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行为

也许有人说:“你有信德,我却有行为;把你没有行为的信德指给我看,我便会藉我的行为,叫你看我的信德。”

——雅2:18

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德,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难道这信德能救他吗?假设弟兄或姐妹赤身露体,且缺少日用粮,即使你们中有人给他们说:“你们平安去罢!穿得暖暖的,吃得饱饱的!”却不给他们身体所必需的,有什么益处呢?信德也是这样:若没有行为,自身便是死的。也许有人说:“你有信德,我却有行为,把你没有行为的信德指给我看,我便会藉我的行为,叫你看我的信德。”

爱我们的邻人就是祝他健康并且对他行善。圣若望说:“孩子们,我们爱,不可只用言语……而且要行动。”

爱,不只依靠语言,也不能仅以言语来解释;尤其是那种侍奉祂、来自祂、发现祂,并碰触到祂的爱。我们必须以行动来证明爱,唯有这样,才能默感人心。

我曾经在墨尔缽控访过一个无人知其存在的老人。我看到他的房间脏乱不堪,因此想替他整理,他却直说:“别替我整理,脏乱些我反而觉得自在舒服。”而我也一直重复地说:“让我替你清理一下吧,清理好后,你一定会更舒服的。”最后,他让步。在他的房间内,我发现了一个积了多年灰尘的枱灯,于是我问他:“为何你不点亮这盏灯呢?”我又问:“如果修女们来看你,你会打开这盏灯吗?”结果有一天他差人送了封短信给我,信中写道:“告诉我的朋友,她在我生命里亮起的灯,如今还在燃烧着!”

简单的爱的行为,使得基督之光继续明亮。

諠高神父(Charles de Foucauld)曾写道:“无论我们的生命是如何的微小和默默无闻,还是应当以行动为福音作证。不论我们是谁,都该以整个生命宣扬福音,以整个存有反映耶稣……我们的生命是呼唤耶稣、彰显耶稣,以及闪烁着耶稣之光的生命。”因此,让我们宣称:爱之光辉比权势、金钱、贪污、谎言、偏见、伪善、暴行、恶念,以及这个世界的黑暗还要有力!让我们以行动实践爱吧!

天主,祢要我的双手,要我整天帮助那些贫穷生病的人们吗?

我今天就把我的双手给祢。

天主,祢要我的双足,要我以一天的时间去拜访那些需要朋友的人吗?

我今天就把我的双足给祢。

天主,祢要我的声音,要我以一天的时间向人宣讲祢的爱吗?

我今天就把我的声音给祢。

天主,祢要我的心,要我毫不偏私地去爱每一个人吗?

我今天就把我的心给祢。