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 (1984年) 简介利马文献论圣洗
作者:汤汉 Tong, John

(甲) 引言

记得十年前,香港天主教及圣公会经过了差不多两年的磋商,终于在一九七四年三月十五日,假座香港下亚厘毕道一号圣公会会督府小堂,签订了具有历史性的圣洗协议。目的是除了重申双方施行同一圣洗,以避免重洗,并保证该圣事的尊严外,还使双方教会关系增强,在双方对教义的交谈及瞭解上迈进了富有意义的一步。当日,邝广杰主教(尚是牧师)、张绿芗牧师及笔者亦有份参与起草过程,故至今印象仍深。

但是上述圣洗协议的内容,与一九八二年在南美秘鲁利马(LIMA) 所公布的合一文献比较,无论在深度及阔度上均简陋得多。笔者承蒙香港基督教协进会之遨,参与了今年四月廿九日的「合一研讨会」,并对利马文献内所论及圣洗的部份发表一点意见,现把讲话写下,与读者分享,希望收到拋砖引玉之效。

(乙) 文献产生的历史过程

早在一九六三年,当第四届「信仰与教制」(FAITH AND ORDER) 会议在加拿大满地可举行时,参与者已开始研究,如何能在教会观、圣经、传统之关系、教会与牧职、崇拜、洗礼与圣体等重要问题上寻求合一。

一九六七年,参加在英国BRISTOL所举行的「信仰与教制」委员会议的成员,觉得需要把过往数十年之合一讨论综结,亦要将协议的神学论点写出。事实,在会议后,成员随即把「圣体」的协议内容胪列出来。

一九七○年,该委员会成员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进一步把「圣洗」初步协议写出。

而在一九七二年,该委员会成员又在法国马赛举行会议,再进一步把「牧职」的神学内容列下。

自一九七四年非洲迦南ACCRA会议始 ,该委员会的核心小组已开始着手把「圣洗」、「圣体」、以及「牧职」三者放在一起草拟,至一九七七年完成。次年,这份集「圣洗、圣体、及牧职」于一身的草稿,得以先在印度BANGALORE会议中接受讨论,继而在一九八二年的秘鲁利马会议中,获得一百多位参加的神学家的修改和一致通过,并予以公布。

由于参加者至少曾参加过上述会议多次,故其临在具有连贯性,而且他们又来自世界各地不同的基督教派,故甚具代表性。因此,各个教会当局,虽尚未视它为教会官方「批准」的文献,但亦至少尊重它,认它教会当局「接纳」的文件;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丙) 文献结构及内容分析

利马文献的圣洗论包括五大部份:(一) 圣洗之设立、(二) 圣洗的意义、(三) 圣洗与信心、(四) 圣洗的施行、(五) 圣洗礼的举行。五部份中,以第二部份最长、最重要。这部份不但充满圣经章节,详论圣洗的象征,而且幅度广阔,层次分明,结构紧凑。它首先指出圣洗的意义是:「参与基督的死而复活」(罗.六:3-5;哥.二:12)、「罪的洗净」(格前.六:11)、「重生」(若.三:5)、「基督的光照」(弗.五:14)、「穿上基督」(迦.三:27)、「圣神赐予的更新」(铎.三:5)、「经过洪水而得救的经验」(伯前.三:20-21)、「从奴役中获得霹放」(格前.十:1-2)、「超越性别、种族、社会地位的界限而成为新人」(迦.三:27-28;格前.十二:13)。继而,这第二部份还从圣神的恩赐,说到与基督身体的结合,成为天国的标记。总之,这第二部份,以圣经所描写的不同形象和内涵,生动而活泼地说明了圣洗的意义。因此,这部份可说是整个文献的圣洗论的根基和核心,由此而散发出其他四个部份。

谈到第一部份论「圣洗的设立」,基督宗派对此意见不一。有的认为是耶稣亲自建立了新约的圣洗,连圣洗的外在标记(言语和行动),也由耶稣自己逐一决定好;有的则认为洗礼在旧约时代已存在,若翰洗者在耶稣传教之前,亦已施行悔改之洗礼,故此基督只给已有之洗礼加上一个新元素,即「圣神的赐予」。面对这种意见纷歧的情况,文献只说:「基督徒的洗礼根源于耶稣的传道工作、受死和复活。」从「根源」(IS ROOTED IN)一词的运用,可以看出与会神学家求同存异的用心;透过这个字眼,他们既不否定,也不偏重上述其中任何一方的意见。

