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 禮儀與基督徒靈修
    從以上各章就禮儀與人的關係,禮儀的本質及一些禮儀課題,例如日課、主日、禮儀年等的分析,相信大家已約略可以看到禮儀如何影響著基督徒的生活。易言之,禮儀與基督徒的靈修實在有非常密切的關係,因為所謂靈修,就是「基督徒的全德之路」。為此,靈修並不如一般人所想,只是修女、修士或神職人員的「專門課業」,卻是每位基督徒的功課。這是第一點。其次,基督徒的靈修源遠流長,可以說與教會一起誕生及成長,故欲對靈修作深一步的探討,特別是靈修與禮儀兩者之間的關係,最好是回到教會的歷史。因此,讓我們走進時光隧道,從宗徒時代開始,至教父時代,最後到中世紀,看看各不同時期的信友,如何透過他們的團體生活,特別是他們的禮儀生活,使他們的信仰生活不斷成長,使教會不斷發展。

    一.宗徒時代

    宗徒時代的研究目標將集中在以下四點:「作證」(見證人),「擘餅禮」,「祈禱」和「財產公有」。

    (一)作證(見證人)

    作證是宗徒宣講的基本要點,大家若有時間查閱一下新約,會發現此詞出現了最少167次。作證一詞在古代西方是一法律辭彙。意思是某人因自己親身經歷的,而肯定某一樁事或人物。故這詞在新約中頻頻出現,有其特別意義,被視為專門名詞,含有下面的意思:因為宗徒們曾跟基督一起生活過,耳聞其教誨,目睹其作為,對基督的言行,他們是主要的「目擊證人」,故他們所宣講有關基督的一切,該是百份之百可靠。換句話說,他們所宣講的,不是一堆抽象的理論,而是些活生生的事實:基督的所言所行。所以他們的宣講等如作證。事實上,基督在派遣宗徒出外傳教時曾對他們說:「當聖神降臨於你們身上時,你們將充滿祂的德能,要在耶路撒冷和撒瑪黎雅,並直到地極,為我作證人(宗1:8,另參閱路加24:48)。宗徒們非常清楚自己這一特殊身份而感到責任重大,所以在他們的宣講中,屢次提及他們是基督的「見證人」。例如揀選瑪弟亞代替猶達斯之前,伯多祿對其他弟兄講了以下一席話:「所以非從這些人中,即主耶穌在我們中間的所有時期內,常同我們在一起的人中,由若翰施洗起,直到耶穌從我們中被接去的日子上,由這些人中,應當有一個同我們一起作祂復活的見證人」(宗1:21-22;3:12;2:32;10:39-41;12:15;13:31;26:16;伯前5:1)。在這之後伯多祿和若望面對猶太人的公議會時也說:「我們不得不說我們所見所聞的事(宗4:20)。

     見證或作證人這詞對宗徒們來說,除了是一種行動的方式及表達方法外,尚有更深的含義:向外界表明他們認識基督,依附祂,公開承認他們是被基督親自揀選及派遣,好向世人宣講基督的一言一行,尤其祂的苦難與復活。至於作證的目的(或宣講的目的),就是歸化眾人,給他們付洗,使他們也成為基督的門徒,一如《宗徒大事錄》第2章42節所載,聖神降臨節那天,在聽了伯多祿的宣講後,當天就有三千多人受洗。從上面這個簡單的分析,相信大家已經可以看出「見證」與禮儀的緊密關係。

    (二)擘餅禮

    根據《宗徒大事錄》的記載,新興的教會除了專心聽取宗徒的訓誨外,更時常團聚、擘餅、祈禱(宗2:42)。我們亦從保祿的書信知道,格林多教會的信友也和耶路撒冷的信友一樣,信友時常聚會,為吃主的晚餐(格前11:20)。

