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论天主的审判 (四)论天主的审判
伦理规则序言

    赖好天主的慈善与仁爱,由于吾主耶稣基督的圣宠,和天主圣神的功能,我从外教人的传统邪说中,被救出来,白幼受到教友家庭的栽培和教育。父母在我儿童时代,就教我读圣经,指引我认识真理。我长大后,去过许多地方,由于环境的自然发展,我从事过各种工作,料理过许多事务。在这期间,我发现在每一个技术和科学范围内,人人追求同一目标,关系十分和谐;而在天主的教会内,虽然基督为她受死,并赐与她圣神丰富的恩宠,却发生了重大的分歧。即以理解圣经而论,也很不一致。最令我不安的,是教会的领导人,彼此之间,思想意见,也各不相同;对于耶稣基督的命令,解释互相抵触,残酷地分裂了天主的教会,在信徒中造成了严重的混乱。时至今日,阿诺美异端兴起,尤其应验了以下的预言:“就是在你们中间,也要有人起来讲说谬论,勾引门徒跟随他们”(宗20:30)。

    面对这样的混乱,不知这些谬论的原因何在,导源于何处,我的心理状态,彷佛漆黑一团,犹如置身于天平之上,时而倾向这边,时而倾向那边——在我用心思考,究竟圣经那种解释正确时,在不同的学派,不同个人的影响下,时而被拉向这一面,时而又被拉向那一面。经过长期的犹豫不决之后,当我仍在极力寻求,我上面提到的原因时,忽然想起了民长纪上的话。民长纪中记载,每个人如何各行其是,并举出产生这种现象的理由说:“那时,在以色列没有君王(民21:25)。我把这句话应用于现时情况,虽然这种解释有些惊人,令人难以相信,但真正理解之后,就可发现这的确是很中肯的。因为现今在圣教会的成员中,其所以产生,前所未有的分歧与争论,都是因为背离了惟一、至大、至真实的天主,万物独一无二主宰的结果。的确,他们每一个人,放弃了吾主耶稣基督的教训,在论述某些问题时,夸大自己的权力,私定法规,把自己的领导权,与天主的领导权两相对抗。在深深思考这个问题时,我不禁惊奇万分,人们背逆天主,竞达到了这样的程度。不过,经过进一步研究,才发现:世俗中的一切难题,都是从这个原因发生的。在一个团体内,众人服从一个人领导,整个团体,处处纪律严密,秩序井然;如果缺乏统一领导,在几个领导人之间,必然产生分裂、不和与相互竞争。此外,我还观察到,甚至一群蜜蜂,也是按照自然规律,在严格的军事纪律下生活,准确地、有秩序地服从它们的蜂王。我亲眼见过许多这样的例子,又听别人讲过不少这样的例子。至于研究这些课题的专家,当然知道的更多,他们可以证明我说的都是真事。如果良好的秩序,和随之而来的和谐,是因为大家集中于一个权力,和同属一个国王支配,才出现的;那么,所有的混乱与不协调,就都是缺乏统一领导的缘故。同样,如果在你们中间,出现上述的不和,无论是彼此有隔阂,或对天主的命令,意见不一致,也必然是因为你们背弃了真正的国王,如圣经上说的:“罪恶的阴谋已经在活动,只待这阻止者——由中间除去”(得后2:7);或是因为不承认真正的国王,如圣经上说的:“愚妄的人心中说:没有天主”(咏13:1)。这些人背弃天主的原因,也如同圣咏中,紧接着提出的:“他们都丧尽天良,恣总作恶”(咏13:1)。