至于第三部份「圣洗与信心」,也值得注意它在整章中的位置和所运用的措词。文献不把信心问题置于第四部份论「圣洗的施行」内,却把它另列,且放在「圣洗之意义」之后,却在论「圣洗之施行」之先。可见与会神学家肯定「信心」对圣洗的必须。但是在肯定了信心的必须后,文献特别强调圣洗不是一个短暂的经验,而是在基督里不断的「成长」,以达到基督「圆满」年龄的程度(弗.四:13)。在谈到「信心」的部份上,文献似乎刻意安排了「成长」及「圆满」两个措词,目的是要开启另一条途径,以便解决一直引起争论的「婴孩洗礼」问题。所以,这里特别提示我们,即使在实施婴孩洗礼的教会内,领洗的婴孩虽然现在没法宣达个人的信德,但父母及团体仍有责任助他成长,使他的信德与日俱增。

而第四部份所论及的「圣洗的施行」,内容着重处理两个棘手问题:(一) 婴孩洗礼问题;(二) 圣洗和坚振的关系。

关于婴孩洗礼问题,利马会议的讨论,先把不同教派的实施归纳成三个模式:(一) 一些教会,由于认为洗礼者必须宣发个人信心,故只准成人领洗。(二) 另一些教会容许婴孩受洗,并不是按照对成人要求的一般标准,而是按照「天主愿意所有人得救」的特殊原则;而且,这些教会还认为,婴孩受洗还可显示出,在使人死而复活的人生路途上,天主的爱作了肇端,以及人类、教会都彼此合成一体。(三) 而第三种教会的做法,则是对于婴孩洗礼的容许,不置可否,在尊重各个教会的不同传统的大前题下,只强调圣洗是一个「过程」,因此,即使领了洗的婴孩待长大后才能表明个人信仰,但是,信心的长进和加深对成人或婴孩都是必须的。利马文献在上述三个实施模式中,推许了第三个模式。

至于圣洗与坚振之关系,文献亦意识到,基督徒对圣神恩赐的标记存有不同的见解。文中说:「为一些人,是水礼本身;为其他人,是傅油与按手,又或者其中一样,即目前很多教会所称的『坚振』或『坚信礼』;又为另些人,是三者俱全,因为他们认为圣神活动于整个礼仪中。无论如何,所有人都同意,基督徒的洗礼是藉水及圣神而施行。」事实,由于不同传统,有些教会视坚振(或坚信礼)为一件圣事,强调圣神的赐予,使圣洗者迈向圆满;另一些教会则只把它当作一项宣认礼,使在婴孩时领了洗的教友,能公开表明个人自己的信心。姑无论不同的教会如何看这个问题,视坚振为一件圣事或只是一项教会仪式,文献只欲以圣经为基础,一方面指出圣洗与坚振两者紧密相连,因为「基督的死而复活」与「圣神降临」不能分开;另一方面又说明圣洗在圆满意义上(IN ITS FULL MEANING) 标志出「基督的死而复活」和「圣神降临」,亦同时产生这两件奥迹的功能。

最后是第五部份论「圣洗礼的举行」。虽然由于各教会的不同传统,使圣洗礼的举行产生很多分歧,但与会神学家仍能达成三个最基本和重要的协议:(一) 「因圣三之名」施行「水洗」;(二) 圣洗在通常情形下,由「圣职人员」施行;(三) 圣洗礼宜于主要的节期,即复活节、圣神降临节及主显节举行。这三项协议的达成,殊不简单,故此,事后有人笑称要分别颁三个金像奖给这三项协议。谈到这里,也值得注意一下,文献对举行圣洗礼所建议的节日中,并未包括圣诞节,因为主显节的神学意义,比圣诞节更广阔、更圆清。试问:假如耶稣基督只降生而不显现于外方人,对我们怎会有很重大的意义?

