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 训 篇 第四十一章
    1哦,死亡呀,对那些安享财富、没有横逆,万事亨通,仍有精力享受口福的人而言,想到你,真是痛苦!

    2哦,死亡呀,对那些生活困乏,力气衰微,年老又烦心,厌倦又无奈的人而言,你的惩罚,还真美好!

    3不要惧怕死亡的惩罚,想想在你以前和以后的人,

    4这是上主对所有血肉之躯所颁的定律。你为什么要反对至高者喜欢的事?生命或许是十年、百年、或是千年,但在阴府里没有人在乎。

    5罪人的子女令人厌恶,他们常与不敬神的人为伍。

    6罪人的子女必会倾家荡产,他们的后代必永被唾弃。

    7子女要责怪不虔敬的父亲,他们因他而遭受责难。

    8可怜的你呀!不敬神的人,你遗弃了至高者的法律。

    9你出生时,就遭到诅咒,当你死去时,咒骂仍是你的命运。

    10来之于尘土的,又回到尘土,因此不敬神的人从诅咒中来,到死亡里去。

    11人们所哀悼的是他们的身躯,但罪人的恶名也必被抹去。

    12关心你的声名,因为它比千万黄金还要久随于你。

    13生命中美好的日子是可尽数的,但美好的声名流传久远。

    14我儿,要遵守训诫,活得平安,隐藏的智慧和看不见的宝藏,有什么用处?

    15隐瞒自己的愚昧,比隐瞒自己的智慧要好。

    16因此你要对我所说的话感到羞愧。因为并不是每一种羞愧都是值得的。也并非每件事都被每个人所明白。

    17要在你的父母面前,对不道德的事感到羞愧;在王侯或领导者的面前,对说谎欺骗感到羞愧;

    18在法官或行政首长面前,对犯罪的事感到羞愧;在群众或人民面前,对犯法的事感到羞愧;在你同伴或朋友面前,对于不义的事要感到羞愧;

    19对你朋友及同伴的不义,应感到羞愧。在你所住的地方,对于偷窃,应感到羞耻。

    20在天主和他的盟约面前,要感到羞愧。吃饭时把食物留给自己,要为此感到羞愧。

    21在给予或接受礼物时,行为粗暴,要感到羞愧。

    22要为了注视妓女、或拒绝帮助亲友而感到羞愧。

    23要为了拿走别人的东西,以及凝视他人之妻而羞愧。

    24要为了对你的女仆分外亲昵而羞愧。不要走近她的床铺。

    25要为出言侮辱亲友而羞愧。不要施惠于他人之后,又斥责他人。

    26要为重复转述听来的闲话而羞愧。

    27在这些情况下,若感到惭愧,你必能赢得大家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