    因此,圣经上把显著的罪恶,当作灵魂上隐蔽罪恶的标记。圣保禄宗徒对不注意寻求认识天主的人,使用了更严厉的方法,制定了必将加给他们的惩罚,使他们因畏惧天主的审判,而放弃邪恶。圣保禄宗徒说的是什么话呢?他说:“他们既不肯认真地认识天主,天主也就任凭他们陷于邪恶的心思,去行不正当的事,充满了各种不义、毒恶、贪婪、凶残、满怀嫉妒”(罗1:28--29)等等。我想圣保禄宗徒的这些话,是指天主的审判,不是凭自己说话一一因为基督在他内说话(格后13:3)一一而且是得到天主的默示,才这样说的。耶稣亲自说,自己用比喻向群众说话,使他们不能理解福音的秘密(玛13:13),因为他们先闭上了眼睛,先塞住了耳朵,他们愚蠢的心,已痲木不仁(玛l3:15)。天主所以罚他们,使他们固执下看天上的事物,那是因为他们早已决心,把自己灵魂的眼蒙蔽,甘愿做瞎子。达味圣王怕受这种处罚,所以说:“求赐我眼目明亮,别让我沉睡而亡”(咏12:4)。根据上述和其它类似的明显事实,我们可得以下结论:一般来说,罪恶引起天主的处罚,使我们不能理解天主的事理,那是我们不认识天主的结果;个别来说,一切意见不合,是由于我们自己作孽,不配受天主领导。如果细心研究这样的行为,实在无法充分估计,这些人是如何愚蠢,如何昏庸,如何疯狂,或者一一我简直无法形容这种罪恶,是如何重大!禽兽尚能长期服从一个领导,彼此和睦相处;人与人之间,却存在着这么严重的纷争,不服从天主的命令,那我究竟应该怎么说呢?难道我们不应该想一想,这些明显的例子,不都是天主摆在我们眼前,为教训我们,为帮助我们悔改的吗?难道我们不应该想一想,到那威严可怕的审判之日,天主要把这些禽兽,领到我们面前来,以羞辱处罚我们这些,不肯吸取教训的人吗?毫无疑问,天主已经说过,并且始终要这样说:“牛认识自己的主人,驴也认识自己主人的槽,以色列却毫不知情,我的百姓却一点不懂”(依1:3)。许多这类的话,在圣经中到处可见。你们应该再考虑一下,圣保禄宗徒的这些话:“若是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都一同受苦;若是一个肢体蒙受尊荣,所有的肢体都一同欢乐”(格前11:26);又说:“免得在身体内发生分裂,反使各肢体彼此互相关照”(格前12:25)。这就是说,整个身体,只凭一个灵魂生活。天主为什么作了这样的安排呢?据我的意见:一是为了在天主的教会内,形成高度的一致与和谐,如圣经上说的:“你们便是基督的身体,各自都是肢体”(格前12:27);二是为使基督,成为我们的惟一真正首领,统治众人,把每一个肢体同其它肢体连合起来,和睦相处。但是,如果在一些人中间,不能保证和睦,就不可能有持久的和平,就不可能维护精神的一致。那么,必然会产生分歧、冲突和竞争。与其说这些人是基督的肢体,天主的属民,倒不如更公正地称他们为血肉的奴隶,血肉的附庸。圣保禄宗徒曾经肯定地说过:“你们将自己献给谁当奴隶,而服从他,就成了你们所服从者的奴隶”(罗6:16)。他又明白指出这种统治的特征说:“你们中既有嫉妬和纷争,你们岂不还是属血肉的人?”(格前3:3)同时,圣保禄宗徒还强调这些恶习所引起的严直后果,指明这些恶习与圣德决不相容,他说:“随肉性的切望,是与天主为敌,决不服从,也决不能服从天主的法律”(罗8:7)。因此,吾主耶稣说:“没有人能事奉两个主人”(玛6:24)。吾主耶稣,天主圣父的独生子,造万物的真主宰,曾明白宣称:“我从天降下,不是为执行我的旨意,而是为执行派遣我来者的旨意”(若6:38);又说:“我由我自己不能作什么”(若8:28);还说:“派遣我来的父,祂给我出了命,叫我该说什么,该讲什么”(若12:49)。同样,广施奇恩,在一切中完成一切的圣神,也不凭自己讲论,只把他所听到的讲出来”(若16:13)。那么,在整个圣教会,更有责任“尽力以和平的联系,保持心神的合一”(弗4:3),以完成宗徒大事录中说的话:“众信徒都是一心一意”(宗4:32)。这就是说,不是个别人,突出自己的意见,而是大家共同在一个圣神内,执行吾主耶稣基督的旨意。耶稣曾说:“我从天降下,不是为执行我的旨意,而是为执行派遣我来者的旨意”(若6:38);他又对天主父说:“我不但为他们祈求,而且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而信从我的人祈求。愿众人都合而为一。”(若17:20--21)圣经上还有许多类似的教训,不必一一细述。在这些教训的光照下,我们可以看出,为在整个圣教会内,立刻实现完全的合一,最基本的条件,无可否认地是在圣神内执行基督的旨意。反之,根据福音上的话:“那不信从子的,不但不会见到生命,反有天主的义怒常在他身上”(若3:36)。不服从天主,彼此不合,是如此危险,如此有害,不禁令人得出这样的结论:不论人犯了什么罪,也无论罪恶如何众多,如何重大,都可能得到天主的宽恕,只有固执于恶的,必受惩罚。我发现在旧约和新约中,凡受显罚的,并不是因为他们所犯罪恶特别重,或特别多,而是他们虽然只犯了一项诫命,但却因顽固对抗天主的命令,即遭天主义怒的显罚。我在旧约中,读到阿干的悲惨结局(苏7:19--26),和那个在安息曰拾柴人的记载(户15:32--36),我发现他们并没有欺骗别人的财物,也没有犯别的罪。那个拾柴的人,也仅仅是第一次,就没有逃掉严罚。天主命令会众,立刻用石头碰死他,连悔改的机会都没有得到。阿干只是偷了一部份应献给天主的物品,并且这些物品,还没拿到会堂,还没有为行礼仪的人接收,但他这行为,不但成了自己丧亡的原因,还连累了妻子儿女,家产房屋,妻子儿女无一幸免,房屋财物全部被毁。甚至他的罪恶的后果,像火一样,蔓延全国一一虽然全国人民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也并没有为罪人辩护一一人民只见自己的同胞被敌人杀害,感觉到天主的义怒,很快就惊慌求饶,若不是农的儿子若苏厄,亲自同长老们头上撒灰,俯伏在地,若不是用抽签的办法查明罪犯,予以上述惩处,全国人民均将受到他的连累。