总括一句,这是一篇划时代的文献,也标志了合一的里程碑。

(丁) 文献对香港基督徒的讯息

笔者以为,上述文献提供给我们香港基督徒三点启发如下:

(一) 交谈精神 合一交谈,并非是唇枪舌剑,而是彼此尊重、聆听。从而共同迈向真理。故此,这种交谈要求我们一方面「求同」,一齐走向圣经;另一方面「存异」,尊重各教会的宝贵传统,务求做到合一非统一、却是合一多元的地步。

(二) 团体意识 文献教导我们,领洗不只是为了使个人得救,也是为加入教会,以天下为家,进入社会,服务人类,见证和参与基督的解放工程,使正义与和平的天国早日临现人间。所以,文献以「人类的解放者」这名号来称呼基督。这样的称呼,相信并非出于偶然。

(三) 牧民实践 利马文献既然是一件十分出色的文献,故牧者应首先把它消化、实践,然后教育教友、慕道者,更应在堂区的礼仪中,依它的指导实行。这样,才不致使一件优美的文献,变成书桌上的装饰品。

(戊) 一些建议

笔者曾请教圣经学家房志荣神父,他指出这件文献虽然优美丰富,但仍不免有一些值得商榷之处,特别是以下两点:

(一) 迦拉达书第三章28节原文说:「不再分犹太人和希腊人,也不再分奴隶和自由人,也不再分男人和女人,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内已是一个了。」利马文献却把这段圣经的次序调换,先讲「性别」,后提「社会地位」,最后才说及「种族」。请问:为何要把次序如此调换?究竟是不是为了刻意针对性别的区分?

(二) 当这份文献论及「圣洗的意义」时,我们以为不妨在罗.六:3-11;哥.二:13;三:1;弗.二:5-6的圣经章节后,加上弟后.二:11-13。因为这首基督徒古诗歌,不但表现出基督徒信念的坚强,还更进一步阐释死而复活与我们现实生活的关系:「如果我们与祂同死,我们也必与祂同生;如果我们坚信到底,也必与祂一同为王;如果我们否认祂,祂也必要否认我们;如果我们不忠信,祂仍然是忠信的,因为祂不能否认自己。」

附录

利马文献论圣洗(原文)

(一) 圣洗的设立

基督徒的圣洗,根源于耶稣的传道工作、受死和复活。圣洗是与被钉于十字架并复活了的基督结合,也是进入上主与祂子民所立的新盟约中。圣洗是上主给予人类的恩赐,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而施行。根据玛窦福音的记载,复活的主差遣门徒到世界各地,为人们施洗(玛.廿八:18-20)新约的书信、宗徒大事录和教父着作,都证明了宗徒时代的教会普遍地施行圣洗。教会继续这样做,视之为一项对施恩之主的承诺礼仪。

(二) 圣洗的意义

圣洗是从耶稣基督里获得新生命的标记。它使受洗者与基督和祂的子民结合。新约圣经和教会礼仪用不同的形象,说明圣洗的意义,表达出基督及其救恩的丰盛。旧约也有用水为标记的记载。圣洗是参与基督的死和复活(罗.六:3-5);罪的洗净(格前.六:11);新生(若.三:5);基督的光照(弗.五:14);穿上基督(迦.三:27);圣神赐予的更新(铎.三:5);经历洪水而获救的经验(伯前.三:20-21);从奴役中得到释放(格前.十:1-2);超越性别、种族和社会地位的界限而成为新人(迦.三:27-28;格前,十二:13)。以上不同的形象都说明了同一的事实。

(甲) 参与基督的死和复活

圣洗就是参与耶稣基督的生命、死亡和复活。耶稣为了要完成上主的旨意,曾在约旦河和罪人一起受洗(玛.三:15)。之后,耶稣开始过着受苦仆人的生活:遭遇各样苦难,以至于死,然后复活(谷.十:38-40、45)。藉着圣洗,基督徒加入到基督解放人类的死亡中,把罪恶埋葬了,让「旧亚当」与基督同钉在十字架上,使罪的权势遭到破坏。因此,受洗的人冲破罪的奴役而得到自由,完全与基督一起死亡、埋葬、复活。在耶稣基督复活的大能下,迈向新生,亦清怀信心,期待复活,最后与复活的基督合而为一(罗.六:3-11;哥.二:13:三:1:弗.二:5-6)

