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 理 规 章 第七十一规章
关主教和司铎的共同规定。

    第一节

    弟前(3:1—2):“谁若想望监督的职份,是渴望一件善事,这话是确实的。那么,监督必须是无可指摘的,只作过一个妻子的丈夫,有节制、应慎重、端庄、好客、善于教导……”。(5:1—2):“不要严责老年人,但要劝他如劝父亲;劝青年人如劝弟兄;劝老妇如劝母亲;以完全纯洁的心,劝青年女于如劝姊妹”。弟后(2:22--24):“你要躲避青年的贪欲,但要同那些以纯洁之心呼号主的人们,追求正义、信德、爱德与平安。至于那些愚昧和粗野的辩论,务要躲避,因为你知道辩论只会产生争吵。主的仆人不应当争吵,但要和气对待众人,善于教导,凡事忍耐”。(3:10--11):“至于你,你要追随我的教训,我的度日态度、志向、信心、坚忍、爱心、容忍、我受的迫害和苦难”。弟铎书(1:5—6):。我留你在克里特,是要你整顿那些尚未完成的事,并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设立长老(司铎);长老应是无可指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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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六品(执事)的规定。

    第二节

宗徒大事录(6:5—6):“他们选了斯德望,他是位充满信德和圣神的人,斐理伯,仆洛曷洛,尼加诺尔及其余的人,叫他们立在宗徒面前;宗徒们祈祷以后,就给他们覆了手”。弟前(3:8):“执事也必须端庄,不一口两舌,不饮酒过度,不贪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