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 理 规 章 第三十七规章


    按我们的能力,乐意为人服务,是天主所悦纳的:既使在很小的事上,或由女人行的服务,都是天主所悦纳的。

    玛窦福音(10:42):“谁若只给这些小子中的一个,一杯凉水喝,因他是门徒,我实在告诉你们,他决失不了他们的赏报”。

    路加福音(21:1—4):“耶稣举目一望,看见富人把他们的献仪投入银库内。又看见一个贫苦的寡妇,把两文钱投入里面,遂说:我实话告诉你们:这个穷寡妇比众人投入的都多,因为众人都是拿他们多余的投入,作为给天主的献仪;而这个寡妇却是从她的不足中,把她所有的一切生活费都投上了”。

    玛窦(26:6-10):“耶稣正在伯达尼癞病人西满家里时,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贵重的香液来到耶稣跟前,倒在正坐席的耶稣头上。门徒们见了就不满意说:为什么这样浪费呢?这香液可卖得许多钱,施舍给穷人,耶稣知道了,就对他们说:你们为什么叫这个女人难受呢?她在我身上原是作了一件善事”。

宗徒大事录(16:15):“她同她一家人领了洗,便又请求说:你们若认为我是忠于主的人,就请到我家去住。遂强邀我们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