(乙) 悔改、赦罪、洁净

圣洗除了使基督徒有份参与耶稣的死而复活外,也含有认罪和内心悔改的意思。若翰的施洗,就是悔改赦罪的洗礼(谷.一:4)。新约亦强调了圣洗的伦理含意,比如:用清洁的水洗净身体、清洁内心的罪、成义(希.十:22;伯前,三:21;宗.廿三:16;格前.六:11)。因此,受洗者都得到基督的赦罪、祝圣。并在圣神的引领下,把新的道德方向作为他们洗礼的部份经验。

(丙) 圣神的恩赐

圣神在人们受洗过程及前后,都在其中工作。同一的圣神当日宣告耶稣为子(谷一:10-11),也在五旬节日把门徒联合起来(宗.二)。上主把圣神的传油及许诺赐给受洗者,给他们盖上印号,把子女所能承受的初步产业安置在他们心中。之后圣神继续培养他们的信仰生活,直到万民都蒙上主拯救,承受全部产业,颂扬祂的光荣(格后.一:21-22;弗.一:13-14)。

(丁) 与基督的身体结合

依上主的意旨,圣洗是使我们成为信徒的标记和印号。藉着圣洗,基督徒与基督联结,彼此之间联结,也与各时代和各地方的教会联结起来。这种把我们联结到基督的同一洗礼是合一的根基。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成为一个民族,被召去承认和敬拜同一个主。透过洗礼与基督结合,这对基督徒合一百很重要的意义。「只有一个洗礼;只有一个天主和众人之父」(弗.四:4-6)。当圣洗的合一在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傅下来的教会实现时,基督徒才真的能见证上主医治人和使人修和的爱心,因此,透过圣洗与基督结合,是对各教会的呼召,叫他们克服分裂,发扬团结精神。

(戊) 天国的标记

圣洗使我们在现世开始新生命,使我们参与圣神的团体。它是天国和来世生命的标记。圣洗使我们的生命充满信望爱,扩展及于普世,期待早日同声承认耶稣是主,并归光荣于父。

(三) 圣洗和信心

圣洗是上主的恩赐,也是人类对这恩赐的回应。圣洗指向成长,达到基督圆满年龄的程度(弗.四:13)。所有教会都承认,接受圣洗带来的救恩,必须具有信心。在基督内成为负责任的成员,必须具有个人的承诺。

圣洗不是短暂的经验,而是一生不断在基督内成长。圣神使受洗的人有基督的形象,因此可以彰显主的荣耀(格后.三:18 )。基督徒的生命,虽面对不少困难,但也不断蒙恩。受洗的人为基督、教会和祂所爱的世界而活,常盼望着上主新天地的来临,届时祂将成为万物的主宰(罗.八;18-24;格前.拾伍:22-28、49-57)。

受洗的信友在基督信仰生活内的不断成长,显示出人类可以重获新生,得到解放。他们有共同的责任,在此时此地,在教会和世界上,为耶稣解放人类的福音作见证。在服务及见证的团契里,基督徒会发现圣洗的圆满意义,视洗礼是上主给予其子民的恩赐。同样,他们也承认,圣洗除了表示与基督一同死亡外,也要求信徒圣洁,在生活的各方面去努力完成上主的旨意(罗.六:9以下;迦.三:27-28;伯前.二:21-四:6)。

(四) 圣洗的施行

(甲) 成人洗礼和婴孩洗礼

宗徒时代可能已有婴儿洗礼,但表明个人信仰的洗礼却是新约最明显证实的模式。

在历史过程中,圣洗的施行曾发展成不同的形式。如果父母或监护人愿意孩童在基督信仰环境下长大,一些教会会为婴孩施洗。而另一些教会则仅为那些会表明个人信仰的人施礼。有些只为成人施洗的教会也鼓励给婴孩行祝福礼,表示感谢上主赐给家庭婴孩,并促使父母答应做真正的基督徒家长。

