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1982年) 圣体圣事中的赦罪
作者:林祖明 年份:1982

(甲)导言

教友在礼仪生活中,直接和经常与教会接触的是圣体与修和圣事,其余的圣事在教友生活中原则上只有一次或在特殊的境遇中才会领受。由于罪赦与圣体圣事有关系,所以罪赦在修和圣事外的可能性便产生了。教友是否可以在修和圣事外,在圣体圣事中有把握地得到罪赦,与天主及教会和好?这是本文所希望探讨的。现在我们首先澄清罪与赦罪的含意。

(乙)罪与赦罪的意义

在圣经上论及罪的意义皆指在思、言、行为上违反天主旨意的某种行为。(1)在古经中,就以色列民承行或违背天主与他们所订的盟约为准则,罪是一种使人与天主隔绝的行为。在新约中指出,所有人都沉溺在罪恶中,因此耶稣一开始宣讲就劝人悔改;在美善天主的台前,人是不完美和有欠缺的,是在撒旦的权下期待救赎的一群。耶稣在宣讲天主无限慈爱的同时,提醒世人要重新回归天主的怀里,荡子的比喻便是毫无保留地描述出天主慈爱的伟大,祂无论在任何时间和环境之下,都会接纳一个真心回归的荡子。

罪之赦就是人在犯罪后,获得天主的宽恕,重新与天主和好的意思。在整个的旧约中,人类与天主的关系,经常在一种摇摆不定的情况中。叛逆与服从、犯罪与归依的例子多得不可胜数,这是以民犯罪与得救的历史。但是罪赦并不意味着暂罚的免除;原祖要承担犯罪的后果,劳苦工作、用血汗谋生。罪过的赦免完全是天主的主动爱情,并不是罪恶的掩盖,而是完全约铲除(达九24)和忘记(耶卅一34)。

在新约中,罪赦的意义与旧约相同,就是将人与天主的隔离障碍取消,人再次与天主和好;这完全是由于基督的死亡复活的效果,但这罪过的赦免不是单方面的行动,而是个人积极的「更新」、「改造」和「新的创造」:「天主、求你给我再造一颗纯洁的心…」(咏五十一8)。这个「新创造」的成功与否要视乎人的参予和回应、人与恩宠的合作而产生的。

(丙)赦罪在圣体圣事内的位置

一、圣经的启示

建立圣体圣事的叙述,很清楚记载在对观福音和格林多人前书内。虽然从文学类型的批判中,发现他们的词语结构并非耶稣在最后晚餐中建立圣体圣事的说话,有可能是转载目初期教会的礼仪经文。(2)

将四段建立圣体的叙述比较时,发现格前和路加相近,玛窦和马尔谷相似,因此神学家认为它们是来自两个不同的礼仪传统;而它们分别表达了两个古经的神学传统:「先知」和「司祭」。「先知」传统是以「新的盟约」为申心;司祭传统则以「祭祀」为中心,而祭祀就与「血」有极大的关连。祭祀的血在古经中有赎罪和立约的意义 这盟约的血为众人而倾流,以赦免罪恶…。虽然,在路加和格前没有明显记载「赦免罪过」的字样,但并没有削弱其对赎罪的意义,因为两个传统都是共同表达出受苦之仆的型像。(3)

二、受苦之仆的祭献意义

在玛窦和马尔谷有关耶稣在最后晚餐的叙述中,用了「这是我的血,新约的血,为大众倾流」的话,(玛廿五28、谷十四24)它们隐藏着古经的「受苦之仆」为大众的罪而死的思想 「因为他为了承担大众的罪过,作罪犯的中保,牺牲了自己的性命……」(依五十三12);又谓:「我正义的仆人要使多人成义,因为他承担了他们的罪过」(依五十三11)。而且,「受苦之仆」被天主立为祂与人类的盟约的中保(依四十九8)。故此,盟约的观念不被局限于法律中,而是由「仆人」的无我和牺牲精神所建立的,而这仆人的遭遇正好反映在耶稣身上。

耶稣将这旧约观念放在自己的死亡行动中,应验古经所载,把「谁是这位受苦之仆」的谜底揭开,他自己就是这个真正的「仆人」,实现了古经的期待和盼望,而且,耶稣把「受苦之仆」的形像提升成为天主第二位的牺牲,超越了古经的概念。人类的任何牺牲都不能与祂的相比:「人还能拿什么作为自己灵魂的代价?」(谷八37);只有耶稣的牺牲才使天主悦纳。「受苦之仆」的身份不是任何一个人可以胜任,唯有降生成人的耶稣才能圆满的实现这个预言,他所建立的圣体圣事为天主所悦纳,使人的罪过得到赦免:「他所背负的,是我们的疾苦;担负的,是我们的疼痛…他被刺伤,是因了我们的悖逆,他被打伤是因了我们的罪过;因他受了惩罚,我们便得了安全,因他的受伤,我们得了痊愈」(依五十三4-5)。

