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 理 规 章 第二十二规章
犯罪使我们与主分离,与魔鬼合伙。

    第一节    

    若望福音(8:34):“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犯罪的,就是罪的奴隶”。(44):“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亲魔鬼,并愿意追随你们父亲的欲望”。罗马书(6:20):“当你们作罪恶的奴隶时,不受正义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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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天主的亲密,不能按肉身的亲戚,以人的语言来形容。与天主的亲密关系,要由爽快地实行天主的旨意来完成。

    第二节

    若望福音(8:47):“出于天主的,必听天主的话:你们所以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天主。”

    路加福音(8:20--21):“有人告诉他说:你的母亲和你的兄弟站在外边,想见你。他却回答他们说:听了天主的话而实行的,才是我的母亲和我的兄弟”。

    若望福音(15:14):“你们如果实行我所命令你们的,你们就是我的朋友”

罗马书(8:l4):“因为凡受天主圣神引导的,都是天主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