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伦理神学的方法论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好的工具是对制成品的影响的。从事哲学的人,知道方法的重要性。方法的不同,就产生相异的结论。笛卡尔(Descartes)的理性主义是采用演绎法,即从一些先天的、与生俱来的、清晰明判的概念,演绎出其它的原则来。经验主义休谟(Hume)用的却的归纳法。即从一些后天的经验与事实,归纳出一些规律来。至于康德(Kant),他和先验法则却来个哥白尼的革命,知识不是主体的认识与客观事物的符合,而是事物与主体的先验形式符合。三人不同的方法,一直影响著哲学领域。
神方面而言方法论只是二十多年内的事,这并不是说,二十多年前,神学并无方法论。研究神学不能没有一套方法论的,不过从前神学家并无刻意的把所用的方法拿出来讨论吧了。只要神学家反省自己如何达到某一结论,这就是尝试他所用的方法。这里尝试从四方面去讨论伦理神学的方法论(1)从研究出发点看方法论;(2)从伦理神学的依据看方法论;(3)从伦理模式看方法论;(4)从伦理重心看方法论。
1、从研究出发点看方法论
研究神学必然地牵涉心灵的活动。罗烈根(Bernard Lonergan)《洞察》1
一书从人的悟性结构中,发现人的认知有一基本模式。他进一步把这个模式用在神学上,写成他的《神学方法》一书2 。这里借用他的方法,用在研究伦理神学上。
人的认识过程包括四个层次:
(1)经验层次(Empirical level):要留心相关的资料与经验。资料与经验日新月异,人能对它们不断提出问题。
(2)了解层次(Intellectual level):要了解获得的资料与经验,并提出充足的解释、假定、意见等。
(3)理性层次(Rational level):在众多可能的解释与假定中,人必须判断那一个是最合理,并选择为自己的答案。
(4)负责层次(Responsible level):人要对自己所做的决定负责,并执行自己所选定的结论。
每个神家做神学反省时,都要遵守这些先验规则。如果你不同意罗烈根的分析,你也应用了这几步骤去反对。首先,你有自己独特的经验,你对这经验有与众不同的了解,你认定自己的解释最合理,所以对自己的决定坚定不移,并据此去批判别人的解释。这几个步骤既是认知必经之路,其方法被称为先验的方法(Transcendental method)。
罗烈根把上述四个层次应用到神学上,成为八个应用特质(functional specialties),配合到伦理神学上,可分述如下:
(1)研究(Rescarch):搜集有关资料。伦理教科书、参考书、工具书、报纸、杂志、电影、电视节目都能够是伦理资料的来源,也要对其它学科所提供的事实加以注意。
(2)解释(Interpretation):理解、消化所获得的资料,并以不偏不倚的态度去处理,不会因为与自己立场不同而刻意曲解别人的意思;别的学科对同一伦理问题所提出的解释,亦应设法了悟。例如: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对罪恶与良心的解释,不应轻易放过。
(3)历史(History):这是对神学作纵面的研究。每一伦理问题,皆有其在历史中的发展,例如:离婚、人工节育、堕胎等问题。注意伦理问题过往的历史,实有助于找寻适时的解决办法。
(4)辩证(Dialectic):这是为解决资料解释上的不调协或冲突,并以公正合一的精神,提出一综合性的合理主张,希望新的转化(Conversion)能够产生。
   转化能有三类:
(A) 理智的转化:对于一些顽固的、导致错误的观念,予以彻底澄清、改变。例如:教会反对人工节育,但有些教徒却因此深信,证实行人工节育就必定下地狱;这些人实需要理智的转化。
(B) 道德的转化:即认识到真正的价值,自由地选择善。例如:有人奉公守法,不敢走私漏税,只因为怕受法律处分而已;他还末认识法律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