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 圣 洗(第二篇) 问题1.凡按吾主耶稣基督的福音,领过洗的人,是否必须
答:按吾主耶稣的规定,凡希望得入天国的人,绝对需要领圣洗。吾主耶稣说:“人除非由水和圣神而生,不能进天主的国”(若3:5)。根据这段话,关于圣洗,我们人人都应该相信同样的道理。因为圣保禄宗徒对所有领过洗的人说:“难道你们不知道:我们受过洗归于基督耶稣的人,就是受洗归于他的死亡吗?我们藉着洗礼已归于死亡与他同葬了,为的是基督怎样藉着父的光荣,从死者中复活了,我们也怎样在新生活中度生”(罗6:3—4)。在另一处,圣保禄宗徒更清楚、更形象化地告诉我们说:“你们凡是领了洗归于基督的,就是穿上了基督: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奴隶和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为你们众人在基督耶稣内已成了一个”(迦3:27—28)。他又对众人说:。你们也是在他内受了割损,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损,而是基督的割损,在乎脱去肉欲之身。你们既因圣洗与他一同埋葬了,也就因圣洗,藉着信德,即信使他由死者中复活的天主的能力,与他一同复活了”(哥2:11--12)。所以,凡领过福音圣洗的人,都应该按福音生活。圣保禄宗徒举出应该这样生活的理由说:“我再向任何自愿受割损的人声明:他有遵守全部法律的义务。(迦5:3)。

    这已清楚地证明了,凡是领了圣保禄宗徒说的,惟一洗礼的人(弗4:5),一律有义务仿照为我们死而复活的基督,圆满实现圣保禄宗徒以下的话:“因为基督的爱催迫着我们,因我们曾如此断定:既然一个人替众人死了,那么众人就都死了;他替众人死,是为使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生活,而是为替他们死而复活了的那位生活”(格后5:14—15)。谁按梅瑟的割损礼,在身体的某一部份受了割损,尚且有责任遵守一切法律,那么,按基督的割损礼,受了割损的人,当然更应该如圣保禄宗徒所说的,脱去肉欲之身(哥2:11)避免一切罪恶,实现圣保禄宗徒说的话:“世界于我已被钉在十字架上了,我于世界也被钉在十字架上了”(迦6:14);“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迦2:20)。所以,凡受洗真正归于基督死亡的人,就应当按照圣保禄宗徒论圣洗的教训,死于世界,尤其是要死于罪恶。圣保禄宗徒说:“我们的旧人已与他同钉在十字架上了,使那属罪恶的自我消逝,好叫我们不再作罪恶的奴隶”(罗6:6)。的确,谁与基督同钉在十字架,就是发了永不返悔的誓愿,要在一切事情上跟随基督,也就是说,完全活于天主,彻底实现圣保禄宗徒的话:“所以弟兄们,我以天主的仁慈请求你们,献上你们的身体,当作生活、圣洁和悦乐天主的祭品;这才是你们合理的敬礼”(罗12:1);“所以不要让罪恶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为仁,致令你们顺从他的情欲,也不要把你们的肢体交与罪恶,作不义的武器;但该将你们自己献于天主,有如从死者中复活的人,将你们的肢体献于天主,当作正义的武器。(罗6:12一l3)。圣保禄讲同一端道理时又说:“不再分犹太人或希腊人,奴隶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因为你们众人在基督耶稣内已成了一个”(迦3:28)。这样,我们众人可以如同一个人一样,堪当听道这样的话:“好!善良忠信的仆人,你既在少许事上忠信,我必委派你管理许多大事:进入你主人的福乐吧!。(玛25:21)。

我们每一个人,不论蒙召早晚,也不论被分派到什么位置上,若能以特殊的劝勉及不懈的热情,在各方面增加天主赏给我们的恩宠,我们就有幸得到上述的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