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规章 问题17.大笑也在被制之例
答:生活在纪律下的人,连普通认为无关重要的过度行动,也应该注意防止。放纵不拘的大笑,是不会节制的标记,是缺乏控制自己情感冲动的能力,是轻佻浮躁,是不能用理智严格约束自己的表现。不过,为表示欢乐愉快,要用圣经说的,“心中愉快,使面容焕发”,用欢乐的微笑,证明自己心中的愉快,这当然没有什么不合适的。但放声大笑,全身摇动,近似疯狂,这决不是有教育有纪律灵魂的表记,也不是人格高尚,有自制力的,所作所为的。圣经训道篇,特别斥责这样的狂笑,以为它能扰乱灵魂的安宁。该篇圣经这样说:“我称欢笑为疯狂”(训2:2)“愚人的欢笑,就放声大笑,好像釜底荆棘的爆炸声”(训7:6)。我们看到吾主耶稣也有人性必然带来的感觉,特别是表示德行的感觉,如:疲倦,同情、受苦、等等,但是查遍福音,从未发现耶稣笑过。相反的,他甚至声称:“现今欢笑的是有祸的”(路6:25)。我们切不可错懂“笑”这一词含有双关意义,因为圣经上多次把精神的欢乐,和行善后的愉快心情称之为“笑”。如撒棘说:”天主使我笑”(创21:6);又如福音中说:“你们现在哭泣的是有福的,因为你们将要欢笑”(路6:21);圣约伯也说:“你的唇边必再充满欢笑”(约8:21)。以上引赞的这些,所谓欢笑的词句,仅是指精神愉快,心情舒畅。所以,凡能控制一切偏情的,遇到欢乐事,不太激动,外面也不表现出来。凡决心杜绝有害的快乐的,方可称为有完全有节制的人。这样的人,同时也必然摆脱了一切罪恶的束缚。有时为了弟兄.们的利益,就连许可的,甚至必需的事也要节制。因此圣保禄宗徒说:”倘若食物使我的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格前8:13)。虽然圣保禄宗徒,凭宣传福间有权领受生活费用,但他并没有利用这项特权,“免得基督的福音受到妨碍”(格的9:12)。

    节制消灭罪恶,镇压偏情,克苦肉身,压制肉情,连天生的感情和愿望也都加以限制。节制标志着灵性生活的开始,引导我们走向永远的幸福,熄灭我们心中贪图享乐的欲火。的确,快乐是罪恶特别有效的诱饵,因为贪图快乐,最容易使人犯罪。快乐就像钩子一样,当它钩住了人,就会把人的灵魂,整个拖人毁灭的深渊。所以无论是谁,只要他不为快乐所迷惑,不为快乐所消弱,就可以经过实行节制,成功地避免一切罪恶。如果有人避免了罪恶的绝大部份剌激,却被一种剌激所屈服,他仍然不是一个有节制的人。因为身体一部份有病,决不算是健康的人;人只要仍隶属于一个人权下,不论这人是谁,他就不能称为自由人。此外,其它德行是在暗中修练的,很少被人发现,而节制却马上就可以看出来。

脸色红润丰满,表示一个人是运动健将,而节制所形成的身体瘦弱,脸色苍白,却是基督徒的标记,因为这证明,他是遵守天主诫命的真正健将。基督徒在身体衰弱中压倒对手,正因为他软弱,才能在热心的竞赛中,表显出自己勇猛顽强,正如圣经上说的:“我几时软弱,正是我有能力的时候”(格后12:10)。 一个有节制的人,在使用日用必须品时,自甘非薄,从不过量,且把供给肉身本性的需要,视为一种不得已的任务,看成是一种负担,决不肯为这些事情,躭误时间。所以,在用饭时,适量即止,赶快离开饭桌,去进行工作,从不留恋。我们只要看一看这样人的举动,就可以从中得到教益。我认为贪得无厌的人,只要看到一个有节制的人的行动,不必向他再说什么话,就足以触及他的灵魂,引导他改恶迁善。圣保禄宗徒教导我们,或吃或喝都要为光荣天主而作(格前10:31),这正是要我们的善行到处发光,即使在饭桌上,也不例外,以光荣我们的在天大父(玛5:I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