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团体生活
    基于唯一司祭职以及兄弟手足之情的表达,教会大力推介教区司铎有团体生活(185)。它有助于共同的使徒工作,尤其是初步福传,经验告诉我们,假如私人单独去作,势必困难(186)。为此主教应该研究怎样推动团体生活,根据可行办法,以及当地文化所提供的模式,设法克服组织上能理解的困难和可能有的某些心理上的阻碍。应知团体生活无法即兴而作,应在修院中就让他们感到需要并有所准备。

    假如有数字司铎同在一个堂区工作,最好能住在一起,形成一个团体,在邻近堂区而不在一起工作的司铎们,组成团体,也是很有益的事。最好没有一个司铎,尤其是年轻的,长时期的自己独住。但由于牧灵理由,在许多地区,司铎必需单独地住在他的堂区,主教应设法帮助他们发展团体精神,组织定期的集会,或是小团体或是以教区的层次。

    团体生活的意义,不只是身体生活在一起,而是作精神的、牧灵的以及人性的分享。为此,形成一个团体的司铎们,应在一起祈祷;他们应交换有益的信息和计画,并一超评估他们的使徒工作;彼此互助在文化上的跟上时代;根据主教的指示,彼此在经济上,甚至在若干公物上也互助分享;志愿一起度休闲时间;彼此共勉,在困难、厌倦和疾病时,尤其对圣召发生问题时,彼此帮助鼓励,需要时,他们不应该怕提出弟兄般的规劝(187)。

    团体生活,可以帮助不同的背景和年龄的司铎之间彼此了解;年长司铎可把自己的经验帮助刚任职的年轻司铎,而年轻司铎,则可把热诚和活力以鼓励较年老的司铎(188)。

    为了使司铎的团体生活有成效,势必有最起码的组织,例如指定一位上司,他不一定是堂区主任;清楚的工作分配;物质的与财务的处理;务实的时间表,提出每天公共生活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