三、祭献与赦罪的关系

若要更深入瞭解耶稣牺牲的赎罪意义,就不能不从犹太古经传统去看二者的关系。

在古经中,任何一个祭献都有赎罪的成份。(4)「赎罪」(Atonement)就是表明愿意脱离邪恶的行为,从罪恶的势力中解放出来。有罪的人不能与天主直接沟通,需要一个牺牲为中介,藉此希望能消除天主的义怒,使神与人之间的关系能重新建立起来。(5)

以色列人在举行赎罪祭时,会把那选定的「代罪恙羊」放在祭坛上,同祭会把手按在羔羊头上,按着司祭会宰杀恙羊,把羊血洒在会幕的四周,其余的血就倒在祭坛脚旁(肋四)。洒血象征祝圣、洁净和圣化。这个思想便影响了初期归化的犹太基督徒,把赎罪日基督化:「没有血的倾流,罪恶就得不到宽恕。」(希九22)(6)

四、新约有关耶稣牺牲的瞭解

在对复活基督的经验的影响下,福音作者在描述耶稣的事迹时,隐藏着不少的神学思想。玛窦讲述贤士献给婴孩耶稣的礼物时,以殁药暗示耶稣的牺牲(玛一11)。马尔谷在耶稣论及人子的将来时,反映出「受苦之仆」为罪人牺牲的一幕:「人子不是来受服事,而是来服事人,交出自己的牲命,为大众作赎价。」(谷十45)

记述耶稣苦鸡的四位新约作者,同时用踰越节晚餐的背景来描写耶稣的最后晚餐。在他们心目中,耶稣的苦难、死亡和复活是踰越的事件。对观福音指出了这个晚餐是踰越晚餐;而若望更指出耶稣自己就是踰越的「恙羊」,将要为人而牺牲。用「血」建立新的盟约更加说明耶稣的死是流血的赎罪牺牲。(7)

圣保禄指出,踰越节恙羊基督已被祭杀作了牺牲(格前五7)。耶稣自己就是赎罪祭…不但赎我们的,而且也赎全世界的罪过(若一书二2)。若望和保禄都指出耶稣的死有双重意义:成为「踰越的牺牲」和「赎罪的牺牲」,显示出新约的救赎和宽恕。(8)

五、初期教会的训诲

初期教会对信仰的训诲和着作往往被后期基督徒视为信仰反省上的资科和根据,在教会的传统中占有重要位置。

「十二宗徒训言」(Didache) 记载,在预备主的感恩祭时,为能使天主悦纳,首先要忏悔罪过。这很明显与玛窦福音(五23-24)互相辉映,表明圣体与祭献的关系。安提约基雅的依纳爵强调自己的祭献与基督的祭献参合(致罗马人书四1-2)。(注九)儒斯定更取了犹太人的观念来解释祭献的目的是赎罪,而基督是踰越祭献的完成,基督是赎罪祭,圣体圣事就是这祭献在今世的延绩。

依来内重覆基督用自己的血把人从罪恶中救出来。(10)依波里都继承传统对祭献瞭解的同时,更深入指出,从圣言降生成人和从死人中复活升天的事件中,不只是圣言自己回归天父台前,而且祂也把人类献于天父面前,使人类也分享天主子的神圣性。(11)人类不仅消极的被赦免,也积极地参予天主圣三的生活。

六、小结

在教会的神学发展中,对圣体圣事有更深入的瞭解。今日,更注意圣体是教会共融、互爱、感恩和爱宴的观念,而不太强调圣体的赎罪意义。但当我们返回新约和初期教会的时代,清楚看到圣体和罪赦的祭献有密切关系。福音反映出当时不同地方教会传统的信仰表达,而福音作者觉察到圣体的赎罪意义为当时教友的重要性,同时亦是他们信仰的表达方式,所以从祭献的角度来表达出罪赦完全是由于基督的牺牲。「新盟约的血」、为众人而倾流」、「受苦之仆」、「为纪念我而举行」等思想,都藉圣体圣事表达出来了。而初期教会的训导,便是这事实的见证。

耶稣赐予教会「束缚」和「解除」罪恶的权力,藉着教会的行动,罪人可以在天主台前获得直接而完全的罪赦,这全基于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复活和升天。祂为人类赚得了天主义子的福份(罗八)。圣体圣事的建立正是要我们为「纪念」祂,「纪念」不只是事件的重温,还有更深的意义,就是求主记忆祂与人订立的盟约,记起祂对人所施的救恩和护佑,成为一个宣示救恩的行动。(12)在人更深体验天主的忠信和爱情的同时,也要求人自省,记起自己的软弱,经常有犯罪的倾向,承认自己的不足,再次藉着基督,在这个「纪念」的行动中,求主接纳和宽恕一切过犯。