来自其他宗教或没有宗教的人,只要他们接受基督信仰及参加慕道斑,所有教会都会为他们施洗。

为成人或婴孩施洗,都是在教会内举行。当一个能为自己作出回应的人受洗时,他对个人信仰的表明,便成了圣洗的一部份。而当一个婴孩受洗时,他要待长大后才能作出回应。但两者都要在信仰上长进及加深认识。在领受洗礼时能表明个人信仰的人,需要在个人信仰的回应上不断增长。婴孩自然要待长大后才能宣达个人的信仰,故此需要基督宗教的熏陶,以启发他表明个人的信仰。所有洗礼都植根于和表达出基督到死不渝的忠信。圣洗与教会的生命和信仰有密切开系;透过整个教会的见证,圣洗指向上主的忠信,视上主的忠信为所有信仰生活的根基。在每一次圣洗中,信众重申对主的信仰,也承诺去为主作见证,服务别人。因此,所有圣洗都应在基督团体中举行及发展。

圣洗不可重领,凡可解作是「重洗」的行为,均应避免。

(乙) 圣洗-傅油-坚振

在上主的救恩工程中,基督死而复活的奥迹,与五旬节里圣神的恩赐是连在一起的。同样,参与基督的死而复活,亦与接受圣神分不开。圣洗的圆满意义就标志和产生这两件奥迹。

什么是圣神恩赐的标记?基督徒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见解,因而圣神的赐予亦与不同的行动相连。为一些人,是水礼本身;为其他人,是傅油与按手,又或者其中一样,即目前很多教会所称的「坚振」或「坚信礼」;又为另一些人,是三者俱全,因为他们认为圣神活动于整个礼仪中。无论如何,所有人都同意,基督徒的洗礼是藉水及圣神而施行。

(丙) 迈向互相承认圣洗

各教会愈来愈多互相承认圣洗,视之为归依基督的同一个洗礼,要求受洗者宣认基督为救主。至于在婴孩洗礼的情况中,则由教会(父母、监护人、代父母和信众)作出宣信,待婴孩长大后,才由他宣发个人的信仰和许诺。互相承认圣洗,是圣洗赐予我们在基督内合一的重要标记和表达方法。如果可能,各教会应公开表示互相承认。

为克服分歧,施行成人洗礼者和施行婴孩洗礼者,都应重新考虑他们的某些措施。为成人施洗者,要更清楚说明儿童被安置在上主恩宠的保护下;而为婴孩施洗者,不可轻率行事,要多些关心受洗儿童的培育,使他们日后能对基督产生成熟的许诺。

(五) 圣洗的举行

圣洗是以水及因圣父、圣子和圣神之名而施行。

在举行圣洗时,应重视水的标记。浸洗很迫真地表现出基督徒在受洗中参与基督的死亡、埋葬和复活。

正如在初期教会的情况中,圣洗所赐予的圣神可用附加的方式表明,例如:按手、傅油。十字架的标记表示:圣神的恩赐已经开始,又保证上主必将来拯救自己的子民(弗.一:13-14)。重新运用这些活泼的标记,会使礼仪更形丰富。

在任何一完整的圣洗礼中,至少要有以下几项要素:宣读与圣洗有关的圣经;呼求圣神降临;弃绝罪恶;宣认对基督和圣三的信仰;用水;宣布受洗者已获得上主儿女及教会成员的新身份,蒙召为福音作见证。一些教会认为,基督徒入门圣事必须包括圣神的印记和圣体的参与。

在圣洗礼仪中,宜依照圣经解释圣洗的意义(比如:参与基督的死而复活、悔改、赦罪、洁净、圣神的恩赐、与基督的身体结合、天国的标记)。

虽然在某些情况下,任何人皆可为人施洗,但在正常的情况下,圣洗的施行者是领了神品的圣职人员。

圣洗既与教会的团体生活和崇拜有密切关系,在正常情况下,便应在公众崇拜中举行,藉以提醒会众自己已受的洗礼,也使会众欢迎新颁洗者加入团体中,并且负起培育新领洗者的信仰的责任。圣洗圣事宜于主要的节期举行,比如:复活节日、圣神降临占礼、主显节,这正是初期教会的惯例。

(附注译文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