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 圣洗,圣体,告解 F14 信徒犯罪後要忏悔做补赎是合情合理的
    1.误解者认为天主教徒犯罪後便要忏悔做补赎,就不是因信成义,是靠善行得救;并声称补赎是包括拜苦路丶念玫瑰经丶朝拜圣体,念天主经丶圣母经等,又说天主教徒之所以得赦罪,不单因主耶稣所受的苦难功劳,竟也因圣母和诸圣人圣女多馀的功劳,才可免除教友为已赦免的罪所应受的暂罚,即所应做的补赎。

    2.有关天主教是否相信因信成义,信主後成义的恩宠是否会失去等问题,将会在本网站的D项「因信成/称义」各篇拙作中交代,在此不赘,本文将集中讨论告解(主要是补赎)。

    3.天主教相信:人信主受洗前,所犯的罪皆在圣洗中赦去(即成义/称义);人信主後,也会犯罪跌倒,信主後所犯的罪(指大罪,若犯小罪自行忏悔便成)则在告解圣事中宽赦。

    4.人信主後,若犯了罪,认罪忏悔是十分应该的事,难道我们(包括误解者在内)可以持着「信了主」或口里嚷着「我已因信成/称义了」,就不用为信主後所做的错事坏事而认错?(听说有些福音堂主日崇拜一开始就会先行忏悔哩!)抑或我们信主後就永远不会犯罪跌倒呢?若是如此,这跟现实,及那写给已信了主的人的若/约一1:8相符吗?

    5.天主教基於对圣经的了解及初期教会的传统,认为(犯大罪後)忏悔时需办告解。在这圣事中,告罪者赖仁慈天主的恩宠向那「先爱了我们」(若/约一4:19)的天主认罪,也向教会认罪(因为教会是一个团体,信徒犯罪也令肢体蒙羞受害),与主修和,也与教会修和。实在,他的忏悔对世界也有益处,因为他不再以其罪过绊倒别人,相反却以遵行主道的善行来生活,使社会更有基督的爱(参《忏悔圣事礼典》导言1973,按1983年法典修正,第5条)。

    6.告解圣事中有「告明」的行动(即向神父明认罪过),告明之後,神父会叫告罪者「做」一些「东西」,去弥补丶赔偿丶补救因自己的罪过所造成的祸害丶混乱,例如:偷了别人东西的,归还所偷的物件;破坏了人家声誉的,应(尽力)予以澄清;念天主经(祈祷)好加强自己与主的关系;做些克己的功夫(如守斋)来操练自己的意志,以便(下次)坚拒诱惑;为你所得罪的人做一些令他开心的事,或帮他一个忙,好重建你们的关系……这些「东西」我们称为「补赎」。

    7.由上述例子,可以看到「补赎」也是治疗告罪者的良药,能帮助他改过迁善,而且是个合情合理的做法,正如我们在路上撞倒别人,说声「对不起」之馀也会扶他起来,并帮他拾回跌在地上的东西!我们信了主的人大概不会丶更不应恃着「信了主」而在「撞倒别人」之後,像当作甚麽也没发生过一般就离去吧!看!税吏匝凯/撒该一悔改,「补赎」也就紧随其後,「匝凯站起来对主说:『主,你看,我把我财物的一半施舍给穷人;我如果欺骗过谁,我就以四倍赔偿。』」(路19:8)(路19:8)

    8.告解中,神父给予补赎之後,告罪者再向主诚心忏悔,然後神父念赦罪经(即为告罪者祈祷)并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赦免告罪者的罪,然後告罪者回(家)去做补赎。神父所念的赦罪经如下:「天上的慈父,因祂圣子的死亡和复活,使世界和祂修好,又恩赐圣神赦免罪过,愿祂藉着教会的服务,宽恕你,赐给你平安。现在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赦免你的罪过。」告罪者答:「亚孟。」(即「啊们」)

    9.误解者的说法(见上述第1点)实在十分含糊和误导,他将天主教内许多东西胡乱地并凑在一起,例如:拜苦路和朝拜圣体这些灵修丶敬礼,是甚少用作补赎的,本人返回天主教20年,首几年每周告解,後来(直到现在)一个月至两个月告解一次,在这麽多的告解中,从未试过以拜苦路和朝拜圣体(指朝拜圣体的敬体,并非在圣体面前祈祷敬拜祂)来作补赎,念玫瑰经也不常有。而神父的赦罪经已表明是单靠天主(圣三)的救恩,并非靠「圣母和诸圣人圣女多馀的功劳」。这些所谓「功劳」,会涉及「大赦」的问题,小弟将在拙作「试澄清『大赦』的问题」再作交代。

    本文最後修改日期:200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