(丁)圣体圣事的实际赦罪能力

脱利腾大公会议谴责那些认为圣体圣事的主要功效是赦罪的理论。这次公会议重申圣体圣事只消除小罪与其暂罚:「由圣体圣事而产生的对天主的完善爱德行为,使小罪及其暂罚消除,而小罪与罪罚消除的程度紧系于爱的深度」。(13)

圣体圣事的主要效果有三:(一)、是与基督最密切的契合;(二)、是灵魂的食粮,使超性坐命能得以保存和滋长;(三)、是未来永福和身体复活的保证。圣体实际赦罪的范围只限于小罪及其暂罚,但这并非无条件机械式的赦免行动,是要视乎领受人的情况而定,例如:他「爱」的程度有多深、佃与天主的关系如何等。但这个罪赦并不只是他与天主两者的事情,而是藉着基督所建立的教会去完成,故此教会也参予其间,在圣体圣事中是基督在教会内宽赦他的罪过。

教会是基督的圣事,而基督则是天主父的原始圣事,是天主恩宠的标记 天主与人相遇的特殊标记。当人愿意藉圣体圣事与天主结合,又不是处于大罪的境况中,天主可以直接把那人的过失消除,使他没有阻碍地、直接地与天主结合。在这个情况下,可以说是圣体圣事赦免了人的罪过,但是要在与天主密切契合的大前题下才有效,因为罪过是阻碍与天主契合的主要因素。

圣体圣事对大罪实在是无能为力的,因为大罪是整个人毫无保留的整个投向罪恶,不只是以事情的大小来衡量其严重性,也是看整个人的生活取向和态度,这也非一朝一夕的结果。犯大罪的人整个的内心远离天主,充满邪恶,毫无与天主契合的意愿,就算有天主的恩宠,也不能达到圣体圣事的圆满效果。所以若果认为圣体圣事可以有赦大罪的直接功效,就是忽略大罪是离弃天主的行为和后果,认为圣体圣事是万应的魔术。

内心取向的改变是要经过不断的归化过程,藉着每次的修和能使罪人更接近天主,在改受基本抉择的过程中可能会经常遇到失败,但教会从不会拒绝罪人归依,和得到赦罪的需要。在每次的归依中,人接受更多的恩宠,使自己更堪当接受与天主契合的圣体圣事。所以圣教会规定领受圣体圣事必要没有大罪在身,即是:若察觉有大罪必须领受修和圣事,为了更圆满的与天主契合,与教会共融,分享教会的生命。

但这引起一个似乎矛盾的问题:若果圣体圣事是基于加尔瓦略山上的牺牲,是天主与人修好的标记,为何它不能担当实际的修和角色,而只有赦免小罪的能力,对于消除大罪则只可以在特殊的情形下才能有效?

若要瞭解这个问题,首先要看看圣体圣事在教会中的位置及它与别的圣事之关系。

圣体圣事完全是来自天主的爱与主动,而不是由于人的功绩。因着罪的缘故,天主与人之间存在着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基督为了填补它,不惜牺牲自己,成为人类与天父间的修和中介。天父接纳基督代表人类的赎罪祭,重新与人建立关系,更藉着基督所建立的教会把恩宠分施。

所以「圣体圣事乃是基督完全的奉献、共融的祭祀、赎罪的牺牲,为了消除世界的罪恶」;(14)「单是基督的牺牲,就足够使天主与人修和,消除一切罪恶」,(15)并足够赚来罪过的宽恕。祂的死带来救恩。(16)祂打破了人神的阻碍(弗二14)。这完全是天主的主动,祂甚至交付自己的身体,作为爱的最后凭证,为了取得罪人的回头。(17)所以圣体圣事是其他圣事的中心。(18)

由于圣体圣事,其他的圣事才可以成立、才有意义,因为若果没有十字架上的牺牲,天父与人还未修好,而人永久与神有隔膜。加尔瓦略山上的牺牲是人类救恩的开始,它赋予教会圣事的基础,而修和圣事亦在这个背景之下建立;而它存在的目标,就是使人能从罪中回头。

