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基督平信徒在感恩慶典中的參與 1. 積極及有意識的參與 [36-42]
    彌撒慶典是基督和教會一起的行動,是普世和個別教會、以至每個信友的整個基督徒生活的中心,[87]大家「以不同方式,按每人的職位、職務以及實際的參與程度,而與其互動。[88]基督信徒──『特選的民族、王者的司祭、聖潔的邦國、得救的子民』,[89]就是以這種方式,表現出教會的團結和聖秩體系」。[90]「教友們的普通司祭職,與屬聖統的公務司祭職,雖不僅有程度的差別,而且有實質的分別,可是彼此有連帶的關係;二者都以其特有的方式,分享基督的同一司祭職」。[91]

    全體信友藉聖洗脫離了自己的罪過並加入了教會,因所領受的聖事神印能有分於基督宗教的敬禮,[92]藉他們的王家司祭職,[93]恆心祈禱和讚頌天主,[94]好成為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所作所為無瑕可指,[95]時時處處為基督作見證,並向那些詢問他們的人說出他們所懷永生希望的理由。[96]為此,基督平信徒參與感恩聖祭和教會其他禮儀時,不可僅有一種身體的臨在,更不應是被動的,卻應視為真正實踐信仰和來自洗禮的身份。

    至論全體信友圓滿參與這崇高聖事的主要準則時,必須充分考慮到教會對感恩禮的筵席和祭獻性質從未間斷的教導。[97]假若「把感恩聖祭中犧牲祭獻的意義除去」,就只會把這件聖事純當作「一種友愛的盛筵來慶祝」。[98]

    為了促進和加強積極參與,近期在革新禮書時,均有根據梵二的意願特別著重信友的歡呼詞、應句、唱頌聖詠、對經、聖歌,以及行動、舉止和姿態等,又提醒人在適當的時候作神聖的靜默,並在禮規中列明有關信友的部分。[99]

    此外,這革新對於恰當的適應自由也給了很大的空間,即按照原則,所有禮儀慶典都應合乎參禮者的需要、領悟能力、內心準備和品賦,並要符合禮規所賦予的權力。在選擇歌曲、曲調、祈禱文和聖經選讀上,在講道、撰寫信友禱文意向、間中發出的提示、按時節的聖堂佈置上,都有很多機會在各禮儀慶典中有所變化,突顯出禮儀傳統的豐饒,並在符合牧民需要的條件下,能小心謹慎地令該慶典具備特有的涵義,因而有助參禮者的心領神會。但必須謹記的是,禮儀行動的效益不在於禮節的不斷變化,而是對天主聖言和所舉行奧蹟的深化。[100]

    雖然禮儀慶典明顯意味著要有全體信友的積極參與,但這並不表示各人除了指定的行動和姿態外,必然要做一些具體的事情,好像每人都必須履行某特定禮儀任務似的。相反的,講授教理時應設法糾正近年來在這方面的膚淺思想和做法,要在信友當中不斷喚醒對感恩祭這信德奧蹟的仰慕和讚歎,教會藉著舉行這感恩祭從不間斷地「除舊更新」。[101]教會在舉行感恩祭,以及在藉感恩祭取得力量並趨向感恩祭的整個信友生活中,常如聖多默宗徒一樣,「在滿溢神聖光輝的被釘死、埋葬而後復活的主前俯首朝拜,不停地呼喊:『我主!我天主!』」。[102]

    經常及普及地舉行時辰頌禱禮、善用聖儀和實踐基督徒的民間敬禮,對鼓勵、促進和培養參與禮儀的內在精神,是極有幫助的。民間敬禮「嚴格說來雖非禮儀,卻具有特殊的意義和地位」,尤其那些受到教會訓導所稱許和驗證者,[103]應被視為與禮儀事項有著某種連繫,尤以玫瑰經祈禱為例。[104]再者,由於這些熱心敬禮能導引信友參與聖事,尤其感恩聖事,「思念我們救贖的奧蹟,以及效法天上聖人的芳表,它們在推動我們有效參與禮儀崇拜上,是功不可沒的」。[105]

    我們必須明白到:教會並非出於人的意願而聚集,而是天主在聖神內所召集的,教會又以信德回應了這白白賜與她的召喚:事實上,希臘文「教會」(ekklesia)一詞是衍生自「召叫」(klesis)。[106]感恩祭禮不應毫無分別地解作司祭與參禮會眾一起的「共祭」。[107]相反的,司祭所舉行的感恩聖祭是一項恩賜,「它絕對超越會眾的權能(…)。會眾聚在一起為舉行感恩祭,就絕對須要一位領受過聖秩的司祭來主持,才是真正的感恩祭聚會。另一方面,團體自身沒有能力提供受過聖秩的司祭」。[108]大家必須同心協力在這方面避免一切模稜兩可的事,並為近期出現的困難作出補救。為此不應輕率魯莽地套用類似「獻祭會眾」(celebratingassembly、comunitacelebrante、assembleecelebrante)等詞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