    格前11:23-26所寫的擘餅的舉行日期應為公元五十七年的復活節,是有關擘餅禮(即感恩祭)的舉行方式的最早的記載,所以是這方面的重要文獻,讓我們看看保祿怎樣說:「這是我從主所領受的,我也傳授給你們了:耶穌在祂被交付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的,你們應這樣行,為記念我」。晚餐後,又同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次喝,應這樣行,為紀念我」。的確,直到主的再來,你們每次吃這餅,喝這杯,你們就是宣告主的死亡」。

     從此段文字看,保祿他們時常所行的擘餅禮,是重覆基督在最後晚餐所作的每一個細節,從擘餅及分餅開始,然後是各道不同的菜色,最後以祝聖杯中的酒為結束。後來因為格林多教會的信友忽略了某些重要原則,部份信友私自成立黨派,富有的信友拒絕與貧窮的分享他們的食物,另外有多類食物在採用上沒有節制,於是有關方面只得另謀對策,改變擘餅禮的舉行方式,從一頓正式的晚餐,簡化為只有餅及酒的祝聖,並一直流傳到後世。這實在有點可惜。

     我們從《宗徒大事錄》及保祿的其他書信得知,宗徒時代的擘餅禮除了分享食物外,尚包括以下各項:宣講教會領袖的書信(哥4:16),講道(宗20:7),為聖徒捐款(格前16:2)。除此之外,很可能在擘餅禮中,也有特別的祈禱和選讀舊約的一些經書。

    至於聚會時間,一般都在晚上。次數方面,最早的已很難考據,我們只知道稍晚(一世末)則是每週一次(默1:10),為紀念主的復活。舉行的地點也不固定,例如在耶路撒冷是挨戶舉行(宗2:46)。

     宗徒時代的擘餅禮正是今日我們所舉行的感恩祭最初形式。

    (三)祈禱

    跟擘餅禮一樣,我們的祈禱也是出自猶太傳統,卻並不完全相同。跟猶太人的祈禱比較,我們的祈禱有兩大特色。第一,在祈禱時我們以天主子女的身份自稱,呼喊天主為父。對於這一點,聖保祿說得非常清楚:「其實你們所領受的聖神,並非使你們作奴隸,以致仍舊恐懼,而是使你們作義子,因此我們呼喊阿爸,父呀」(羅8:15)。「為證實你們確實是天主的子女,天主派遣了自己兒子的聖神,到我們心內喊說:「亞爸,父啊」(迦4:6)。基督親自傳授的天主經,也是由「父」這字開始(瑪6:9;路11:2)。第二,初期教會在祈禱時,不只以「父」這新稱謂稱呼天主,也給基督冠以另一特別名號:Maran-tha,意思是「我們的主請快來」,如默示錄所載:「亞孟,主耶穌你來吧!」(22:20)。這樣,Maran-tha及最後晚餐中耶穌基督所說過的話,遂成為教會最早的禮儀用語。除此之外,初期教會也在禮儀中採用另一些屬於猶太傳統的經文或詞句,如「亞孟」(格前14:16)及「天下萬國,普世權威,一切榮耀,永歸於你」。

    (四)團聚

     根據路加的記載,初期教會的信友專心聽取宗徒的訓誨,時常團聚。「團聚」的原文在此有不同的詮釋。但很多學者均認為最好的解釋還是來自路加自己,在同一章的44-45節他寫道:「凡信了的人常齊集一處,一切所有皆歸公用。他們把產業和財物變賣,按照每人的需要分配。循著路加的思想推敲,我們得一結論:「團聚」一詞在初期教會有雙重意思,除了指財產公有外,更含有精神方面的共融。

    1. 財產公有

    早期教會信友的生活,可以說是人類歷史的黃金時代。他們這種財物公有並無任何法律束縛,如更改名字或轉讓主權等。各人仍擁有原來的一切,只是所擁有的財物不只為供養自己,也供應一切有需要的信友,所以促成「分享」的唯一動機,是弟兄間的愛心。有些則做得更徹底,變賣所有一切然後將錢帶給宗徒,撥入公庫。

