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规章 问题22.论适合基督徒的服装。


    答:在以前的一次讲话中,我们说过谦逊、朴素、节俭,在所有的情况下都是必要的。有了这些美德,我们就可以少操心肉身的急需。在衣服方面,也要谨守这些原则。既然我们应该自居于众人之末,那么,衣服方面也宁可不如别人也是合宜的。如果贪图名誉的人,在衣着方面,也要显露自己,那他就设法用漂亮衣服来,引起别人羡慕,那么因谦逊而甘居人下的我们,不是更该在这方面低于别人,受别人鄙视吗?格林多人在公共集会,铺张浪费,看不起没有办法的人,因而受到圣保禄宗徒的责斥(格前ll:22),同样,一个人虽然穿的是普通衣服,但因缝纫方面过余精致,相形之下,也可以使穷人羞惭。圣保禄宗徒说:“不可心高妄想,却要俯就卑微的人”(罗12:I6)。本着圣保禄宗徒的这个教训,我们每个人都该当考虑,究竟应当仿效什么人呢?是仿效那些住在王宫,身穿细软入服的人呢,还是仿效基督的先驱圣若翰呢?圣若翰在妇女所生者之中,没有比他更大的(玛11:8及11),但他穿的是骆驼毛做的夹服(玛3:4)。古教的圣人们也是“披着绵羊或山羊皮到处流浪”(希11:37)。

圣保禄宗徒,为服装规定了正确的标准,他说:“只要我们有吃有穿,就当知足”(弟前6:8),可见衣服之所以必要,是在于蔽体。无论如何,我们切不可违背天主的命令,自我夸耀一一不必说更坏的了一一而衣着讲究,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自豪自满,那正是自我夸耀的表现。因为女装讲究的人,是追求毫无价值的技巧,因此,这些恶习,必然会经过这个缺口,潜入人的生活。衣服,最初是天上为适应人的需要,而赐给人的,并巳还教给了人,使用的方法。圣经上说:”天主给他们做了件皮衣(创3:21)。这样的衣服足以遮盖他们的裸体。后来衣服又加上了另一个目的,就是御寒。从此,衣服在这两方面,可说是必须的,即遮盖和防止气候的侵袭。但是,从这个观点而论,衣服也有用处大小之分,我们最好采用利用价值较高的,使神贫的原则,从任何方面都不致受到损害。此外,我们不该保存几件衣服,有的为出外穿,有的为在家穿;我们也不该存有黑夜与白日分别穿的两件衣服,而是只有一件衣服,为应付任何环境:白天用以蔽体,黑夜用以御寒。这样作,可以使我们在外表上,也统一外貌。修士们穿一样的衣服,好像在他们身上打了一种特殊的印记,不但目标一致,而且在其它方面也尽可能保持一致。这种区别于世俗的服装,还有一种用途,就是使我们彼此一见面,就可以事先辨认我们是同行。我们所遇到的人,也都希望看到我们的行动,合乎我们的身份。普通人可能有些不礼貌、不合适的举动,身份高尚的人决不能这样做。一个人在街上打一个过路人,或者挨打,或说不干不净的话,或在商店里闲逛,或有其它类似的举动,没有人加以注意,因为这些事,在世俗场合是司空见惯的,谁也不以为奇。反过来说,如果一个发愿修成全德行的人,稍为疏忽自己的责任,人人都要注意,并加以指责,正如圣经说的:“转过来咬伤你们”(玛7:6)。为此,服装不但标志着人的身份,还对他起着约束作用,使那些意志不坚定的,虽然不愿意,也不得不收敛自己的错误行为。有如服装的式样可以表示,某人是一个士兵,某人是一位议员,或其它有高级职位的人;同样,一个基督徒,甚至由他的服装,就可以确切的断定,他是否符合圣保禄宗徒所说的身份。的确,圣保禄宗徒在某一处指出,“监督必须是无可指摘的”(弟前3:2),在另一处又指出,“女人们应服装端正”(弟前2:9)。所谓“端正” ,明明是指符合教友的特别理想。以上各种规定,也适用于鞋袜。在各种情况下,鞋袜也应该是普通的,容易置备的,经久耐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