    或许有人提出疑问,以为这些人遭到处罚,可能是因为他们犯了别的罪。但圣经上仅提出了这一种罪,就认为处判处他们死刑。假如有人瞻敢对圣经妄加增减,他一定要控告梅瑟的姊姊米黎盎犯了许多罪。我想米黎盎当日在会众中,素以有德著称。虽然她只说了几句反对梅瑟的话一一而且她说的是事实,( “因为他娶了个雇士女人”(户12:1)一一但是就因为这件事,招来了天主这样火的义怒,甚至梅瑟亲自为她求情,也不能免受惩罚。就连梅瑟本人一一他是天主的忠仆,人类的伟大圣祖,天主曾经赐以崇高的荣誉,屡受天主亲口嘉奖,并蒙天主公开声明:“我提名选了你,你在我眼中得了宠”(出33:12)。一一就连梅瑟本人,我想也免不了受这些怀疑圣经的人所诬陷。因为他只向抱怨没有水喝的百姓们说了:“我们岂能从这盘石中给你们引出水来?”(户20:10)并没有做其它触怒天主的事,却立刻受到处罚,不得进入福地,不能亲身实现犹太人所期待的最大预许。每当我想到,像梅瑟这样功德卓著的人,还求不到宽免,还不能为这么一句话得到饶恕,我才正确地理解了圣保禄宗徒的话:“天主是严厉的”(罗11:22);才真正相信了以下的话是真实的:“如果义人还难以得救,那么恶人和罪人,要有什么结果呢?”(伯前4:18)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些骇人的事迹呢?因为当我想到,由于无知违犯了一条诫命,尚且受到天主这样严厉的处罚,那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敬畏天主的义怒,才算达到了足够的程度。圣经上明明写着说:“若有人犯了罪,不慎做了上主诫命所不许做的事,有了过犯,应负罪责,他应照你的估价,从羊群中取一只无瑕的公绵丰,交给司祭作赎过祭。司祭这样为他不慎而误犯的过失,替他行赎罪礼,他才可获得罪赦:这是赎过祭,是他应向上主献的赎过祭”(肋5:17--19)。如果对不慎犯的罪,判决如此严厉,必须由司祭为他献祭方能赎罪,如果义人约伯代自己的儿女献祭,以弥补他们无心的过失(约1:5),那么明知故犯的罪,或对别人作的坏事,默而不言,又当怎么样呢?为了证明天生厌弃明知故犯的人,不是出自我们的臆测,我再举一个,圣经上天主罚恶人的史例。据圣经所载,“大司祭厄里的两个儿子,原是无恶不做的人”(撒Z2:12)。他们的父亲并没有严厉惩戒他们的恶行,因此天主忍无可忍,大发义怒,使外邦民族侵略以色列,同一天,打死了厄里的两个儿子,并且使他们全军覆没,伤亡惨重。这次发生的最大不幸事件,是天主的约柜,也被外邦人劫去了。本来梅瑟法律规定,无论何时,约柜概不准以色列人触动,司祭也不例外。,必须存放在特殊的地方,而今却被外邦人,用手搬来搬去,放在邪神的庙堂里。在这种情况下,外邦人加给天生圣名的嘲笑和污辱是可想而知的。此外,圣经上还记述了,厄里听到了,天主要开除他后裔的司祭职位,惊慌而死,结局悲惨。

