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 理 规 章 第十一规章
天主的审判不可小看,而当畏惧,其赏罚虽非立见。

    第一节

    玛窦福音(10:28):“你们更要害怕那能使灵魂和肉身陷于地狱中的。”

    路加福音(12:45--47):“如果那仆人心里说:我的主人必然迟来,他便开始拷打仆婢,也吃也喝也醉酒。在他不期待的日子,不知觉的时候,那仆人的主人要来,必要铲除他,使他与不信者遭受同样的命运”。

    若望福音(5:14):“看,你已痊愈了,不要再犯罪,免得你遭遇更不幸的事”

    厄弗所书(5:6):“不要让任何人以浮言欺骗你们,因为就是为了这些事,天主的忿怒才降在这些悖逆之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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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为已往的罪受过惩罚,而又得了赦兑,如果他再犯罪,他是为自己预备比以前更严厉的义怒审判 。

    第二节

    若望福音(5:14):“看,你已痊愈了,不要再犯罪见得你遭遇更不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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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时有人遭受天主忿怒的审判,其余的人当在敬畏之中,改善自己生活。

    第三节

    路加福音(13:1—6):“正在那时,来了几个人把有关加里肋亚人的事,即比拉多把他们的血,与他们的祭品搀和在一起的事,报告给耶稣。他回答说:你们以为这些加里肋亚人,比其它所有的加里肋亚人更有罪,才遭此祸害吗?不是的。我告诉你们:如果你们不悔改,你们都要同样丧亡。或如史罗亚塔倒下,而压死的那十八个人,你们以为他们比耶路撒冷的其它一切居民,罪债更大吗?不是的。我告诉你们:如果你们不悔改,你们都要同样丧亡”。

    宗徒大事录(5:5):“阿纳尼雅一听这话,就跌倒断了气。凡听见的人,都十分害怕”。

    格前(10:10—11):“你们也不可抱怨,就如他们中有些人抱怨过,为毁灭者所消灭。发生在他们身上的这一切事,都是为给人作鉴戒,并记录了下来,为劝戒我们这些生活在世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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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屡次一再陷于恶行,这要视为他前罪的惩罚。

    第四节

    罗马书(1:28):“他们既不肯认真地认识天主,天主也就任凭他们陷于邪恶的心思,去行不正当的事”。    

    得后(2:10—11):“因为他们没有接受爱慕真理之心,为获得拯救。为此,天主使一种错误的信念在他们身上运行,叫他们相信谎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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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许多罪人不关心天主,但他们都为天主所悦纳,其中有男有女。

    第五节

    路加福音(4:25--26):“我据实告诉你们:在厄里亚时代,天闭塞了三年零六个月,遍地起了大饥荒,在以色列原有许多寡妇,厄单亚并没有被派到她们中一个那里去,而只到了漆冬匝尔法特的一个寡妇那里。

格前(10:l一5):“弟兄们,我愿意提醒你们,我们的祖先都曾在云柱下,都从海中走过,都曾在云中和海中受了洗而归于梅瑟,都吃过同样的神粮,都饮过同样的神饮;原来他们所饮的,是来自伴随他们的神盘石,那盘石就是基督。可是,他们中多数不是天主所喜悦的,因而倒毙在旷野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