圣体圣事并不保证领受人自动得救,人自己要参予其中。但罪人单靠自己也不能解除与天主及教会的隔阂,必需藉教会的祈祷与修和圣事的帮助。在存在的角度来看,修和圣事是圣体圣事的预备,但实际上圣体圣事是先于修和圣事。若修和圣事脱离了基督苦难复活的祭献含义,就毫无意义了。正如圣保禄所说:若果基督不是真的从死者中复活起来,我们的信仰便是空的,我们成了全世界最傻的人。若果圣史不是领略到耶稣的教训,和经验到复活基督的启示,一定不能带出希望的讯息和暗示出希望的圣事 修和圣事。而这观念是始于天主从古经的时代藉先知启示给犹太人,而在新约时代则藉基督得以完成。所以圣体圣事的建立是天主宽恕世人的保证,是天主与人重新建立关系的起点,使所有的人都有机会得救。而修和圣事是人类得救的实现,罪恶彻实地得到宽恕。

(戊)圣体圣事与修和圣事的比较

基督是天主父的原始圣事,祂是不可见的天主的肖像(哥一15),充满天主的恩宠和光荣(若一14):祂是恩宠之泉,祂自己是天主,而祂在受难之前为自己和为人类建立了爱情的圣事:「你们要为纪念我而举行这事」(路廿三19):并在升天前许下圣神,建立教会,继续祂的工程。教会是基督的圣事。教会在她的生活中,因着教友不同的需要,在七个不同的时刻中行动,藉着这些行动,人与天主接触,得到特殊的恩宠。

圣体圣事是教会最完整表达自己的行动,是其他圣事的基础。「藉着十字架的奥迹,人与天主建立新的盟约,圣体圣事就是这个盟约的肯定和证明」。(19)所以若果没有十字架,基督的工作还未圆满,教会也不能从中产生,其余的圣事也不能成立。

圣体圣事和修和圣事的相同点,就是两者同是恩宠的泉源,二者都建基在基督的死亡和复活奥迹上,而圣体圣事可以被称为圣事中的圣事,是一切圣事的中心。它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基督徒的团体,促进团体的共融团结。

修和圣事是为了处理基督徒的悔改而设,藉着这圣事帮助人类不断归依,而这个效果并非圣体圣事可以完全达到的。修和圣事的存在固然是因为基督曾在福音说过「束缚和释放」或赦免罪过的说话,但这些说话必需在祂的整个生活中,祂的降生,自我牺牲,死亡和复活的事件中去了解才有意义。

圣体圣事本身已隐藏着赦罪与修和的意义和力量,而这效果需要在修和圣事的境况中才能圆满的彰显出来。修和圣事是一件切实的悔罪圣事,圣体圣事就是修和的泉源,而修和就是进入共融团体的第一步。

基督徒藉圣言和擘饼,纪念基督死而复活的奥迹,同天父呈上赞颂和感恩的祭献;在圣神的带领下,使团体能够在信德和爱情的气氛下日渐成熟,直到基督再度来临的时刻。教会也透过修和圣事继续基督的赦罪和治疗的职务,使天国更深的实现。罪人在圣神的感动和引导下,在回头的过程中与教会修和,重建因罪恶而被损坏的关系,赞扬和宣示天主无穷的慈爱。(20)

圣体圣事是纪念和庆祝天主藉基督带给人类的整个救恩行动,所以圣体圣事是一件具有「修和」效能的圣事;而修和圣事更是「修和」的彻底实现。

 

  

1.思高圣经学会 圣经辞典,页九一○。
2.王敬弘、新约中的圣体圣事,「神学论集」第十二期 (香港真理学会,光启出版社发行 民国六十一年) 页二○○
3.同上   页二○四
4.同上   页一九七
5.Robert J. Daly, S. J., “The Origins of the Christian Doctrine of Scrifice” (Darton, Longman and Todd Ltd, 1978) p. 26-28.
6.ibid p. 29-31
7.ibid p. 54-56
8.ibid p. 78
9.ibid p. 85-87
10.ibid p. 93
11.ibid p. 100
12.Max Thurian, “The Eucharistic Memorial” part 1 Ecumenical Studies in Worship no. 7 (John Knex Press 1960) p. 39.
13.天主教信理神学下册 页六二四
14.神学论集 第十二期 页一九六
15.Max Thurian "The Eucharistic Memorial" part 2 p. 79.
16.Joachim Jeremias, "The Eucharistic Words of Jesus" (SCM Press Ltd., Bloomsbury St. London 1964) p. 226.
17.Oscar Cullmann, "Essays on the Lord's Supper" Ecumenical Studies in Worship no.1 (John Knox Press, Richmond, Virginia 1958) p. 61-62.
18.Karl Rahner, "The Church and the Sacrament" (Herder Freiburg, Burns and Oates London 1963) p. 82.
19."The Eucharistic Memorial" part 2, p. 56.
20.James Dallen, "Eucharist and Penance",. (Worship vol.50 No. 4 July 1976) p. 32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