    这是因厄里两个儿子的罪过,使以色列全国所遭的灾难。虽然圣经上,对厄里本人,没有提出其它任何罪状,只因儿子的罪恶,也不免招致惨死。而且,厄里并不是听任儿子犯罪,而不闻不问,他也曾谆谆劝告他们不要长此作恶,对他们说:“我儿,不要这样!我所听见的风声实在不好”(撒Z2:24)。为了阻止他们犯罪,他也曾把危险的后果摆在他们面前,警告他们说:“人若得罪人,尚有天主审断;人若得罪上主,有谁为他求情呢?”(撒上2:25)但是,如我所说,他没有对他们采取强硬手段,才发生了上述不幸事件。旧约中证明不服从,而受到惩罚的这类例子,实在众多。再看新约,吾主耶稣在严厉警告,故意犯罪的同时,也没有轻易放过无心的错误。耶稣曾说:“那知道主人的旨意,而偏不准备,或竞不奉行他旨意的仆人,必然要多受拷打;那不知道,而做了应受拷打之事的,要少受拷打”(路12:47--48)。当我听到天主圣子亲口说的这些话,当我想到宗徒们对罪人发出的义愤,当我研究,为什么在新约时期,犯了一次罪,不但不比旧约时期轻,反倒此旧约时期重,我才真正懂得天主审判的严厉,因为耶稣又说过:“给谁的多,向谁要的也多”(路12:48)。请你们也想一想圣保禄宗徒的话,他一面显示自己被召的尊位,同时又表明对罪恶的愤慨:“因为我们作战的武器,不是属于血肉的,而是凭天主有力的武器,足以攻破坚固的堡垒;攻破人的诡辩,以及一切为反对天主的知识所树立的高寨,并掳获一切人的心意,使之服从基督,还不止此,“并且,我们已准备停当,及至你们完全服从时,来惩罚一切的不服从”(格后10:4--6)。为此,每个人都该逐字逐句地,仔细思考这些话,确切明了圣经的含意,不致以任何理由为借口,误人歧途,落人罪恶的陷阱,或错误地相信,有些罪要受惩罚,而另一些罪,则可免于追究。圣保禄宗徒说的清楚,“攻破人的诡辩,以及一切为反对天主的知识所树立的高寨”。所以,既然每一种罪过,都是轻视天主诫命的表现,为此都该称之为“反对天主的知识所树立的高寨”。这一条真理,在旧约户籍记中,说的更加清楚。天主历数了无意中犯的罪过,并规定了为此应献的赎罪祭。此后,特为故意犯的罪,制定了一条法律,命令人民遵守。这条法律。祂开始说:“但如果一人,敢大胆妄为”(户l5:30)一一这里称故意犯的罪为大胆妄为”,圣保禄宗徒则称之为“反对天主的知识所树立的高寨”一一他又接着说:“但如果一人,不论是本地人,或是外邦人,敢大瞻妄为,侮辱上主,这人应由民间铲除;因为他轻视了上主的话,违犯了他的诫命,这人应被除减,应自负罪债”(户l5:30-31)。

    这里应该注意,罪犯若不被处死,不但他一人应负罪责,所有一切不对他表示义愤的人,都要分担他的罪名。这种情况,虽然在圣经上有时是推测,但多次却作为事实记载。为了让我们从较轻的例子吸取教训,进而注意更重要的事实,这里最好再引证申命纪中的一项规定,不服从司祭与判官,应受多么严重的处罚。该书旨巳载如下:。若有人擅自行事,不听从那侍立于上主你的天主前供职的司祭,或不听从判官,应把这人处死。如此你由以色列中铲除了这邪恶;民众听见了,必都害怕,再不敢擅自行事”(申17:12--13)。这里我要指出,一个已经有了正确认识的人,听了这些话,应该得到启发,从而更加敬畏天主。圣保禄宗徒也说:”并掳获一切人的心意,使之服从基督”(格后10:5),这里说的不是这一个或那一个人的心意,而是“一切人的心意”;“并且已经准备停当,来惩罚一切的不服从”(格后10:5—6),再说一遍,这里不是说这一项或那一项不服从的个别行动,而是说“一切的不服从”。

