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规章 问题7.同居共处的必要,及独居生活的困难和危险
论为了一个取悦于天主的共同目标,同居共处,共

       同奋斗的必要性,及独居生活的困难和危险。

    你既然证明了,同轻忽天主诫命的人,在一起生活,是多么危险。那么,我们认为接着就该问:‘个人脱离社会,是独居好呢?还是与志同道合,抱着同一日的一一度善生活一一的弟兄们,共同生活好呢?

    答:我认为同适合数量的人共同生活,在许多方面是有利的。我的第一个理由是:我们每一个人,在肉身的需要方面,都不能自给自足,必须彼此互相扶助,互相补充。比如脚有某种能力,但缺另一种能力,没有其它肢体的协助,就不能长时间,单独进行工作,也无从弥补自己的缺欠。同样,如圣经上载的(德13:gO),造物的天主,既规定人要彼此相助,互相团结,若个人独居,手边有的东西,为我们无用的,而缺乏的东西则不能自给。除此之外,基督所定的爱德的道理,不允许人只顾自己的私利,如圣保禄宗徒所说:“爱不求己益”(格前13:5)。

独居只顾满足个人的需要,这与圣保禄宗徒所当满全的爱德法律,公开对立。圣保禄宗徒还曾说:“我不求我自己的利益,只求大众的利益,为使他们得救”(格前10:33)。此外,隐居独处,不容易发现自己的缺点,因为他得不到任何人的劝告,也无从接受别人温和同情的纠正。的确,就连仇人的劝告,也往往在明智人的思想上,引起改正错误的愿望。诚心爱你的人,他的谅解和了解,足以治愈罪恶的疮伤,因为圣经上说:真爱儿子的人,必时时加以惩罚”(箴l3:24)。如果有人以往从没有交上一个这样的朋友,在独居的旷野里更难找到这样一个人。为此,一个独修士常体验到这个真理:“哀哉孤独者!他若跌倒了,没有另一人扶起他来”(训4:10)。此外,有一部分人聚集在一起生活,大部份的诫命,就容易遵守,而孤独生活的人则不同,因为当他执行某一条诫命时,不能同时执行,或圆满执行片一条诫命。比如,看顾病人不能同时接待旅客,帮助别人的急需,特别是在工作时间较长时,就下能再充分注意别的任务。结果,最大的和对救灵魂特别有关的诫命,就无法遵守,因为不能同时给饥者食物,又给裸者衣穿。那么,谁还选择这种没有利益、没有效果的生活,而甘愿放弃有效果而又合于天生诫命的生活方式呢?

    更进一层,如圣保禄宗徒说的:我们蒙召,同有一个希望(弗4:4),我们是一个身体,基督是我们的头,我们则互为肢体(格前12:lg)。我们若不能如同一个身体一样,和谐地在圣神内结合,而每人选择独居的生活,那就不是为公众的利益服务,得不到天主的欢心;那只是为满足自己的私欲,贪图个人高兴。我们若彼此隔离分散,还怎么能如同一个身体上的肢体,彼此服务呢?又怎么能同我们的首领基督保持隶属关系呢?人与人分离之后,彼此消息不通,音讯隔绝,当然不可能在一个人蒙受尊荣时,一同欢乐,在一个人受苦时,互表同情(格前12:26)。此外,既然圣神赐给人的圣宠是按每个人的信德(罗12:6),为此每个人没有能力领受圣神的全部恩赐。然而在彼此共同生活时,天主圣神赐给每个人的恩宠,就成了人家的共同财产。的确,圣保禄宗徒说的:“这人蒙受了智慧的言语,另一人却蒙受了知识的言语;有人蒙受了信心,又有人蒙受了治病的奇恩”(格前12:8—9)。在共同生活中,谁领受了一种恩赐,与其说是为自己领受,倒不如说是为大家领受,结果,圣神在某一个人身上所施的功能,必然同时传到众人身上。

独居的人,也可能领受到某种恩赐,但这恩赐始终埋藏在他心里,不易发挥利用,为此也发生不了任何作用。我们都读过福音(玛25:26),知道这样的人是如何的危险。从另一方面说,许多人聚集在一起,一个人得了恩宠,分给别人,可以增加恩宠的效力,同时又可以从别人领受的恩赐中分得一份,就如亲身领受的一样。

    修会的共同生活,有说不尽、数不清的好处。共同生活,从两方面来说,都比单独生活更为有利:第一可以妥善保存天主赐给我们的恩宠;第二可以防止敌人外部的攻击。假如,我们不幸精神萎靡,将陷于沉睡的死亡,如达味圣王在祈祷中说的,“求赐我眼目明亮,别让我沉睡而亡”(咏12:4),那些负责警戒的人,必及时把我们唤醒。对犯罪的人来说,当他害怕丢脸,害怕周围的人指责时,更容易躲避犯罪,如圣经上说的:“这样的人,受了你们大多数人的谴责,已足够了”(格后2:6)。对善人来说,品德受到群众的尊敬,行为得到别人的赞赏,也是一种很大的满足。如果照圣经上的话,“任何事情,凭两个或三个见证人的口供,得以成立”(玛18:16),那么,你所行的善功,有许多人作证,岂不是更足以成立吗?独居的人不但得不到这些好处,而且独居本身就包藏着许多危险。第一种最大的危险是自满自足。独居者的行动得不到任何人的鉴定,不由地就自认为完成了各种诫命。其次,因为他从来不进行操练,对遵守诫命,失去了一切实践的机会,又无从验明自己灵魂的情况,自然发现不了自己的缺点,也认不出自己获得的进步。

    没有人可以作比较,从那里表显自己的谦逊的高低呢?同别人断绝了一切联系,又如何证明自己的同情心呢?没有人反对他的意愿,又如何锻练自己的忍耐呢?假使有人说,只凭圣经的教训,就可以纠正自己的行为,那就好比一个人从来不动手作木器,却想学会木工;又好比一个看了些冶金的书,却不肯把理论与实际联合的人一样。圣保禄宗徒指着这样的人说:“在天主前,并不是听法律的算为义人,而是实行法律的才称为义人”(罗2:13)。请想一想,吾主耶稣爱人至极,他不但以言语教训人为满足,还用自己的表样,清楚准确地传授给我们成全的爱德;他束起腰带,洗了门徒们的脚(若13:5)。你若一人独居,又给谁洗脚呢?你将服事谁呢?同谁相比,你是最小的呢?圣咏上说:“看,兄弟们同居共处,多么快乐,多么幸福!像珍贵的油流在亚郎头上,流在他胡须上,流在他衣领上”(咏132:l一2),你一人独居,怎么能得到这样的幸福,这样的快乐呢?反过来说,弟兄们共聚在一个团体内,这就是战场,这就是走向天国的正路,这里有持久的纪律,在这里可以用实际行动来执行天主的命令。这种生活方式的目的,就是按吾主耶稣基督的教训,寻求天主的光荣。耶稣曾说过:“你们的光当在人前照耀,好使他们看见你们的善行,光荣你们在天之父”(玛5:16)。在这样的团体内,可以保持圣教初期圣人们的特色。宗徒大事录中记载:“凡信了的人,常齐集一处,一切所有皆归公用”(宗2:44),“众信徒都是一心一意,凡各人所有的,没有人说是自己的,都归公用”(宗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