    2.精神共融

    到底是甚麼力量做成早期教會這種財物共享的現象?答案只有一個,即路加在宗4:32所說的,「眾信徒都是一心一意」。甚麼是一心一意?所謂一心一意,就是亞理士多德所說的:「寓居於兩個軀體內唯一的一個靈魂」。易言之,兩個不同的人不論在任何一方面,包括思想、感受、行為等都完全契合。當然,早期教會信徒的「一心一意」要比亞士多德所想的更超越。試看下面這兩段文字所載:「不可拒絕有需要的人,相反,該盡你所能幫助你的弟兄,不可說這些物產是我的,因為如果你們將要共同分享那不朽的產業,那你們現在更該分享今世的財產」。「將你的所有與你的鄰人分享,不要說這是我的東西,因為如果你們將來要一起享用那不朽的產業,對於現世這些可腐朽的,你們更該彼此共享」。

     從這兩段文字看,初期教會的信徒甘願彼此分享大家所有的一切,因為他們深知在天主面前人人平等,將來在永生中,他們會共享天上的產業。既然如此,對於今世這些隨時都有可能散失的財物又何足惜,該拿出來大家一起用,尤其對那些有所欠缺的信友,更應盡力供應。總結所述,促成早期教會「財產公有」的原動力,是眾信友都能一心一意。而這一心一意該是擊破「.自私」最有力的武器,其最終的根源則出自基督,一如聖保祿所說:「祂本是富有的,為了你們卻變成貧乏的,好使你們因為祂的貧乏而成為富有」(格後8:9)。

     另外,《宗徒大事錄》的作者路加,沒有稱初期的基督徒「朋友」或「兄弟」,而稱信友。相信路加這樣做有他特別的用意,他要指出,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德,在初期的基督徒身上起著巨大的作用。這信德不單使他們內心依附基督,同時成為他們一切行為的推動力和基礎,是他們日常生活,包括個人和團體生活的指標。

    二.教父時代

    教父時期最具代表性的,是教父們為新領洗的信友所準備的「釋奧期」教理資料。這些新信友剛受洗不久,對教會的一切都非常陌生,對信徒生活的真義更是一知半解。因此,為了替他們的信仰打下深厚的基礎,教父們設法將信仰的豐富內涵盡數展示給他們,好讓他們做到信仰與生活打成一片。於是教父們皆不遺餘力地從事新教友的「加深培育」工作,並為這項工作準備了為數不菲的資料,這些資料幾乎全部成為教會不朽的文獻。試舉數例:戴都良的《論洗禮》及《論祈禱》,聖西庇廉的《天主經釋義》,聖安博的《論聖事》,耶路撒冷的聖濟利祿的《釋奧期教義》,聖奧斯定為復活前夕及復活期寫下的無數講道;當然還有金口聖若望。所有這些資料都跟禮儀有關。換言之,教會自古代開始,新教友的「加深培育」工作,均以禮儀為基礎,教父們的講解詮釋皆以禮儀為出發點。

    三.中世紀

     教父時期結束,中世紀的教會仍一直循著教父們的足跡向前邁進。當然,因為時空已變,方法及內容亦因此會有所改變,審視的角度和表達的方式異於前,以至一度將禮儀的本來面目掩蓋。然而禮儀在教會生活中所佔的重要地位,則從未被懷疑過。相反,正因為太重視禮儀的某一些舉行細節,以致上演了教會第二次分裂的一幕。為此,在脫利騰大公會議之後,教會的一些有識之士,發起一個禮儀復甦運動。此運動一直延續了三百多年,直到二十世紀初葉,而禮儀靈修的重要更被梵二正式肯定。

     總結上面所說的,大家都可以看到,自宗徒時代起,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便以禮儀為基礎。宗徒宣講作證的目的為歸化眾人,給他們付洗,使他們也成為基督的見證人。成為基督徒後,宗徒們如何帶領這些信友度一個相稱的信友生活?答案是他們時常團聚、擘餅、祈禱,務使信徒們透過禮儀,做到生活信仰打成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