    但是有害的成见,往往引我们误人歧途,而且人为的坏传统,也是重大罪恶的泉源。我的意思是说:根据某些传统观念,有的罪应予严斥,有的罪则可视为无关轻重。类似杀人、奸淫这样的罪,大家都表示强烈地愤慨,但未必不是假装的;至于其它类型的罪,如发脾气、骂人、喝醉酒、吝啬等,则认为不必责罚甚歪不值得过问。但是在基督内说话的圣保禄宗徒,针对这些犯罪行为,在另一处又发表了同样的观点,他说:“凡作这样事的人,应受死刑”(罗1:32)。当然,那里“一切为反对天主的知识所树立的高寨”应被摧毁,“一切人的心意”都被掳获,而服从于基督;“一切的不服从”的都该受到应得的惩罚,如此就不会再有残留的余孽,幸死的过犯,和不服从基督的任何事物。圣保禄宗徒还指出,各种不服从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它们都是:“最大的悖逆不孝”。他说:“你以法律自夸,自己却因违犯法律而使天主受污辱”(罗2:23)。这只是一句空话而没有实际效果吗?当然不是。你要进一步想想:当时在格林多,有一个人同自己父亲的妻子姘居,虽然没有提到他犯别的罪,他不但被交与撒旦,摧毁他的肉体,至到他改正自己的坏行为,结与悔改相称的果实(格前5:1—5;路3:8),而且连格林多的全体教友,也一齐受到圣保禄宗徒的责斥,责怪他们没有给这个把罪的人,应得的处分。圣保禄

宗徒说:“你们愿意怎样呢?愿意我带着棍棒到你们那里去吗?”( 格前4:21)又继续说:“你们竟还傲慢自大,你们岂不应该悲哀,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除去吗 ?”(格前5:2)此外,还有宗徒大事录中记载的阿纳尼雅的例子(宗5:I-11) 。除了那一次不服从命令之外,对阿纳尼雅还提出了别的什么罪状吗?那么,为什么受到那样严厉的处分呢?他卖了自己的田地,把款项放在宗徒们脚前;不过,因为他与他的妻子,扣留了一部份欵项,就立刻被判死刑,连服刑的期限,都没有给他留,并且也没有给他悔改的机会与时间。这次对罪犯宣布天主如此严厉判决的,是圣伯多禄宗徒。他位居众门徒之上,只有他为基督作证最坚决,并且耶稣亲口称他有福,交给了他天国的钥匙(玛16:17--19)。为此,在教训人畏惧天主审判时,还有什么困难,能使他畏缩不前吗?尤其是当他回忆起耶稣向他说的:“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份”(若l3:8),他还有什么顾虑吗?耶稣对他这样说,并不是因为他犯了什么罪,也不是说他轻视天主,反而是因为他对主子格外崇敬,表显了一个仆人和徒弟应有的热诚。当伯多禄宗徒看见自己的主子,人类的天主、君王、主人、师傅与救世者,身着仆役束装,腰缠布带,向他走来,要给他洗脚,他猛感到自己实在不配,不由地惊呼说:“主,你给我洗脚吗?”(若13:6)又说:‘不’你永远不可给我洗脚!”(若13:8)此时他惊慌万分,坚决拒绝耶稣给他‘洗脚’若不是因为后来懂得了耶稣这句话的真精神,转拒为迎,否则,不免要作出不服从的举动。假如他坚持拒绝,以前的功劳,都不足以弥补,他这次固执的过错,因他做的好事,耶稣声明他有福,他从天主得到的恩赐和预许,甚至天主圣父中悦圣子的启示(玛17:5),都不足以令人,对他的拒绝与不听命表示原谅。

