶性),灵修人除了要远离大罪,也要整治惯性小罪,并尽力躲避偶尔性小罪。本性的修炼虽然是重要的,但是只有本性的修炼,仍然不能有效升华人的本性。若要更有效升华人的本性,就需要启动人的超我,以超性生命的力量来升华本我。

    从灵修神学上来说,有效的启动人的超我,就是借着圣洗,然后善用天主的圣宠,多作祈祷和灵修操练,使超我的超性生命茁壮成长。能使超我具有强韧力量,就比较容易升华人的本我,而人的自我,也会在圣宠和灵修操练之下,变得更有开创性和可塑性。

    四、升华本我的限制性

    虽然灵修人可以借着超性生命来升华本性生命,但是,不要妄想可以完全去除本我对超我的拉扯。

    灵修取得精进的人,他们逐渐发现人的本我,容易造成许多成圣上的阻碍,因而容易产生一种妄想,企图将本我(私欲偏情)连根拔除,直至多次的尝试和失败后,在重重挫折中才不得不接受,超我与本我的战争是直到老死的功课。

    达至默观生活的人,由于体验“无我”与“空灵”的美好,经验本我在心灵之中完全沉静与缄默的美好,因而产生一种妄想,想让本我永远的沉静与缄默,然后无间断地超脱在无我与空灵之中,直到他常从天上摔到地面,才在这痛苦中觉醒,原来本我不会因为在无我的境界而消失,它还是如此坚强的立在人内。

    达至神化结合的人,由于体验“神魂完全脱离肉身”以及体验“在天主内成为小天主”的美好,在这种本我完全消失的境界里,他容易产生一种妄想,以为这本我的困扰将在不久之后就会因此结束了。直到他的本我还是依然如斯坚强的立在他面前,他不得不接受,本我由始至终就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除非经过肉身的死亡与复活,本我不会得到彻底性和决定性的升华。

    按保禄所写的书信年代来推断,他在归化后的大约第三年,就得到超拔结合的恩宠(参阅格后十二l-2)。之后大约过了十一年,保禄说道:“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迦二20)。这时候的保禄,灵修已达至神化结台阶段,体认到与基督的密切结合。不过,约在四年之后,保禄仍然体认到他“本我”的强韧力量,因此他说道:“我所愿意的,我偏不作;我所憎恨的,我反而去作。我若去作我所不愿意的,这便是承认法律是善的。实际上作那事的已不是我,而是在我内的罪恶。…所以我发见这条规律: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总有邪恶依附着我。因为照我的内心,我是喜悦天主的法律;可是,我发觉在我的肢体内,另有一条法律,与我理智所赞同的法律交战,并把我掳去,叫我隶属于那在我肢体内的罪恶的法律”(罗七15—23)。保禄在进入神化结合境界之后的多年,仍然深感他的“超我”依然不容易去驾御这个“本我”。由此可见,本我的力量,不会随着神化结合的境界而削弱。

    五、接纳自己的人性局限

    发展这超我的当儿,虽然可以看到超我的开创性,却也无法避免许多挫折感;而且越高度发展超我,越会面对更多的挫折感。

    度默观生活的人,虽然可以深入地经验“无物”和“无我”的美好,但是由于本我的本然反应,他是无法长久处于“无物”和“无我”的状态,一段时间之后必然降回本我的局限。因此度默观生活的人,也许感到最无奈的,就是他的本我,使他不容易长久居住在灵修的山巅。

    下山之后,若要再攀登天主的圣山,往往是很费力的。因此不少度默观生活的人,在下山之后,他的超我会不知不觉对他的本我产生怨怼,甚至辱骂他:“都是你,不断拉扯我,害我不能在山上久待!都是你不好!”假如默观者是以这种心绪对待他的本我,肯定在下山之后,一定不能和他的本我和平相处,也会不自觉地嫌弃他的本我。当他对本我有了嫌弃之心,就会失去祥和之气,而缺乏祥和之气的灵修人,是无法攀登天主的圣山的。

    度默观生活的人,无论在灵修的山巅有多么美好的体验,当到了该下山克修的时候,总该以祥和的心下山,而不是在下山之后对他的本我产生怨怼和失望。毕竟,本我是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应该视自己的本我为朋友,不是敌人。否则,在这不自觉的排斥中,本我的情绪会变得更不满。

    因此,所谓达到稳定性的默观生活,不仅指人有本领长久处于空灵境界,更是指他被本我拉扯下山之后,能再次平复本我的骚动,然后再努力上山。

    毕竟,人和天主的密切结合过程,不仅在神圣的山巅,更在山下平凡的克修生活。所以,默观生活者应当安于山下的生活,安于自己人性的局限。

    六、如何看待内在的一致性

    根据统计,60—80%的人,本我与超我是不一致的,只有10—15%的人才能取得一致,另外10-15%的人则是变态的。

    即使心理整合度很好的人,他内在或多或少亦会有矛盾和冲突的时刻。因此一个心理成熟的人,内在若有某种程度的矛盾和冲突,也属正常现象。

    达到内在一致性的人格,不是指完全没有内在矛盾和挣扎,如果是指在某一时段,这是有可能的。若指从今以后不再有内在矛盾和挣扎,那是不符合人性的。人有不一致的地方,不一定是罪。就如耶稣在山园祈祷,祂的本我希望天父能免除他的苦难:“我父,若是可能,就让这杯离开我吧!…”,但是祂的超我却鼓励祂接受这苦难:“…但不要照我,而要照祢所愿意的”(玛二十六39)。所以,因为诱惑或恐惧而造成内在的挣扎,这种不一致,并不是罪;除非人向诱惑妥协。

    在某方面,人有长期性的不一致,也不代表一定是病态。例如,有些人愿意宽恕某人,但是在宽恕之后没多久,内心的怨恨又再次冒起,如此反复多次。其实这不是病态,而是他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更有效的方法来整合自己。保禄也感到这种内在不一致,他说:“我所愿意的,我偏不作;我所憎恨的,我反而去作”(罗七15)。具有灵修深度的保禄,也觉得内在有不一致的地方。这是人性的局限,并非病态。

    把焦点放在内在的不一致性,因而引起焦虑和恐惧,然后被这些情绪困扰,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注视。太过将焦点放在自己身上(过于关注自己),肯定会产生焦虑,但是如果把焦点放在天主的大能和慈悲,就不会有这焦虑和恐惧。

    如何在这“不一致”的奋斗中取得内心的平安,以及如何在重重挫败中保持祥和之心,这才是长远之战的良方。即使渴望全德之路,也要善加调适,若因此而导致心绪不宁、痛恨自己、失去内心平安,这就不是正确的标记了。一切内在的属灵战斗,应该在温和与祥和中进行,先尽力保持内在的平安,才是应变之道。而且,只要看清人性是有所局限,了解挫折亦是一个必要路程(甚至是永远的路程),就不会感到那么挫败。

    天主并不惊讶我们的懦弱,其实祂的慈悲与恩宠大过人的懦弱,就如天主对保禄说的:“有我的恩宠为你够了,因为我的德能在软弱中才全显出来”(格后十二9)。反而,是我们不能接受自己的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