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 理 规 章 第五十五规章


    我们必须承认,也必须认可,每样好事,都是天主的一种恩赐。即是,受难为的人忍受痛苦,虽是为了基督的缘故,却也是为了天主。

    第一节

    若望福音(3:27):“人不能领受什么,除非有天上的赏赐”。格前(4:7):“谁使你异于别人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厄弗所书(2:8:9):“因为你们得救是由于恩宠,借着信德,所以得救并不是出于你们自己,而是天主的恩惠;不是出于自已,免得有人自夸”。斐理伯书(1:28--30):“因为这是出于天主。因为,为了基督的缘故,赐给你们的恩赐,不但是为相信他,而且是为他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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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不可默默无言地接受天主的恩赐,我们应当为此回报,感谢天主。

    第二节

    路加福音(8:38--39):“脱离魔鬼的那人,祈求耶稣,要同耶稣在一起;但耶稣打发他回去说:你回家去罢,传述天主为你作了何等大事!他就去了,满城传扬耶稣为他作了何等大事”。(17:12--19):”耶稣走进一个村庄的时候,有十个癞病人迎面而来,远远地站着。他们提高声说:师傅,耶稣,可怜我们罢!耶稣定睛一看,向他们说:你们去,叫司祭们检验你们罢!他们去的时候,便洁净了。其中一个,看见自己痊愈了,就回来大声光荣天主,并且跪伏在耶稣足前,感谢他;他是一个撒玛黎雅人。耶稣便说道:洁净了的不是十个人吗?那九个人在那里呢?除了这个外邦人,就没有别人回来归光荣于天主吗?耶稣遂给那人说:起来,去罢!你的信德救了你”。

格前(15:10):“因天主的恩宠,我成为今日的我”。弟前(4:4):“因为天主所造的样样都好,如以感恩的心领受,没有一样是可摒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