    若想全部举出新旧约中,有关这一方面的事实,当然时间不许可。不过,每当我翻阅福音,看到耶稣基督的话,听到审判生死者的声音,我就把圣经的记载,看作比任何史书更值得信任,同时也自然地注意到,圣经中到处有迫切要求人,服从天主的字句。我曾发现,凡不服从天主的,不论是犯那条诫命,如不悔改,绝对得不到赦免。确实,没有人敢这样大胆,竟敢在如此简单、如此清楚而又如此绝对的声明前,提出不同的证据,或者心谋如此作。耶稣说:“天地要过去,但是我的话决不会过去”(玛24:35)。这里没有分析和区别,没有任何例外。耶稣没有说“这些话”或”那些话”,而是说“我的话”,显然是指,我说的一切话,一概”不会过去”。圣经上又说:“上主对自己的一切诺言,忠信不欺”( 咏 144:13)。无论是禁止或命令,无论是应许或警告,也无论是有关违犯禁令或抗命不遵,向来言出必行。只要下是完全失去信仰的人,我们上面提出的圣伯多禄宗徒的事例,足以向他证明,躭误行善和实行作恶,同样要受处罚。的确,纵然一个人没做任何违禁的事,也没有躭误完成命令,因而不能构成疏忽或轻视的罪,但若由于尊敬,犹疑不敢接受主子的服侍与优待,如圣伯多禄宗徒一样,那么他若不迅速坚决地改正错误,平息了主子的怒气,也不免要在他身上实现耶稣所警告伯多禄的后果。良善慈祥的天主对我们长期容忍,用许多例子反复地给我们证明了同一真理,使我们看到大量连续发生的事实,深受感动,认错服输,终于不顾一切困难,改正根深蒂固的恶习。

    为了说明现在这个题目,我只须提出那些,在威严可怕的审判之日,站在基督左边的人。基督从圣父领受了审判的全权(若5:22),  “他要揭发暗中的隐情,且要显露人心的计谋”(格前4:5)。到那时他要对站在左边的人说:“可咒骂的,离开我,到那给魔鬼和他的使者预备的永火里去吧!”(玛25:41)此外,基督还加上这项判决的理由。他并没有说,因为你们杀过人,行过邪淫;也没有说“因为你们说过谎,欺骗过人,做过其它违禁的事,或犯过极小的错误。可是他提出了什么原因呢?基督只说,因为你们没有作善事:“因为我饿了,你们没有给我吃的;我渴了,你们没有给我喝的;我作客,你们没有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没有给我穿的;我患病或在监里,你们没有来探望我”(玛25:42—43)。像这样的话,都是我在圣经里随处遇到的。“天主愿意所有的人都得救,并得以认识真理”(弟前2:4),所以用圣宠感化我,藉圣经传授给我这样的认识。

    从此,我认清了大多数人彼此不和的泉源,以及对基督的命令意见分歧的由来。我明白了为什么违犯法律的行为,遭到如此可怕的结局。我也学会了公正地识别不服从天主法令的各种形式,注意到有些人虽然自己没有犯罪,但因对罪人没有表示足够的义愤,纵然他们没有发现这是自己的过错,也不免招致天主的义怒。因而我认为自己有义务,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赖大家的祈祷,承担启蒙的责任,从圣经里摘出些有关章节,以供那些为完善生活而战斗的人参考,提醒他们用心辨别,什么是天主喜悦的,什么是天主厌恶的事。很可能现在时间已经有些晚了,(因为我不敢信任自己,长久期待有人为这项圣善事业与我共同奋斗),但至少还没有完全错过时机。

    为能赖基督的圣宠和圣神的引导,证明我们的意见是正确的,必先放弃个人私见和习惯作法,不可顽固保守人为的传统。另一方面,必须本着福音中吾主耶稣指出的方法向前进。如果我们今生严防天主禁止的事,极力遵行天主命令的事,度悦乐天主的生活,就能在来世逃脱固恶不悛的人所遭受的义怒,赚得天国的永生,因为吾主耶稣曾将永生许给了“那些遵守他盟约的人,和那些怀念并履行他诫命的人”(咏102:18)。此外,圣保禄宗徒说过:“在基督耶稣内,割损或不割损都算不得什么,唯有以爱德行事的信德,才算什么”(迦5:6)。我以为这句话第一为培育健康的信德,为阐明天主父,子,圣神,天主圣三的道理,极为适合,极为重要,其次要加入“伦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